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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峡市陕州区石门水库、九峪沟水库等4座水库大坝安全鉴定项目成交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陕州竞磋采购-2025-104 2、采购项目名称:三门峡市陕州区水利局三门峡市陕州区石门水库、九峪沟水库等4座水库大坝安全鉴定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09月12日 5、评审日期:2025年09月25日 二、成交情况 包号采购内容供应商名称地 址中标金额单位备注信息SZGZ[2025]177-ZC119-1包含三门峡市陕州区石门水库、九峪沟水库等4座水库大坝安全鉴定项目的全部内容,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图设计有限公司贵州省贵安新区湖潮乡双创孵化基地(湖潮乡星湖社区24栋1楼44室)515,480.00元评审总得分:79.34分 序号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1三门峡市陕州区石门水库、九峪沟水库等4座水库大坝安全鉴定项目包含三门峡市陕州区石门水库、九峪沟水库等4座水库大坝安全鉴定项目的全部内容,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符合国家和行业验收合格标准,并达到采购人要求;30日历天符合国家和行业验收合格标准,并达到采购人要求;    三、评审专家名单 薛少辉(采购人代表)、万莉(组长)、肖增森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招标代理服务费:本招标项目参照《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标准计算收取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 收费金额:8,763.00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公告公示期为1个工作日。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公示期(1个工作日)满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一并提交,并以质疑函接受的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三门峡市陕州区水利局 地址:三门峡市陕州区神泉路 联系人:夏先生 联系方式:0398-380221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中园(陕西)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太华北路甲字88号锦园国际广场 联系人:韩先生 联系方式:1963980661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韩先生 联系方式:19639806616 4.监督单位:三门峡市陕州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 联系方式:0398-3839210

http://www.shanzhou.gov.cn:443/pageView/article.html?lmid=18394&wzid=2129344&rlmid=18052 2025年09月25日

大营镇:聚焦项目监督 护航乡村振兴

  “这个项目的竣工永久性公示牌怎么没有看到?请尽快安装到位。”近日,陕州区大营镇纪委联合相关部门对全镇乡村振兴项目建设、管理、收益等情况展开联合监督检查。   今年以来,大营镇纪委将乡村振兴项目监督作为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的重要内容,通过细化监督任务清单,跟进监督项目招投标、施工监理、资金拨付、竣工验收、后期收益等环节,严肃查处吃拿卡要、优亲厚友和贪污侵占等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以强有力监督护航乡村全面振兴。   针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大营镇纪委建立《排查问题整改台账》,明确责任单位、人员和整改措施、时限、成效,持续跟踪进度,掌握整改成效,逐项验收销号。截至目前,排查发现5个涉及乡村振兴项目的问题,已经全部整改到位。(李东强)

http://www.shanzhou.gov.cn:443/pageView/article.html?lmid=18021&wzid=2128798&rlmid=18003 2025年09月25日

“六个到位”全力做好秋汛抢险保通工作

9月以来,陕州区境内多次普降大雨,区交通运输局把交通道路抢险保通作为第一要务,以“六个到位”做好边沟疏通、隐患排查、道路抢修等各项工作,及时找短板、查缺位、添措施、细总结,全力投入到秋汛的抢险保通中。 宣传引导到位。公路中心人员深入各道路沿线,向交通领域公路养护工作人员和沿线村庄群众发放宣传册,普及洪涝、地震、火灾、雷电等常见灾害的防范措施和自救互救技能,引导群众了解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等有关知识。提高群众安全防范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气象监测到位。密切关注雨情变化,加强与应急、气象等部门沟通联动,结合实际开展雨情汛情科学研判。加大公路巡查频率,及时通过监控平台、微信等向企业和运营车辆发布天气预警、道路通行状态信息,把握防汛主动。 加密巡查到位。公路养护人员重点对易发泥石流路段、桥隧、临水、临崖等区域开展拉网式排查,全程记录检查内容、灾情,对发现的隐患点位及时上报,能现场立即处理的现场处理,不能处理的落实紧急避险等预防措施。 清障维护到位。按预警等级落实抢险队伍、抢险物资,七支下路巡查支队,一支保障服务队,层层压实责任链条,实时掌握、分享雨情、汛情、路情。养护人员迅速清理道路山体滑坡、塌方体和公路边沟淤泥、落叶堵塞等问题,坚持“闻汛而动”,全力抢险保通。 运输管控到位。安排专人指导运输企业开展风险研判和安全宣教,重点加强对公交班线客运、危险品运输安全管控,督促各经营单位加强对驾驶员防御性驾驶、应急驾驶操作等培训,提醒驾驶员根据需要及时调整线路,遇到恶劣情况及时就近避险,确保运输安全。同时落实应急运力储备用于人员应急转运,确保恶劣天气能提供上充足的运力保障。 值班备勤到位。严格执行24小时专人值班与领导带班制度,确保汛情信息“第一时间接收、第一时间上报、第一时间处置”。细化应急处置流程,明确不同等级下响应措施,确保抢险队伍高效妥善处置各类突发事件,全力保障区域内路段安全稳定运行,守护司乘平安出行。 截至目前,出动人员150余人,机械车辆28台,处置路段隐患5处,修缮标志标识4个,清理塌方34处,修补路面1732平方米,灌缝133381米,及时发布预警信息20条。 编辑:赵冰      审核:蔡宁波  

http://www.shanzhou.gov.cn:443/pageView/article.html?lmid=18086&wzid=2129275&rlmid=18052 2025年09月25日

区农业农村局:开展衔接资金专项整治 为乡村振兴注入“金融活水”

