关于下达陕州区2025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公告公示 202502
根据相关管理办法要求,现将陕州区2025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分配情况公示如下:
一、资金来源
中央资金1255.40万元
(分配文件:三陕财预〔2025〕592号162.6万元、三陕财预〔2025〕615号58万元、三陕财预〔2025〕616号59万元、三陕财预〔2025〕711号91.8万元、三陕财预〔2025〕712号133.8万元、三陕财预〔2025〕713号50万元、三陕财预〔2025〕714号59.2万元、三陕财预〔2025〕715号61.2万元、三陕财预〔2025〕716号579.8万元)
区级资金1108.421857万元
(分配文件:三陕财预〔2025〕615号57.024386万元、三陕财预〔2025〕616号58.074186万元、三陕财预〔2025〕617号18万元、三陕财预〔2025〕711号91.777434万元、三陕财预〔2025〕712号133.726021万元、三陕财预〔2025〕713号49.98万元、三陕财预〔2025〕714号59.090672万元、三陕财预〔2025〕715号61.115127万元、三陕财预〔2025〕716号579.634031万元)
二、分配原则
根据三门峡市财政局 三门峡市农业农村局《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预算的通知》(三财预〔2024〕1071号)及中共三门峡市陕州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项目批复文件进行分配。
三、资金分配情况
资金使用单位:三门峡市陕州区农业农村局、交通运输局及相关乡镇
四、监督举报:
陕州区财政局监督举报电话: 0398-3839205
邮箱:szqncg666@163.com
三门峡市陕州区农业农村局:0398-3832627
2025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