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走进陕州 > 历史沿革 > 列表

  陕州区历史悠久,是黄河中游开发较早的地区,考古发现,早在旧石器时代(距今300万年到1万年),已有人类生息、繁衍。新石器时代(距今约6000年前),在陕地出现了较大的部族群落,主要分布在西张村、菜园、窑头、人马寨、张汴、西王等地。公元前21世纪至前16世纪,陕地是夏王朝统治的中心区域,属豫州。公元前16世纪至前11世纪,陕地属商朝。

  公元前11世纪,周灭商,分封神农氏之后于陕地,因国都位于陕地焦水(今苍龙涧)附近,史称焦国,陕地属焦国,这是陕地历史上第一个封国。周成王时(公元前1042年—前1020年),周公、召公辅政,以陕原(今张村原、张汴原)为界,分陕而治,陕地成为西周初期两大统治区域的分界线。

  西周晚期,西虢(国都位于今陕西省宝鸡市虢镇)东迁陕地(西虢国东迁的时间、地点和原因,一直是史学界争论不休的话题。根据《史记·晋世家》等古代文献记载,西虢在西周晚期迁都于河南陕县,称为南虢。但具体是在哪一年、从哪里到哪里、为了什么目的而迁都,却没有明确的答案。关于西虢东迁的时间,史学界有三种主要观点。一说,公元前841年东迁陕地上阳;一说,公元前841年至前782年期间,东迁陕地;一说,公元前775年,西虢灭掉焦国,陕地归虢国)。史称南虢,建都上阳城(旧址位于今三门峡市区虢国公园)。公元前655年,南虢被晋国所灭,陕地属晋,在历史上留下了著名成语典故—“假虞灭虢”。公元前453年,韩、赵、魏“三家分晋”,陕地分归韩国,韩魏以黄河为界。后来,韩魏两国交换部分土地,陕地归魏国。秦惠公十年(公元前491年)置陕县。此后,秦国与魏国在陕地多次征战,陕地时而属秦,时而归魏。

  公元前225年,随着魏国被秦国灭亡,陕县地域从此归秦,隶属三川郡。西汉时,汉高祖二年(公元前205年),改三川郡为河南郡,陕县属之。西汉武帝元鼎四年(公元前113年),置弘农郡(治所在今函谷关附近),陕县改属弘农郡。

  王莽新朝时期(公元9年—23年),弘农郡改称右队。东汉光武帝时期(25年—55年),右队复称弘农郡,陕县仍归其属。三国时期(220年—280年),陕县为曹魏、西晋属地,陕县建制依旧。十六国时期,战乱频繁,陕县先后被前赵、前秦、东晋、后秦、大夏等政权占据,前赵时置豫州,州牧镇陕城,领弘农、上洛二郡;前秦时,先置豫州,后改称洛州,镇陕城,领弘农郡6县。东晋、后秦因之。大夏时,置荆州,治所在陕县城,领弘农郡。北魏占据荆州后,改置陕城镇,弘农郡治所移驻陕县城。献文帝继位后,为避献文帝拓跋弘讳,改弘农郡为恒农郡。这一时期,陕县的地位大步跃升,一度为州郡治所,为之后陕州的设置奠定了基础。

  北魏孝文帝太和十一年(487年),改陕城镇为陕州,领五郡:恒农郡、西恒农郡、渑池郡、石城郡、河北郡共11县,陕县为州、郡治所;并析治崤县(陕县分为陕、崤二县,以今湖滨区野鹿村为界,以西为陕县,治所在陕州城;以东为崤县,治所在硖石坞,旧址位于今菜园乡石门水库附近),陕县、崤县均属恒农郡。隋时(581年—618年),废郡变州、县二级制,陕县仍归陕州所辖。后又废州置郡,陕县、崤县均属河南郡(后又属复置的弘农郡)。

  唐高祖武德元年(618年),弘农郡改称陕州,陕县、崤县归陕州所辖,崤县移治所于鸭桥镇(今硖石乡硖石村)。唐太宗贞观八年(634年),崤县移治所于安阳城(今菜园乡南县村附近)。贞观十四年(640年),崤县又移治所于硖石坞,并更名为硖石县。唐玄宗天宝元年(742年),陕州改称陕郡。唐肃宗乾元元年(758年),陕郡复称陕州,置陕州节度使,治所设在陕州城。唐代宗广德元年(763年)秋,吐蕃侵犯长安,代宗从长安到陕州城避难,改升陕州为大都督府。不久,唐将郭子仪退敌,代宗还驻长安。唐昭宗天佑元年(904年),梁王朱全忠胁迫昭宗迁都洛阳,因洛阳宫室尚未建成,昭宗暂驻跸陕州城,改陕州大都督府为兴唐府。不久,哀帝继位,复改兴唐府为陕州大都督府。