  今年以来,区农业农村局紧扣乡村振兴战略部署,围绕衔接资金使用管理关键环节,对照区纪委专项整治要求,以“精心组织、全面排查、机制保障”为抓手,扎实推进乡村振兴衔接资金专项整治工作,切实提升资金使用效益,为全区乡村振兴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高位统筹,下好“部署棋”。为确保专项整治落地见效,区农业农村局第一时间成立专项整治工作专班,明确专人负责、细化责任分工。通过分层分级召开部署会议,及时传达区纪委关于乡村振兴资金监管的工作要求,组织干部职工认领任务、分析重点,聚焦资金分配、项目落地等关键领域制定排查方案,推动专项整治工作有序开局、稳步推进。   全面排查,打好“整改仗”。坚持问题导向,创新采用“全面自查+重点督查”“线上监测+线下核查”“资料查阅+现场核验”的“三结合”排查模式,对衔接资金使用监管情况进行全方位、深层次扫描。工作人员深入项目一线,核对资金流向、检查工程质量、核实受益情况,精准发现资金使用不规范、项目推进滞后等问题。截至目前,已累计排查整改问题53个,有效堵塞资金监管漏洞。   建章立制,织密“长效网”。为巩固整治成效,区农业农村局着力构建衔接资金管理长效机制。一方面,推广应用《衔接资金全流程操作手册》,制定完善《扶贫(衔接资金)项目资产后续管护办法》《管护巡查制度》《收益分配使用办法》等文件,为资金使用、项目管护提供政策依据;另一方面,以“三查三建”“查短板、补漏洞、提质效”专项行动为抓手,全面清查帮扶资产底数,建立资产监测台账,运用大数据手段设置“红黄绿”三色预警,实时监测资产运行状况,构建“动态监测—发现问题—销号整改”闭环管理体系。目前,已成功盘活闲置项目14个,清欠项目租金89万余元,确保衔接资金“用在刀刃上”、帮扶资产持续惠民。   下一步,区农业农村局将继续深化专项整治成果,持续优化资金监管模式,推动衔接资金使用效益最大化,为全区乡村振兴提供更坚实的资金保障。(周海峰)

http://www.shanzhou.gov.cn:443/pageView/article.html?lmid=18312&wzid=2128849&rlmid=18007 2025年09月25日

大营镇:聚焦项目监督 护航乡村振兴

  “这个项目的竣工永久性公示牌怎么没有看到?请尽快安装到位。”近日,陕州区大营镇纪委联合相关部门对全镇乡村振兴项目建设、管理、收益等情况展开联合监督检查。   今年以来,大营镇纪委将乡村振兴项目监督作为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的重要内容,通过细化监督任务清单,跟进监督项目招投标、施工监理、资金拨付、竣工验收、后期收益等环节,严肃查处吃拿卡要、优亲厚友和贪污侵占等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以强有力监督护航乡村全面振兴。   针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大营镇纪委建立《排查问题整改台账》,明确责任单位、人员和整改措施、时限、成效,持续跟踪进度,掌握整改成效,逐项验收销号。截至目前,排查发现5个涉及乡村振兴项目的问题,已经全部整改到位。(李东强)

http://www.shanzhou.gov.cn:443/pageView/article.html?lmid=18329&wzid=2128879&rlmid=18007 2025年09月25日

