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2018年度张茅乡、店子乡扶贫项目变更请示批复的通知
张茅乡、店子乡:
你们乡《关于呈报2018年度张茅乡扶贫项目变更的请示》(张政〔2018〕77号)《关于店子乡陈家原村市派第一书记项目的变更请示》(店政〔2018〕123号)文已收悉,经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同意你们乡项目建设变更内容(详见附表),请抓紧按照批复计划组织实施并要求如下:
一、项目安排要求。扶贫项目安排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充分发挥贫困村和贫困群众的主体作用,尊重群众意愿,符合群众需求。
二、坚持精准扶贫。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要精准用于贫困村、贫困户,要选准目标,精准施策,因户施策。根据2018年预脱贫人口致贫原因和脱贫需求,选择脱贫效益好的项目,切实发挥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对脱贫攻坚的主导作用。
三、严格扶贫资金管理。要严格按照《河南省扶贫资金管理办法》《三门峡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乡级报账制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管理扶贫资金,确保扶贫资金安全。
四、切实加强项目管理。要加强对资金和项目的日常管理和监督,全过程跟踪问效,坚持“事前有预算、事中有核算、事后有决算”,确保2018年12月底之前完成项目建设及报账工作,同时要严格按照备案的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实施,不得随意变更和调整,严禁任何单位、个人挤占、挪用和截留财政扶贫资金。
附件:张茅乡及店子乡项目变更审批表
三门峡市陕州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2018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