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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州小学在“市长杯”校园足球联赛中再创佳绩

由三门峡市教育局、三门峡市体育局联合主办的2024年三门峡。市长杯。校园足球联赛成绩揭晓。我区陕州小学女子足球队荣获小学女子组一等奖。陕州小学始终注重特色教育发展。不断构建足球文化。成立校级、年级足球队。配备专职足球教师。保证每周一节足球课。学校被教育部确定为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学校定期举行。足球比赛。并与其他县区足球俱乐部保持联系。通过举行足球联谊赛。不断提升足球竞技水平。陕州小学男女足球队分别在。足球比赛中连连夺冠。

http://www.shanzhou.gov.cn:443/pageView/article.html?lmid=18058&wzid=1785118&rlmid=18052 2024年06月21日

《三门峡市陕州区人民政府合同管理若干规定》政策解读

  2024年6月20日三门峡市陕州区人民政府印发《三门峡市陕州区人民政府合同管理若干规定》(三陕政〔2024〕1号。  一、制定的背景   《陕县人民政府合同管理若干规定》(陕政〔2015〕28号。有必要重新制定《陕州区人民政府合同管理若干规定》。明确了《规定》的制定依据、适用范围、基本原则。明确了区政府合同订立前的程序。明确了区政府合同的审查部门职责、审查程序和审查范围。明确了区政府合同的审签程序。

http://www.shanzhou.gov.cn:443/pageView/article.html?lmid=18074&wzid=1793614&rlmid=18002 2024年06月21日

政策解读:《三门峡市陕州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区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

区司法局组织起草《三门峡市陕州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区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  三、主要内容   本次清理的规范性文件的范围是涉及县级以上政府及其所属部门制定的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通过征求相关部门意见。本次文件清理结果为。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28件。决定废止6件。

http://www.shanzhou.gov.cn:443/pageView/article.html?lmid=18074&wzid=1793602&rlmid=18002 2024年06月21日

陕州区观摩学习湖滨区项目建设经验做法

为学习借鉴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保障机制的先进经验做法。陕州区观摩团一行30余人到湖滨区观摩考察项目建设先进经验。在对比中寻找差距。在考察中借鉴提升。陕州区领导何飞、刘威雷、樊卫星、苏万军、刘建刚。湖滨区领导乔继明、郭建体、裴斐参加观摩或座谈会。陕州区观摩团一行先后来到湖滨区医疗卫生健康中心项目、湖滨区50MW/100MWh共享储能电站项目以及湖滨区易事特储能装备制造产业园项目进行现场学习。认真检视项目建设短板弱项。

http://www.shanzhou.gov.cn:443/pageView/article.html?lmid=18283&wzid=1788532&rlmid=18052 2024年06月21日

三门峡市生态环境局第二分局关于2024年6月21日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三门峡市生态环境局第二分局关于2024年6月21日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三门峡市生态环境局第二分局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http://www.shanzhou.gov.cn:443/pageView/article.html?lmid=18080&wzid=1785211&rlmid=18052 2024年06月21日

区第二实验幼儿园举行2024年秋季小班新生家长会

为了让小班新生家长进一步了解幼儿园情况。做好入园的准备工作。陕州区第二实验幼儿园举行2024年秋季小班新生家长会。该园从园所简介、办园思想、办园特色三方面。围绕五大领域为首的健康教育解读了以。幸福教育。为核心的办园特色。让家长们对幼儿园有了一个初步的了解。围绕。如何缓解新生入园焦虑。打消了家长面对孩子即将入园的担忧。分享了幼儿园卫生保健的日常工作、膳食营养、入园准备等。提高了家长们对幼儿园工作的信任与认可。

http://www.shanzhou.gov.cn:443/pageView/article.html?lmid=18058&wzid=1785061&rlmid=18052 2024年06月21日

关于2024年陕州区区派第一书记工作经费项目及资金批复的通知

根据《河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支持项目申报入库指南》(豫乡振〔2022〕52号)、《关于加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通知》(豫财农综〔2022〕5号)文件精神。要严格按照《关于加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通知》、《河南省扶贫领域政务公开暨公告公示政策问答》有关规定管理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资金。

http://www.shanzhou.gov.cn:443/pageView/article.html?lmid=18325&wzid=1834474&rlmid=18052 2024年06月21日

陕州一高初中部:展思维之美 显数学魅力

为激发学生学习数学的热情和兴趣。体会数学的价值。提高学生核心素养。陕州一高初中部数学组组织学生开展了制作数学思维导图大赛活动。思维导图是一种图形思维工具。有助于学习者将隐形知识显性化。能够帮助学生系统地构建完整有效的知识网络系统。让学生领会数学思想。洞悉数学思维。拓展对数学的理解。体现数学的价值所在。一张张思维导图。让我们看到了同学们应用思维导图的无限潜能。学生通过设计思维导图进行单元整理与复习。用思维导图指导学生学习。会学。

http://www.shanzhou.gov.cn:443/pageView/article.html?lmid=18058&wzid=1785121&rlmid=18052 2024年06月21日