关于征集2025年消费品以旧换新居家适老化改造产品补贴活动第二批参与商家的公告

根据《河南省2025年加力扩围开展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豫发改环资〔2025〕211号)要求,河南省民政厅拟组织开展购买居家适老化改造产品补贴活动。现公开征集2025年消费品以旧换新居家适老化改造产品第二批参与商家,有关事宜如下: 一、征集对象 具备资质和服务能力的居家适老化产品参与商家。   二、征集要求   参与商家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依法注册登记且独立结算的经营主体。 (二)主营涵盖居家适老化产品,提供居家适老化改造产品的国标13位商品条码或企业商品编码,有配送、安装、调试、维修等售后服务能力;其中,销售卫生间、厨房确需施工改造类产品的商家应当具备施工改造资质并提供相关材料。 (三)具备开具数电发票的能力,能按照相关要求提报交易信息资料。 (四)资信状况良好,法人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近两年无重大安全事故,未被司法机关立案或处罚。 (五)自愿承诺严格遵守居家适老化改造产品补贴工作相关要求,配合有关部门严防套补、骗补等行为,不传播不实信息,被查实存在违规行为后,自愿接受相应惩处并退出参与主体名单。   三、征集时间   自即日起开始征集,截止时间为2025年9月30日24时。   四、申请材料 (一)商家法人及门店负责人身份证原件; (二)商家有效法人登记证书原件,如为分公司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三)商家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 (四)商家资信等相关证明材料。 五、商家报名流程 (一)商家需在2025年9月30日24时前,通过线上报名平台填写申请材料。具体步骤为:登录云闪付APP——点击“河南焕新”——进入“消费品以旧换新入口”——选择“我是商家”进入——选择“居家适老化改造”,商家依次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提交所需材料。 (二)报名截止后的3个工作日内,市、县两级民政部门完成商家的资质初核和复核,商家可通过云闪付查询审核结果。 (三)银联云闪付服务平台负责对接商家进行活动相关培训等工作。 (四)省级民政部门负责统一公示自愿参与活动且符合条件的商家名单信息。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列入2025年消费品以旧换新居家适老化改造产品补贴商家名单,并同步至银联云闪付APP线上平台。   六、征集须知   (一)居家适老化改造产品补贴不与政府其他部门“以旧换新”补贴或消费券同时享受。须针对老年人消费的居家适老化产品单独开票。开具发票时要在购买方纳税人识别号栏目录入老年消费者姓名等信息;并在备注栏标注“本发票已享受2025年居家适老化改造产品补贴”。发票不得开具给任何组织或机构。   (二)参与商家应按照要求配合做好政策宣传,严格遵循合法、自愿、公平、诚信原则,保证商品和服务质量;不得为消费者享受补贴政策增设任何附加条件,不得存在强制捆绑、搭售等行为,自觉抵制套补、骗补行为。   (三)参与商家要对产品明码标价。对发现存在“先涨价后补贴”、套取补贴资金等行为的商家,直接取消其参与资格,并追缴国家补贴资金。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参与商家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做好产品退换、维修等售后服务工作。售出商品发生退货情形的,商家应做好登记并及时向当地民政部门报备,同时协助消费者在7个工作日内将所退商品的补贴款归还至指定资金账户。 附件:1.河南省消费品以旧换新居家适老化改造补贴产品推荐目录   2.各省辖市、县(市、区)消费品以旧换新居家适老化改造工作联系方式 2025年9月24日 附件1 河南省消费品以旧换新居家适老化改造补贴产品推荐目录 序号 类别 产品类别 功能简介 1 (一)地面和门改造 地面防滑产品 根据卫生间、厨房、卧室等地面防滑处理需要,配置防滑贴、防滑垫等产品,避免老年人滑倒,提高安全性。 2 下压式门 把手 可用单手手掌或者手指轻松操作,增加摩擦力和稳定性,方便老年人开门。 3 门铃 供听力视力障碍老年人使用,包括闪光振动门铃、呼叫门铃等。 4 可双向开启的门 老年人跌倒后,可从外部开启,便于护理人员及时救助。 5 斜坡辅具 对于不易消除的高差可选择斜坡辅具,实现高差的平稳过渡。 6 (二)卧室改造 护理床 帮助失能老年人完成起身、侧翻、上下床、吃饭等动作,辅助喂食、处理排泄物等。 7 床边护栏或者抓杆 辅助老年人起身、上下床,防止翻身滚下床,保证老年人睡眠和活动安全。 8 防压疮床垫 避免长期卧床的老年人发生严重压疮。 序号 类别 产品类别 功能简介 9 (三)如厕、洗浴设备改造 扶手等支撑装置 辅助老年人起身、站立、转身和坐下,包括高低处和过道扶手和抓杆类产品。 10 坐便器 蹲便器改坐便器或者配置马桶增高器、移动马桶、适老分体智能坐便盖、便盆、接尿器等。 11 洗浴装置 更换浴帘、浴杆、配置恒温花洒,增加淋浴空间,必要时配置洗澡床,方便照护人员辅助老年人洗浴。 12 淋浴椅 辅助老年人洗澡用,避免老年人滑倒,提高安全性。 13 水龙头改造 采用拔杆式或感应水龙头,方便老年人开关水阀。 14 (四)厨房设备改造 适老可升降灶台 降低操作台、灶台、洗菜池高度或者在其下方留出容膝空间,方便乘轮椅或者体型矮小老年人操作。 15 适老升降吊柜 在吊柜下方配置开敞式中部柜、中部架,方便老年人取放物品。 16 炉灶自动熄火保护装置 在火焰意外熄灭时,自动切断燃气供应,防止漏气,减少安全隐患。 17 (五)物理环境改造 自动感应灯具 安装感应便携灯,避免直射光源、强刺激性光源,人走灯灭,辅助老年人起夜使用。 序号 类别 产品类别 功能简介 18 (五)物理环境改造 电源插座及开关改造 配置智能插座,可联动控制实现对家电设备的用电监控和安全管理;配置大按键开关,便于老年人操作。 19 防撞护角/防撞条、提示标识 在家具尖角或墙角安装防撞护角、防撞条或者防撞垫,避免老年人磕碰划伤,必要时粘贴防滑条、警示条等符合相关标准和老年人认知特点的提示标识。 20 适老家具 比如换鞋凳、适老椅、床头柜、床边桌、餐桌、电动升降晾衣架、辅助起坐垫或沙发等。 21 (六)智能辅助产品 放大装置 运用光学/电子原理进行影像放大,方便老年人近用。 22 手杖 辅助老年人平稳站立和行走,包含三脚或 四脚手杖、凳拐、助起坐垫等。 23 轮椅/ 助行器 辅助家人、照护人员推行/帮助老年人站立行走,扩大老年人活动空间。包括安全步态训练车、助老外骨骼机器人、四肢联动康复训练仪、下肢助行机器人等。 24 助听器 帮助老年人听清声音来源,增加与周围的交流,包括盒式助听器、耳内助听器、耳背助听器、骨导助听器等。 序号 类别 产品类别 功能简介 25 (六)智能辅助产品 健康监测产品 配备毫米波雷达睡眠监测仪,理疗电烤灯、实时心电监护系统、多参数监护仪等。 26 自助进食 器具 辅助老年人进食,包括防洒碗(盘)、助 食筷、弯柄勺(叉)、饮水杯(壶)等。 27 防走失装置 用于监测认知障碍(失智)老年人或者其他精神障碍老年人定位,避免老年人走失,包括防走失手环、防走失胸卡等。 28 环境监控设备 安装在居家环境中,用于监测老年人动作或者居室环境,发生险情时及时报警。包括红外探测器、跌倒(坠床)监测雷达、生命体征监测雷达、紧急呼叫器、烟雾/煤气泄漏/溢水报警器/门磁感应器/智能监控摄像头等。 29 网络连接 设备 保证相关智能设备数据的传送和服务响应的装置,包括WIFI路由器、无线网卡等。 附件2 各省辖市、县(市、区)消费品以旧换新居家适老化改造工作联系方式 序号 省辖市 县区 联系电话 1 郑州市 郑州市 0371-67188137 2 郑东新区 0371-69179121 3 中原区 0371-55013819 4 二七区 0371-68186117 5 管城回族区 0371-66330822 6 金水区 0371-58579032 7 上街区 0371-68923022 8 惠济区 0371-63639715 9 中牟县 0371-62187792 10 巩义市 0371-64353980 11 荥阳市 0371-64628277 12 新密市 0371-60880860 13 新郑市 0371-62595116 14 经开区 0371-88821667 15 高新区 0371-61516933 16 登封市 0371-62863863 17 开封市 开封市 0371-25952687 18 龙亭区 0371-22530066 19 顺河回族区 0371-23388701 20 鼓楼区 0371-27889295 21 禹王台区 0371-23395593 22 城乡一体化示范区 0371-22941255 23 祥符区 0371-26681185 24 杞县 0371-22531208 25 通许县 0371-24805636 26 尉氏县 0371-23201883 27 兰考县 0371-26991856 28 洛阳市 洛阳市 0379-63928020 29 老城区 0379-63964561 30 西工区 0379-63892583 31 瀍河回族区 0379-63502990 32 涧西区 0379-64822008 33 洛龙区 0379-65156812 34 孟津区 0379-67911106 35 新安县 0379-67293725 36 栾川县 0379-66826808 37 嵩县 0379-60213507 38 汝阳县 0379-68223917 39 宜阳县 0379-68822293 40 洛宁县 0379-66265975 41 伊川县 0379-69360313 42 偃师区 0379-60302727 43 伊滨区 0379-63633398 44 平顶山市 平顶山市 0375-4976695 45 新华区 0375-6156060 46 卫东区 0375-7663012 47 石龙区 0375-7255083 48 湛河区 15136976622 49 宝丰县 0375-7065533 50 叶县 18137590662 51 鲁山县 0375-5082340 52 郏县 0375-5185699 53 舞钢市 0375-8122116 54 汝州市 15903903296 55 安阳市 安阳市 0372-2299802 56 文峰区 0372-2969080 57 北关区 0372-3363090 58 殷都区 0372-5315602 59 龙安区 0372-3916832 60 安阳县 0372-2611266 61 汤阴县 0372-6225253 62 滑县 0372-8709106 63 内黄县 0372-7714651 64 林州市 0372-6125919 65 鹤壁市 鹤壁市 0392-3386180 66 鹤山区 0392-2317332 67 山城区 0392-2667038 68 淇滨区 0392-3356030 69 浚县 0392-6635628 70 淇县 0392-7225495 71 开发区 0392-3228007 72 示范区 0392-3216006 73 新乡市 新乡市 0373-3696651 74 红旗区 0373-3074276 75 卫滨区 0373-2826082 76 凤泉区 0373-3918305 77 牧野区 0373-3035232 78 高新区 0373-3539940 79 经开区 0373-3675712 80 平原示范区 0373-7553130 81 新乡县 0373-7088709 82 获嘉县 0373-4526846 83 原阳县 0373-7291128 84 延津县 0373-7106171 85 封丘县 0373-7091619 86 长垣市 0373-8858967 87 卫辉市 0373-4489952 88 辉县市 0373-6292474 89 焦作市 焦作市 0391-3659176 90 解放区 0391-2038799 91 中站区 0391-2957007 92 马村区 18317250017 93 山阳区 0391-3581336 94 修武县 0391-7130019 95 博爱县 0391-8663319 96 武陟县 0391-7280705 97 温县 0391-3829005 98 沁阳市 0391-2101838 99 孟州市 0391-8298510 100 高新区 0391-3127957 101 濮阳市 濮阳市 0393-6687008 102 濮阳县 0393-3232143 103 清丰县 0393-7222036 104 南乐县 0393-8756315 105 范县 0393-8757168 106 台前县 0393-2211317 107 华龙区 0393-4492674 108 经开区 0393-6686188 109 工业园区 0393-8222526 110 示范区 0393-8790203 111 许昌市 许昌市 0374-2969768 112 魏都区 0374-5056172 113 建安区 0374-5116997 114 东城区 0374-2959956 115 开发区 0374-8581711 116 示范区 0374-3373509 117 鄢陵县 0374-7169117 118 长葛市 0374-7016111 119 禹州市 0374-8269068 120 襄城县 0374-8392819 121 漯河市 漯河市 0395-3178598 122 源汇区 0395-5301295 123 郾城区 0395-6160686 124 召陵区 0395-2606089 125 舞阳县 0395-7190128 126 临颍县 0395-8899561 127 开发区 0395-5757796 128 示范区 0395-3195013 129 西城区 0395-5515182 130 三门峡市 三门峡市 0398-2182029 131 湖滨区 0398-2775956 132 陕州区 0398-3835382 133 开发区 0398-2838688 134 示范区 0398-2751139 135 渑池县 0398-4889009 136 卢氏县 0398-7872335 137 义马市 0398-5580922 138 灵宝市 0398-8855669 139 南阳市 南阳市 0377-63133909 140 宛城区 0377-61516709 141 卧龙区 0377-63310637 142 南召县 0377-66919159 143 方城县 0377-60112936 144 西峡县 0377-69695509 145 镇平县 0377-65866799 146 内乡县 0377-60115698 147 淅川县 0377-69237086 148 社旗县 0377-67988000 149 唐河县 0377-68922358 150 新野县 0377-66211579 151 桐柏县 0377-83813971 152 邓州市 0377-62164608 153 高新区 0377-63291965 154 示范区 0377-61166518 155 官庄工区 0377-60281318 156 职教园区 0377-66628713 157 商丘市 商丘市 0370-3288717 158 梁园区 0370-2888530 159 睢阳区 0370-2789197 160 示范区 0370-3667723 161 民权县 0370-2061789 162 睢县 0370-8096605 163 宁陵县 0370-7811325 164 柘城县 0370-3099382 165 虞城县 0370-3122570 166 夏邑县 0370-6219129 167 永城市 0370-5209709 168 信阳市 信阳市 0376-6366601 169 浉河区 0376-6332079 170 平桥区 0376-3702313 171 罗山县 0376-7607115 172 光山县 0376-8568979 173 新县 0376-2987525 174 商城县 0376-7881932 175 固始县 0376-4692699 176 潢川县 0376-3931687 177 淮滨县 0376-7187912 178 息县 0376-5952073 179 羊山新区 0376-6651330 180 周口市 周口市 0394-8385058 181 川汇区 0394-7718958 182 淮阳区 0394-2682186 183 扶沟县 0394-6205188 184 西华县 0394-2532722 185 商水县 0394-5448948 186 沈丘县 0394-5222223 187 郸城县 0394-3298987 188 太康县 0394-6822543 189 鹿邑县 0394-7223013 190 项城市 0394-4121258 191 黄泛区 0394-2291126 192 示范区 0394-7735637 193 驻马店市 驻马店市 0396-2672829 194 驿城区 0396-2715972 195 西平县 0396-2751822 196 上蔡县 0396-2706968 197 平舆县 0396-2727881 198 正阳县 0396-8939226 199 确山县 0396-7010180 200 泌阳县 0396-7922096 201 汝南县 0396-8333116 202 遂平县 0396-2720080 203 新蔡县 0396-5937088 204 开发区 0396-2124088 205 济源示范区 济源示范区 0391-6668230 206 航空港区 航空港区 0371-60879833

