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陕州区瑞景华苑小区《全款发票》迟迟未开具
姓名: 樊彤辉
时间: 2025-07-29 17:35
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等相关法律规定,购房人有权在付清房款后及时取得全款发票,并在满足相关条件后尽快办理不动产权登记。贵公司行为已涉嫌违反上述法规。 现要求人民政府相关部门能够出面协调房产公司: 1.立即开具全款发票,确保我方依法履行税务义务; 2.尽快协调完成不动产权证办理手续,明确时间表,落实责任人; 人民政府为人民,要心感谢!!!!!!. 我方与7月4日在市长留言栏目求助,到目前为止无人联系,无人解决,再次求助!(公开)。 根据国务院《信访条例》以及陕州区的有关规定,来信办结后,将在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办理情况在“领导信箱”上给予答复。
办理部门: 陕州区人民政府
回复内容: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 经税务局、住建局与三门峡市宇辰置业有限公司沟通协调:1.对于发票开具问题,您的发票已于2025年8月1日开具; 2.对于不动产证办理问题,不动产证预计10月底可以办理。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回复时间: 2025-08-08 08: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