陕州中专组织开展“学党纪、跟党走、庆七一”主题党日活动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强化党员党性教育。提高党员纪律意识。6月20日。学党纪、跟党走、庆七一。主题党日活动。重温入党誓词。更加坚定了党员们的入党初心。全体党员集中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对学校思政课建设作出重要指示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勉励四川省南充市嘉陵区之江小学学生的回信精神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聆听了《学党纪、跟党走、庆七一》专题党课。通过互动交流。加深了党员对党规党纪的理解。

http://www.shanzhou.gov.cn:443/pageView/article.html?lmid=18091&wzid=1784728&rlmid=18052 2024年06月21日

陕州区甘棠街道柳林村:打好“五星”攻坚战,奏响乡村振兴“大乐章”

  陕州区甘棠街道柳林村坚持以。支部创建为抓手。支部创建工作纵深推进、跨越提升。万名党员进党校。等活动不断增强党员党性意识。提升党员干部办实事能力。党员积分管理。党员关爱。共评选出优秀联户党员2名。优秀积分党员4名。  提升乡村。形成党建引领、党员带头、群众参与的共治氛围。提升群众幸福指数。  发挥产业优势。助推乡村振兴。坚持党建引领。目前柳林村建立6个水果蔬菜交易市场。以柳林村为中心的李子产业带正向周边乡村延伸。持续擦亮文明底色。

http://www.shanzhou.gov.cn:443/pageView/article.html?lmid=18021&wzid=1784803&rlmid=18003 2024年06月21日

陕州区开展2024年“送清凉”慰问活动

6月20日,区委副书记孔利亚带队开展“送清凉”慰问活动,看望慰问高温天气下坚守岗位的一线工作者,为他们送去党委、政府和工会的关心与关怀。区人大常委会二级调研员、区总工会主席李邦宏参加慰问。

http://www.shanzhou.gov.cn:443/pageView/article.html?lmid=18442&wzid=1784842&rlmid=18442 2024年06月21日

区领导孔利亚检查指导中考考前准备工作

区委副书记孔利亚深入陕州中学考点。对中考考前准备工作进行检查指导。区政府副区长、党组成员张晓丹。区教体育党组书记、局长卫旭辉陪同参加。孔利亚一行来到陕州中学考点。实地察看了中考考场、考务办公室、视频监考室、保密室、考务指挥室等。详细了解中考物资配备、安全保密、试卷监管、食品卫生以及医疗保障等工作部署情况。孔利亚指出。各成员单位要本着对考生和家长高度负责的态度。按照保障中考的工作标准。全力以赴为中考服好务。要严格考务工作。

http://www.shanzhou.gov.cn:443/pageView/article.html?lmid=18057&wzid=1785838&rlmid=18052 2024年06月21日