http://www.shanzhou.gov.cn:443/pageView/article.html?lmid=18187&wzid=2129218&rlmid=18052 2025年09月25日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三陕征补告字〔2025〕7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依据土地现状调查情况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结果,陕州区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拟定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经研究,现将拟定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范围 拟征收范围为西张村镇张三村,四至范围:北邻张三村集体土地、东邻旅游大道、南邻张三村集体土地、西邻张三村集体土地。具体范围以土地勘测定界为准。 二、土地现状 拟征收土地总面积0.2763公顷,其中农用地0.2763公顷(耕地0.0048公顷)。 三、征收目的 拟征收土地用于实施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建设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的第(三)项“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区综合服务、社会福利、市政公用、优抚安置、英烈保护等公共事业需要用地的”征收土地情形。 四、补偿方式和标准 补偿方式采取货币补偿。 (一)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 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有关问题的通知》(豫政〔2023〕28号)规定执行,西张村镇张三村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为63万元/公顷。 (二)青苗补偿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 参照《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三门峡市征收集体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通知》(三政规〔2025〕3号)文件规定的标准进行补偿。 五、安置对象、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 (一)安置对象 安置对象为西张村镇张三村集体及其成员。 (二)安置方式 本次征收土地安置方式采用货币安置、社会保障安置和就业安置相结合的方式。 1.货币安置。将征地补偿安置费按时足额支付给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依规分配。   2.社会保障安置。该项目用地已落实社保资金并按要求预存入区指定账户。区政府将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落实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安置。 3.就业安置。针对被征地农民的特点积极开展职业培训,提高被征地农民的就业竞争能力和创业能力。通过培训使失地农民提高素质、掌握致富本领,积极鼓励农民自主创业,在资金技术上予以支持。如有条件,可安排一定劳动力到用地单位务工。 (三)社会保障 按照《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2023年度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最低标准的通知》(豫人社办〔2023〕92号)执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标准为77.25万元/公顷。 六、办理补偿登记的时间、地点、方式 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持土地权属的相关证明材料到西张村镇人民政府办理土地补偿登记,请相互转告。逾期未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的,其补偿内容以调查结果为准。 七、异议反馈渠道 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认为拟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在公告结束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陕州区自然资源局提出书面意见或听证申请。逾期未提出书面意见或听证申请的,视为无异议。 公告时间:2025年9月25日至2025年10月25日。 特此公告。       三门峡市陕州区人民政府      2025年9月25日          (联系电话:0398——3838596)  

