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和监管工作,7月16日,陕州区林业局组织召开了《平高三门峡陕州区200MW风力发电项目临时占用林地恢复林业生产条件实施方案》评审会。陕州区林业局聘请三门峡市林业高级工程师和陕州区林业局工程师等五名专家组成评审组,对方案进行评审。项目建设单位、实施方案编制单位相关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编制单位对《平高三门峡陕州区200MW风力发电项目临时占用林地恢复林业生产条件实施方案》进行了汇报和说明。该项目属于基础性工程,涉及观音堂镇、西李村乡和宫前乡三个乡镇、25个行政村,林地恢复面积30.1636公顷。并就项目恢复原则、恢复措施、时间安排、资金筹措、保障措施等情况进行了详细说明。专家仔细审阅了方案文本内容及规划设计图、表等材料,对方案中的树种选择、种植密度、树种混交方式、幼林抚育等方面的规划提出了建设性意见和建议。
评审专家组认为,该项目的指导思想明确,编制依据充分,成果内容全面,技术措施合理,具有较强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原则上同意该实施方案通过评审。由于该项目跨度较长,涉及面广,实施区域立地条件差,难度较大。
陕州区林业局要求,实施方案编制单位与建设单位做好沟通,依据专家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尽快修改完善实施方案,确保方案的规范性、合理性、合规性,修改完善后及时上报并做好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