  五代时(907年—960年),置军、州统县,设陕州节度使,陕县、硖石县仍归陕州,属镇国军(后又属保义军)。北宋时期(960年—1127年),实行路、州、县三级制,陕州属永兴军路。设保义军节度,治所在陕县。宋太祖乾德五年(967年),硖石县治所又迁至鸭桥镇。宋神宗熙宁六年(1073年),废硖石县,改设为石壕镇,并入陕县,归陕州管辖,属永兴军。金代(1115年—1234年),初改陕州为西安军,后复称陕州。废陕县,并入陕州,又置硖石县,属金昌府。元代(1206年—1368年),废硖石县,又置陕县,归陕州管辖,属河南府路。

  明代(1368年—1644年),废陕县,并入陕州,属开归道所辖。清雍正二年(1724年),陕州改升为陕州直隶州;雍正十三年(1735年),置河陕汝道,陕州直隶州属河陕汝道所辖,道署驻陕州城。

  民国初期(1913年)陕州直隶州被废,初设豫西观察使,后改称豫西道(道治所驻洛阳),又置陕县,属豫西道所辖。1914年6月,豫西道改称河洛道。1927年,河洛道改称豫西行政长公署。1928年4月,豫西行政长公署一分为三,陕县归豫西第三行政公署所辖(公署治所驻陕县)。1932年11月,豫西第三行政公署改称为河南第十一行政督察区专员公署(简称第十一区公署)。1944年5月,日军入侵豫西,当时的国民党第十一区专员公署和陕县政府机关均搬迁到偏僻山区办公。

  1945年3月,中国共产党领导的陕县抗日民主政府在李村区王彦村成立后,归豫西第二专署领导。1947年8月,中国共产党领导的陕县民主政府成立后,归豫陕鄂第一专署(后改称陕南第一专署、河南第七专署)领导。1949年3月,河南第七专署改称陕州专员公署(简称陕州专区),陕县归陕州专区管辖,为陕州专署驻地。

  新中国成立前后一段时期,陕县曾短暂改称“陕州县”。1950年底,又恢复“陕县”称谓。1952年4月,陕州专区撤销,并入洛阳专区,陕县归洛阳专区管辖。1956年4月,从陕县划出会兴区,建立三门峡工区人民政府。1957年3月26日,国务院批准建立三门峡市(省辖地级市),三门峡工区改建为三门峡市。当年9月,陕县菜园乡的南梁、北梁、朱家沟、杨家沟、侯家沟、晁家庄、卢家店、马家店等8个村划归三门峡市管辖。1959年10月1日,经国务院批准,陕县划归三门峡市领导,保留陕县建置。当年11月,经河南省委批准,陕县并入三门峡市;1960年1月,经国务院批准,撤销陕县建置。1960年2月,中共三门峡市委将原陕县城关区一部分与三门峡郊区人民公社合并,建立陕州人民公社。1960年6月,陕州人民公社并入湖滨区人民公社。1961年5月,湖滨区人民公社的农村部分又定名为陕州人民公社。8月,陕州人民公社改称陕州区(10月改称郊区;1963年12月,郊区名称撤销)。

  1961年10月,三门峡市降格为县级市,经河南省委批准,陕县与三门峡市分开办公,归洛阳地区领导,县委、县政府机关驻三门峡市区。1962年3月,经国务院批准,恢复陕县建置。1986年1月18日,国务院批准,撤销洛阳地区建置。当年4月,洛阳地区正式撤销,分设为洛阳市和三门峡市,三门峡市再次升格为省辖市(原县级三门峡市改称湖滨区),陕县又归三门峡市管辖。1994年4月29日,陕县县委、县政府机关迁至县西大营乡(今大营镇)温塘村办公。

  2015年2月16日,国务院批复,同意河南省调整三门峡市部分行政区划,撤销陕县,设立三门峡市陕州区,以原陕县的行政区域为陕州区的行政区域,陕州区人民政府驻大营镇陕州大道18号。根据国务院的批复精神,河南省人民政府和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分别于3月6日和3月27日,相继印发了陕县撤县设区的通知。2016年1月6日,陕县举行撤县设区挂牌仪式,三门峡市陕州区正式成立。

  2025年底,全区共辖4个镇(大营镇、原店镇、观音堂镇、西张村镇)、1个街道办事处(甘棠街道)、8个乡(张汴乡、菜园乡、张茅乡、硖石乡、王家后乡、西李村乡、宫前乡、店子乡)、229个村委会(不含功能区代管的南关村、黄村、官庄村、五原村、南曲沃村5个村)、18个居委会,户籍人口34万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