http://www.shanzhou.gov.cn:443/pageView/article.html?lmid=20233&wzid=2129125&rlmid=18007 2025年09月25日

习近平在联合国气候变化峰会发表视频致辞

https://mp.weixin.qq.com/s/qLd2lvRJkpwE1oC3Yx0fhA 2025年09月25日

李强会见欧盟委员会主席冯德莱恩

https://mp.weixin.qq.com/s/7wl9JYtCR7P9h0R8uzQvFg 2025年09月25日

全区党建引领基层高效能治理工作调度会召开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党建引领基层高效能治理工作调度会精神,9月23日上午,全区党建引领基层高效能治理工作调度会召开,总结经验、分析进度、研判形势,对下阶段重点工作进行再安排、再部署,切实把党建引领基层高效能治理不断引向深入。区委副书记孔利亚出席并讲话,区委常委、组织部部长蒋立庆主持会议。   会议指出,自党建引领基层高效能治理工作开展以来,全区上下秉持“上台阶、作贡献、争出彩”的理念,对照“五基四化”和16个专项行动年度任务清单,坚持台账式管理、清单化推进,突出实干实绩实效、坚决守牢底线,扎实推动了我区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工作各项任务高标准推进、高质量完成。   就做好下一步工作,会议强调,一要坚持问题导向。要将解决问题作为推动工作的突破口和着力点,坚持推动工作与解决问题相结合,将工作推进的着力点放在破解群众急难愁盼和基层治理实际问题上,牢牢守住底线性工作,不等不靠、务求实效,最大限度地防范风险隐患,以解决问题实效来检验工作成效。二要注重结果导向。各牵头单位要扛稳工作责任,对照年度任务清单,抓住关键引领性任务,经常组织会商研判,确保抓重抓要、抓出效果;各责任单位要主动出谋划策,密切配合协作,把该担的责任担起来、该干的工作干起来,真正形成工作合力。同时要做好沟通对接,有的放矢地做好改进、优化、提升等各项工作,确保整体工作落实好、走在前。三要加大宣传力度。要继续加大在实践中积累出经验、提炼出规律的力度,形成可以复制、可以推广的典型做法,通过内宣外宣、线上线下共同发力,充分展示我区特色亮点和实绩实效,争取在全市范围内树立典型,实现重点突破、全面开花。四要严格考核问效。要把提高工作实效作为工作着力点,坚决避免责任不落实、行动不扎实、成效不明显等情形,确保责有人负、事有人干,扎扎实实干工作,做到实干实绩实效,以高效能治理助推高质量发展。   会上,通报了全省、全市党建引领基层高效能治理工作调度会精神,并要求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聚焦任务清单,持续化解问题短板,持续梳理经验亮点,强化协同联动,狠抓工作落实,努力推动我区党建引领基层高效能治理工作向更高水平迈进。   党建引领基层高效能治理第一牵头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汇报了各自承担工作的开展情况;党建引领基层高效能治理重点任务责任单位分管负责同志以及各乡镇(街道)党(工)委副书记或组织委员参加会议。(区委组织部)

http://www.shanzhou.gov.cn:443/pageView/article.html?lmid=18020&wzid=2128828&rlmid=18003 2025年09月25日

