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陕政 办 〔 201 6 〕 4 号
三门峡市陕州区 人民政府 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全区应急管理工作的 通知
各乡 、 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
为进一步提升全区应急管理工作能力和水平,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改进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的通知》(豫政办〔 2015 〕 124 号)、《河南省应急管理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突发事件现场信息报告的通知》、《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全市应急管理工作的通知》(三政办〔 2016 〕 1 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加强和完善全区应急管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应急管理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敏感性
近年来,各乡镇、各部门高度重视应急管理工作, 认真落实工作责任, 不断完善应急预案,预防和处置各类突发公共事件能力有了较大幅度的提高。但是,当前的应急管理工作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安全生产、群体性事件、自然灾害、重大疫情防控等方面还面临着艰巨的任务,对于特殊时期、敏感人群、重要场所、群体受伤等容易造成社会影响的一般级别突发事件的信息上报工作还缺乏相应的标准和要求。尤其是随着自媒体、新媒体、移动网络等信息技术的广泛应用,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在主动性、敏感性和时效性等方面存在一些问题,如不及时改进,将会对应急处置造成被动。因此,各乡镇、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新形势的机遇和挑战,进一步提高对应急管理工作重要性、紧迫性和敏感性的认识,理清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方法,完善应对措施,努力把 我区 的应急管理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高度。
二、严格突发事件信息上报要求
各乡镇、各部门对可能引发突发事件的情况、社会舆论广泛关注的事件及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苗头性、倾向性、敏感性信息,要迅速主动上报。对突发事件要密切跟踪,及时上报事件进展情况,处置结束后要及时终报。
(一)上报内容
1 、需上报 区 政府的一般级别突发事件及事项:
( 1 )死亡 1 人以上 ( 含 1 人 ) 或重伤 3 人以上 ( 含 3 人 ) ;
( 2 )发生在学校、医院、影院、车站、公园、商场、工厂、矿山、施工场所等人群聚集地或敏感场所;
( 3 )发生爆炸、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水源地污染或潜在性污染、危险化学品(含剧毒品 ) 泄漏中毒事件或 10 人以上传染病疫情;
( 4 )涉外、涉民族宗教、涉独等突发事件;
( 5 )其他需要报送的苗头性、倾向性、敏感性以及易引发网络炒作的信息。
2 、需上报 区 政府的较大、重大、特别重大级别突发事件及事项
( 1 )造成重大政治和社会影响的动乱、骚乱、聚众闹事事件,包括哄抢物资、破坏公共财物、群体性械斗,罢工、罢市、罢课,非法集会、游行、请愿,集体上访、恶性上访、冲击党政机关等。
( 2 )重特大交通、电力、水利、通信、建筑工程、厂矿安全、医疗、急性中毒、火灾事故等。
( 3 )聚众堵塞国家干线铁路、干线高速公路及重要交通枢纽、阻挠国家重点工程建设的。
( 4 )危害严重,情节恶劣,群众反映强烈的重大刑事、治安案件。
( 5 )经济损失严重、伤亡人数较多、涉及面广的重大自然灾害和疫情,包括地震、森林火灾、风、雹、水灾、山体滑坡,人、畜疫情,农林病害等。
( 6 )民族和宗教问题引发的重大事件。
( 7 )造成不良政治影响的涉及外国人、华侨、港澳台胞和知名人士的事件。
( 8 )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具有苗头性、倾向性敏感问题和事项。
3 、其他应当报告的事项
未达到以上各类标准,但发生地点敏感、涉及人员特殊、持续时间较长、社会影响较大的其他重要负面信息。
(二)上报程序和要求
1 、分类报送程序
重特大突发事件信息的报送。重特大突发事件发生后 , 各乡镇政府和区政府各部门要在事件发生后 15 分钟内向区政府(电话: 3832069 )完成电话首报, 30 分钟内完成书面首报。较大级别和必须报告的一般级别突发事件信息,实行逐级按程序上报制度 , 事件发生后 1 小时内完成电话首报, 2 小时内完成书面首报。
2 、书面信息上报要求
上报的书面报告,应采取正式公文或《值班报告》形式,要求行文机关、文号、标题、主送机关、印鉴、日期等要素齐全,符合相应行文规范。书面报告坚持信息首报、续报分开的原则。
首报。 首报只需报告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类型以及可能造成的伤亡和影响四要素,并尽可能核清伤亡人员的身份、年龄等重要情况,因时间紧急一时无法核实清楚,可在续报中报告。同时要报告在事发现场负责指挥处置的领导姓名、职务、联系方式等。
续报。 续报信息要报告事发单位和事发地基本情况,事件起因和性质、基本过程、影响范围、事件发展趋势、处置情况、请求事项和工作建议等,可视情况进行多次报告,较大等级以上事件在事件处置完毕前,续报工作实行日报制,每天 15 : 30 前向 区 政府报告。
终报。 事件处置结束后,应及时将事件基本情况,原因分析,处置过程,形成结果,责任划分与处理、教训与预防措施等,形成终报上报。
3 、其他要求
( 1 )各类突发事件级别划分标准的方式方法,参照区各专项应急预案。
( 2 )若事件可能影响其他乡镇,应及时通报相关乡镇人民政府。
三、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体系
各乡镇 、 各部门要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查漏补缺 , 完善各项应急管理制度 , 进一步修订和完善各类应急预案 , 建成 “ 横向到边 、 纵向到底 ” 的应急预案体系。要在 2016 年 4 月 底 前完成各项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部门应急预案的修订、发布实施并报区政府应急办备案 ( 纸质文件 1 份 , 电子文档 1 份 ) 。
四、切实加强应急管理队伍建设
各乡镇、各部门要努力提高本地区、本部门的应急管理意识和应对能力,加强应急预警监测 , 防范与减少各种风险源产生 , 努力把突发事件发生的可能性降到最低限度。要进一步健全应急管理保障体系,强化组织领导,加强应急队伍建设,加大应急管理资金投入和物资储备,为处置突发事件提供足够的人力、财力、物力保障。各乡镇 、 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应急工作人员配备 , 明确职责 , 提高应急管理水平和应对能力。
五、积极开展应急演练
各乡镇、各部门要结合区政府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及部门应急预案,有针对性地开展应急实兵演练,推动预案管理标准化、规范化,增强预案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六、积极做好突发事件防范化解工作
各乡镇、各部门要加强对本辖区、本行业的突发公共事件风险隐患排查工作 , 建立排查档案和风险隐患数据库 , 制定整改措施 , 建立健全风险隐患排查监管长效机制 , 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的发生 , 不断提高应急管理工作能力和水平 。
2016 年 3 月 3 日
三门峡市陕州区 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 6 年 3 月 3 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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