习近平在宁夏考察调研

https://mp.weixin.qq.com/s/QFjRQltSWn_Tdpf4xCl2vQ 2024年06月21日

三门峡市陕州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三门峡市陕州区人民政府合同管理若干规定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甘棠街道办事处,先进制造业开发区管委会,区人民政府各部门: 《三门峡市陕州区人民政府合同管理若干规定》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24年6月20日         三门峡市陕州区人民政府合同管理若干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政府合同管理,防范合同法律风险,有效维护政府机关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我区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政府合同,是指区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在行政管理、公共服务及民事经济活动中,作为一方当事人所订立的涉及财政资金、国有资产使用和自然资源、公共资源利用的合同、协议、意向书、承诺书等契约性法律文件。 第三条  政府合同的承办、起草、审查、签订、履行及纠纷处理,适用本规定。 政府采购、招投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征收等已有规范规定及应对突发事件而采取应急措施订立的政府合同,不适用本规定。 第四条  政府合同应当进行合法性审查。未经合法性审查,不得签订政府合同,财政部门不得划拨相关财政资金。   第五条  司法行政机关和合同承办单位法制机构是政府合同审查部门,具体负责政府合同的审查。 区纪委监委、发展改革、财政、审计等部门负责政府合同签订、履行的监督检查。 第二章  合同承办和起草 第六条  区政府及其部门签订政府合同的,应当明确合同承办单位具体负责合同的洽谈、起草、送审、签订、履行、纠纷解决等事宜。 区政府部门起草的以区政府名义签订的需要司法行政机关审查的政府合同,区政府部门需将确定的合同承办人报备司法行政机关。 第七条  合同洽谈起草部门为合同承办单位,其主要职责为: (一)负责合同项目的调研、评估等,并就合同所涉法律、经济、技术和社会稳定风险进行评估和论证,必要时可以组织专家论证; (二)审查合同相对方的主体资格、资信、履约能力,必要时可以委托专业机构调查; (三)负责订立合同的协商与谈判,可以邀请区政府法律顾问参与磋商谈判; (四)合同文本的拟定与修改; (五)对合同文本等资料进行内部法制审核和报区司法行政机关进行合法性审查; (六)对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纠纷和发现的问题进行调查处理; (七)负责合同纠纷的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等活动; (八)保管合同文本及与履行、变更、解除合同有关的文件资料。 第三章  合法性审查 第八条  区政府签订的和区政府认为应当由司法行政机关审查的政府合同由司法行政机关审查,其余合同由合同承办单位法制机构负责审查。 第九条  审查部门的主要职责: (一)协助、参与政府合同谈判、拟定、修改; (二)对报送的政府合同依法审查,并出具书面审查意见。 第十条  合法性审查范围: (一)合同主体是否适格; (二)合同内容是否合法; (三)合同订立是否符合法定程序; (四)合同主要条款是否完备; (五)合同文本是否规范,是否存在无效、可撤销情形; (六)合同争议救济渠道及其他应当审查的内容。 第十一条  合同承办单位申请合法性审查时,应向政府合同审查部门提交下列材料(含电子版)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一)拟签订的合同文本、起草说明; (二)合同相对方的资产、资质、信用、履约能力、知识产权等资信状况的调查材料; (三)合同订立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政策; (四)合同承办单位法制机构审查意见(须部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五)审查机构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第十二条  司法行政机关可以就送审合同有关问题向承办单位提出询问或者提取材料,承办单位应当在1个工作日内答复询问或者提供材料。 司法行政机关对承办单位送审的政府合同,在收齐送审材料之日起合法性审查时间一般不少于5个工作日,最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 第十三条  司法行政机关审查认为报审合同内容复杂或与承办单位就合同条款争议较大的,可召开协商论证会,召集法律顾问及相关单位会商论证。 第十四条  合同承办单位应当自收到合同审查修改意见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对合同文本进行修改,若对合同审查修改意见有异议的,应在2个工作日内书面报司法行政部门并协商解决。 第四章  合同的签订和履行 第十五条  政府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第十六条  以区政府名义签订的合同遵循谁主管、谁签订、谁负责的原则。合同承办单位是履行合同的第一责任人。 第十七条  以区政府名义签订的合同,政府办机要科和合同承办部门均需留存合同原件。   第十八条  合同承办单位应当全面负责合同履行,并对履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妥善处理。 当出现不可抗力、合同依据的法律政策修改或者废止、签订合同时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相对人财产状况恶化、丧失商业信誉或者丧失、可能丧失履行能力的其他情形、相对人预期违约以及其他可能影响合同履行的情形时,合同承办单位应当提出相应对策或者建议,及时行使不安抗辩权、合同解除权、违约责任追究权等法定权利。 第五章  合同纠纷的处理 第十九条 政府合同在履行过程中产生纠纷,合同承办单位应及时与合同相对方进行沟通协商,从合同纠纷的起因、双方有无违约情况、责任大小等方面收集证据,提出纠纷处理意见。若对政府权益可能造成重大损害或使公共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或威胁的,合同承办单位应及时向区政府书面报告,且做好风险防范应对措施。 第二十条  在政府合同纠纷的处理过程中,合同承办单位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未经区政府同意,放弃属于政府一方享有的合法权益; (二)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政府应当履行的义务。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一条  政府合同承办单位或审查部门违反本规定,损害政府形象或造成经济损失的,或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签订合同; (二)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收受钱财、物品等贿赂,与他人恶意串通,损害政府利益; (三)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超越职权,导致政府遭受较大经济损失; (四)合同示范文本未经司法行政机关审查即对外发布适用; (五)按规定应当报送司法行政机关审查的政府合同,合同承办部门未报送; (六)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未通过即对外签订; (七)未妥善保管政府合同资料、档案材料,导致政府遭受较大经济损失。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二条  各乡(镇)人民政府、甘棠街道办事处合同的管理办法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陕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陕县人民政府合同管理若干规定的通知》(陕政〔2015〕28号)同时废止。

http://www.shanzhou.gov.cn:443/pageView/article.html?lmid=18005&wzid=1793608&rlmid=18002 2024年06月21日

陕州区自然资源局组织开展诚信宣传主题活动

陕州区自然资源局组织开展诚信宣传主题活动   为进一步加快推动我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提高市民道德水准和文明素养增强全社会诚信意识。营造优良信用环境。区自然资源局积极响应。诚信·让自然资源更出彩。信用·让生活更美好。为主题的宣传活动。  活动中。积极开展了诚信宣传活动。在群众观看宣传板的同时从诚信的价值和失信的危害、失信的主要原因、诚信建设的状况、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四个方面为大家做了深入的分析和阐述。

http://www.shanzhou.gov.cn:443/pageView/article.html?lmid=18067&wzid=1784140&rlmid=18052 2024年0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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