全区党建引领基层高效能治理工作调度会召开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党建引领基层高效能治理工作调度会精神,9月23日上午,全区党建引领基层高效能治理工作调度会召开,总结经验、分析进度、研判形势,对下阶段重点工作进行再安排、再部署,切实把党建引领基层高效能治理不断引向深入。区委副书记孔利亚出席并讲话,区委常委、组织部部长蒋立庆主持会议。   会议指出,自党建引领基层高效能治理工作开展以来,全区上下秉持“上台阶、作贡献、争出彩”的理念,对照“五基四化”和16个专项行动年度任务清单,坚持台账式管理、清单化推进,突出实干实绩实效、坚决守牢底线,扎实推动了我区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工作各项任务高标准推进、高质量完成。   就做好下一步工作,会议强调,一要坚持问题导向。要将解决问题作为推动工作的突破口和着力点,坚持推动工作与解决问题相结合,将工作推进的着力点放在破解群众急难愁盼和基层治理实际问题上,牢牢守住底线性工作,不等不靠、务求实效,最大限度地防范风险隐患,以解决问题实效来检验工作成效。二要注重结果导向。各牵头单位要扛稳工作责任,对照年度任务清单,抓住关键引领性任务,经常组织会商研判,确保抓重抓要、抓出效果;各责任单位要主动出谋划策,密切配合协作,把该担的责任担起来、该干的工作干起来,真正形成工作合力。同时要做好沟通对接,有的放矢地做好改进、优化、提升等各项工作,确保整体工作落实好、走在前。三要加大宣传力度。要继续加大在实践中积累出经验、提炼出规律的力度,形成可以复制、可以推广的典型做法,通过内宣外宣、线上线下共同发力,充分展示我区特色亮点和实绩实效,争取在全市范围内树立典型,实现重点突破、全面开花。四要严格考核问效。要把提高工作实效作为工作着力点,坚决避免责任不落实、行动不扎实、成效不明显等情形,确保责有人负、事有人干,扎扎实实干工作,做到实干实绩实效,以高效能治理助推高质量发展。   会上,通报了全省、全市党建引领基层高效能治理工作调度会精神,并要求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聚焦任务清单,持续化解问题短板,持续梳理经验亮点,强化协同联动,狠抓工作落实,努力推动我区党建引领基层高效能治理工作向更高水平迈进。   党建引领基层高效能治理第一牵头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汇报了各自承担工作的开展情况;党建引领基层高效能治理重点任务责任单位分管负责同志以及各乡镇(街道)党(工)委副书记或组织委员参加会议。(区委组织部)

http://www.shanzhou.gov.cn:443/pageView/article.html?lmid=18429&wzid=2128831&rlmid=18429 2025年09月25日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三陕征补告字〔2025〕6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依据土地现状调查情况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结果,陕州区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拟定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经研究,现将拟定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范围 拟征收范围为大营镇辛店村,四至范围:宗地一北邻三门峡华明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南邻辛店村集体土地,西邻辛店村集体土地,东邻三门峡市再生水综合利用项目;宗地二北邻辛店村集体土地,南邻辛店村集体土地,西邻三门峡市再生水综合利用项目,东邻辛店村水泥道路。具体范围以土地勘测定界为准。 二、土地现状 拟征收土地总面积0.5593公顷,其中农用地0.5593公顷(耕地0.0027公顷)。 三、征收目的 拟征收土地用于实施公用设施建设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的第(三)项“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区综合服务、社会福利、市政公用、优抚安置、英烈保护等公共事业需要用地的”征收土地情形。 四、补偿方式和标准 补偿方式采取货币补偿。 (一)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 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有关问题的通知》(豫政〔2023〕28号)规定执行,大营镇辛店村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为94.5万元/公顷。 (二)青苗补偿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 参照《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三门峡市征收集体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通知》(三政规〔2025〕3号)文件规定的标准进行补偿。 五、安置对象、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 (一)安置对象 安置对象为大营镇辛店村集体及其成员。 (二)安置方式 本次征收土地安置方式采用货币安置、社会保障安置和就业安置相结合的方式。 1.货币安置。将征地补偿安置费按时足额支付给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依规分配。   2.社会保障安置。该项目用地已落实社保资金并按要求预存入区指定账户。区政府将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落实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安置。 3.就业安置。针对被征地农民的特点积极开展职业培训,提高被征地农民的就业竞争能力和创业能力。通过培训使失地农民提高素质、掌握致富本领,积极鼓励农民自主创业,在资金技术上予以支持。如有条件,可安排一定劳动力到用地单位务工。 (三)社会保障 按照《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2023年度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最低标准的通知》(豫人社办〔2023〕92号)执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标准为77.25万元/公顷。 六、办理补偿登记的时间、地点、方式 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持土地权属的相关证明材料到大营镇人民政府办理土地补偿登记,请相互转告。逾期未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的,其补偿内容以调查结果为准。 七、异议反馈渠道 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认为拟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在公告结束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陕州区自然资源局提出书面意见或听证申请。逾期未提出书面意见或听证申请的,视为无异议。 公告时间:2025年9月25日至2025年10月25日。 特此公告。                                                                                                                         三门峡市陕州区人民政府                                                                                                                2025年9月25日          (联系电话:0398——3838596)  

http://www.shanzhou.gov.cn:443/pageView/article.html?lmid=20233&wzid=2129119&rlmid=18007 2025年09月25日

