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陕政〔2016〕1号
三门峡市陕州区人民政府
关于取消调整行政审批项目和部门
具有审批性质的管理事项的决定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人民政府各部门:
经研究论证,区政府决定,取消11项行政许可,调整31项行政许可,区级保留92项行政许可;取消3项非行政许可,调整8项非行政许可,取消32项部门具有审批性质的管理事项,调整111项部门具有审批性质的管理事项(其中调整为行政许可13项),今后不再保留“非行政许可审批”和“具有审批性质的管理事项”类别。
区政府各部门要认真做好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的衔接落实工作,加强事中事后监管,防止出现管理真空,不得以任何形式变相实施审批。对公布保留的行政许可事项,区政府各部门要逐项公开审批流程,压缩并明确审批时限,编制服务指南,细化审查环节、审查内容、审查标准、审查要点、注意事项及不当行为需承担的后果,严格规范行政裁量权。要进一步深化行政体制改革,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加快政府职能转变,不断提高政府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法治化水平。
附件:1.区政府决定取消的行政许可事项目录
2016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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