三门峡市陕州区2025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有关规定,按照省教育厅、三门峡市教育局工作安排,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现就陕州区2025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对象 (一)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持有效期内当地居住证)、就读学校所在地(仅限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在三门峡市陕州区的中国公民。 (二)驻陕州区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三)港澳台居民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可在内地(大陆)居住所在地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和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港澳居民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可在内地(大陆)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在考试所在地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历及其他条件、程序要求与内地(大陆)申请人相同。 临时居住证、居住凭条(证明)等均不等同于有效期内居住证,不能替代使用。 二、认定条件 (一)思想品德条件: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能够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学历条件: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具体如下: 1.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2.申请小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申请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三)教育教学能力: 1.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规定有效期内。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促进优秀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的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22〕46号),退役军人在服役前1年内取得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可延长2年有效期。网报时,考试类型请选择“国家统一考试”。 2.2015年(含)之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士,可按《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 <河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和定期注册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试行)> 的通知》(教人〔2015〕501号)规定执行,申请认定与所学专业相对应的教师资格。需现场提交审核材料,经县、市、省三级审核。 各类成人教育(如自学考试、成人高考、国家开放大学、网络教育等)师范毕业生不属于“非国家统一考试(含免考)”,需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规定有效期内。 3.符合免试认定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需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免试认定的教师资格学段和任教学科应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上的任教学段和任教学科相同。 (四)普通话条件: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五)体检条件:符合《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可从河南省教师资格网http://jyt.henan.gov.cn/jszg/查询),体检结论为“合格”。 (六)从业禁止查询 认定过程中,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 教育部 公安部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高检发〔2020〕14号),认定机构将对申请人的性侵违法犯罪信息进行核查,对经准入查询发现有性侵违法犯罪信息的,不予认定。 (七)无犯罪记录 内地(大陆)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到公安机关统一核查。港澳台居民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由申请人自行到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有关部门开具。香港、澳门申请人需教育行政部门协助提供函件的,与河南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联系出具。 注意事项:依据《教师资格条例》规定,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撤销其教师资格,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丧失教师资格,不能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三、认定机构 申请人的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持有效期内当地居住证)、就读学校所在地或部队驻地在陕州区的,申请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人员由陕州区教育体育局认定。 四、认定流程和时间 根据工作安排,我区下半年认定流程为“网上报名——体检——审核——认定结论——发放证书”五个步骤,具体如下: (一)网上报名 1.网报时间 2025年10月20日8:00—10月31日17:00 认定人员范围:已经取得毕业证书且符合认定条件的社会人员、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研究生(以本科已毕业人员身份申请认定)。 2.报名流程 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报名。申请人在网站首页点击“网上办事”,然后点击“教师资格认定—在线办理”报名。 “请选择考试形式”一栏中,参加国家统一考试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申请人应选择“国家统一考试”;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申请人应选择“免试认定改革人员”;2015年(含)之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士申请应选择“非国家统一考试(含免考)”。然后按照系统提示进行身份注册,填报并提交申请信息。 按照网站要求上传本人证件照片:照片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彩色、白底证件照。照片中显示考生头部和肩的上部,不允许戴帽子、头巾、发带、墨镜。照片格式为jpg/jpeg,不大于190K。请申请人严格按照要求上传,如上传生活照、艺术照等非证件照,后期将不能通过审核。 网上报名的照片必须与体检表粘贴照片一致 3.签署承诺 申请人按要求如实在线填写个人承诺书,不能作虚假承诺。《个人承诺书》签名不清晰、不完整,不符合中国教师资格网要求,从而影响认定机构开展认定工作的,认定机构不予认定。 学历、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等核验方法及申报时遇到的各种问题可参考中国教师资格网导航栏中的“咨询服务”—“操作手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使用手册”、中国教师资格网导航栏中的“咨询服务”—“常见问题”对照处理。 4.网上报名成功后,显示正确状态为“网报待确认”,此状态一直持续到审核阶段结束。 申请人在网上申报时,中国教师资格网对学历、考试合格证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等验证通过的(显示为“已核验”),无需现场确认。申请人提交的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应携带材料原件,在规定时间前往陕州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教体局窗口(陕州区绣岭路与陕州大道交叉口东北),进行现场审核。 (二)体检阶段 1.体检时间 2025年11月1日上午7:50-10:30 2.体检地点: 申请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者资格者,自行到三门峡市直机关医院进行体检,地址:三门峡市湖滨区涧河街道文明路东区41号 <市实验中学对面> ,联系电话:0398-2846168;0398-2846813;0398-2846815。 3.注意事项 (1)申请人须到各认定机构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当日须空腹,即禁食、禁水。 (2) 体检人员需携带身份证原件、《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体检表在河南省教师资格网(http://jyt.henan.gov.cn/jszg/)自行下载打印,注意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证的考生下载幼儿园专用体检表),体检表上粘贴照片需与网上报名照片一致,使用正楷字体在体检表右上角备注本人身份证号和报名序号,报名序号由申请人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后生成。 (3) 体检结论由医院统一报送各级认定机构,无需申请人再去医院领取。 (三)确认阶段 1.网上确认 2025年10月30日--11月7日。 网上确认开通“全程网办”方式进行确认。 2.现场确认 2025年11月11日--14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 确认期间请关注中国教师资格网是否有留言,若上传资料不符合要求的,将予以留言。请申请人在“业务平台”--“教师资格认定信息”--“查询报名信息”处查看是否有“有留言”按钮显示,按照认定机构要求修改或补充认定材料后显示为“待认定审批”状态的无需现场审核。 以下申请人需到现场确认: (1)2015年及以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类毕业生、教育硕士。 (2)中国教师资格网“留言”中,需到现场审核的人员(含持居住证人员)。 (3)持有港澳台及国外学历学位的申请人。 (4)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时高等教育学历、普通话证书显示“未核验”的申请人。 其他申请人无需到现场提交材料,网上报名成功后,会显示报名状态为“网报待确认”,此状态一直持续到现场审核结束,请耐心等待工作人员审核。 办理条件及流程: 申请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者网上报名后对照上述要求需现场审核的,应携带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陕州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教体局窗口(陕州区绣岭路与陕州大道交叉口东北),联系电话:0398-3838270。 注意:申请人必须携带相关资料到指定地点提交材料。凡未按要求参加现场确认的,视为放弃本次认定。 3.确认阶段申请人审核状态(五种) (1)“网报待确认”,是指申请人网上报名成功,但提交的申报材料还未完成线上或线下审核的状态。该状态下申请人可以修改报名信息。 (2)“材料待完善”,是指申请人网上报名成功,但经确认点工作人员审核发现提交的申报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需根据系统提示修改报名信息并完善申报材料的状态。该状态下申请人可以修改报名信息。 (3)“材料合格待确认”,是指经过确认点工作人员的预审,目前申请人的申报材料齐全或符合认定要求,但仍需等确认点正式确认通过的状态。该状态下申请人不可以修改报名信息。 (4)“待认定审批”,是指申请人提交的申报材料齐全且符合报名条件,经线上或线下审核确认通过,等待认定机构审批的状态。该状态下申请人不可以修改报名信息。 (5)“确认未通过”,是指线上或线下进行确认时,工作人员审核发现申请人提交的申报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报名条件而未被受理的情况。该状态下申请人不可以修改报名信息。 网上审核为“待认定审批”状态的申请人无需现场确认。 (四)认定结论 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在受理申请期限(即现场审核期限)终止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认定教师资格的结论。审核状态为“待认定审批”的申请人经认定机构再次审核后,做出“认定通过”或“认定未通过”的审核意见。 1.“认定通过”,是指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审核后,申请人各项条件符合认定政策,通过了此次认定,获得了相应的教师资格的状态。 2.“认定未通过”,是指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审核后,发现申请人某些条件不符合认定政策,没有通过此次认定,未获得相应的教师资格的状态。 申请人务必关注中国教师资格网,查询个人的认定状态。 (五)证书发放 教师资格证书的领取时间和领取方式将在认定机构公布的网站或微信公众号上公布。经认定具备教师资格的人员,应按照通知要求于2025年12月中旬到陕州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教体局窗口(陕州区绣岭路与陕州大道交叉口东北)领取教师资格证书。 证书领取方式有邮寄和现场领取两种,认定通过的申请人凭身份证原件领取《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选择“邮寄”的申请人须在报名时“是否邮寄”一栏选择“邮寄”,并准确填写收件人姓名、邮寄地址和联系方式。 五、网上上传或现场提交的材料 上传扫描件或照片必须清晰,不得多个证件拼图上传。 (一)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 (二)户籍材料或居住证等原件 根据申请人的实际情况选择上传。 1.在户籍所在地申请的,需上传《居民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原件扫描件或照片。 2.在居住地申请的,需上传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原件。 3.驻峡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应上传所属部队或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证明应明示申请人服役所在地。 4.在我市居住的港澳台居民应上传居住地为我市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在我市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的港澳台居民,应上传港澳台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三)学历证书原件(经中国教师资格网比对验证通过的无需上传学历证书原件) 港澳台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特别提示:在审核材料过程中,对于中国教师资格网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高等教育学历,申请人需上传: 1.学历证书原件。 2.《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学信网www.chsi.com.cn在线申请,需在有效期内),否则将视为不合格学历不予受理。 建议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验证学历,无法验证的及时申请认证报告,以免影响认定。幼师、中师等中职学历须提交中等职业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河南省内中职毕业生可在河南政务服务网(www.hnzwfw.gov.cn)在线申请)。 (四)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经中国教师资格网比对验证通过的无需上传证书原件)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 <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规定> 的通知》(教社语函〔2022〕20号),网上查询的测试成绩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效力。人工测试可通过河南省政务服务网(https://www.hnzwfw.gov.cn/)或河南省教育厅官方网站(http://jyt.henan.gov.cn/)查询测试成绩;机辅测试可通过国家政务服务平台(http://gjzwfw.www.gov.cn/)查询测试成绩。网上验证不通过的需上传原件。 (五)需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1.《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由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系统比对核验,无须上传。 2.2015年及以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类毕业生(此类申请人必须现场确认),如毕业证书中无明确标注“师范”字样,需提供由毕业院校验印的个人在校期间全部所学课程成绩单(有必修科目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的考试和教育实习合格成绩),并另提供以下证明材料(有一项即可): (1)毕业学校上级教育主管部门下达的当年入学时的专业招生计划文件复印件,标明本专业为全日制师范类专业(加盖毕业学校相关部门公章)。 (2)带有申请人姓名和专业的当年全日制师范生录取审批名册复印件(需有师范专业标注,加盖毕业学校相关部门公章)。 3.符合免试认定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需提供有效期内由校长签发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并加盖学校公章。《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由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系统比对核验,无需上传。申请认定的资格种类和任教学科,需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上的任教学段和任教学科相同。 (六)港澳台居民需上传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有关部门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如有需要,申请人可提前通过当地认定机构向河南省教师资格认定注册服务中心申请开具相关函件。 申请人在网上申报时,中国教师资格网对学历、考试合格证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等验证通过的,无需现场确认。申请人提交的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应携带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前往陕州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教体局窗口(陕州区绣岭路与陕州大道交叉口东北)进行现场审核。 六、其他注意事项 (一)请申请人按各级认定机构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参加体检、现场审核。申请人可在网上审核前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对信息进行修改。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审核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的,认定机构将无法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二)申请人应在个人承诺书中做出真实无误的承诺,如承诺与事实不符,属于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行为。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否则将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三)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同一申请人在同一自然年内只能申请一种教师资格。 (四)《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是教师资格证书法定凭证,请申请人妥善保存,或由申请人递交给本人人事档案所在的管理部门,归入本人人事档案。                   三门峡市陕州区教育体育局                      2025年9月25日  

http://www.shanzhou.gov.cn:443/pageView/article.html?lmid=18215&wzid=2129371&rlmid=18052 2025年09月25日

2025年度陕州区稳岗返还及职业技能提升补贴名单公示

现将2025年度三批次稳岗补贴及职业技能提升补贴审核通过名单公示如下。公示时间。5日(2025年9月24日至2025年9月30日)。0398-3837558 附件。1、失业保险稳岗返还企业名单(三批次).xls           2、职业技能提升补贴汇总表(三批次).xlsx      三门峡市陕州区社会保险中心 2024年月24日。

http://www.shanzhou.gov.cn:443/pageView/article.html?lmid=18180&wzid=2128555&rlmid=18052 2025年09月24日

三门峡奥科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0000吨对溴苯甲醚等项目工程规划许可批后公示(2025007)

三门峡奥科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0000吨对溴苯甲醚等项目 工程规划许可批后公示(202500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相关规定进行批后公示。三门峡奥科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三门峡奥科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0000吨对溴苯甲醚等项目 项目位置。总建筑面积7459.9㎡。地上建筑面积6925.52㎡。地下建筑面积534.38㎡(计容建筑面积8103.02㎡)。

http://www.shanzhou.gov.cn:443/pageView/article.html?lmid=20257&wzid=2128645&rlmid=18007 2025年0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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