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政办
〔
2014
〕
23
号
陕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做好
2014
年村卫生室项目建设工作的
通
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改善村卫生室的服务条件,提高村卫生室综合服务能力,更好的为广大农村居民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根据《陕县县委办公室
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对
2014
年县委、县政府十项重点民生工程立项督查的通知》(陕办〔
2014
〕
15
号)要求,现就做好我县
2014
年村卫生室项目建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一、目标任务
1
、全县新建
20
所村卫生室(涉及
12
个乡镇
20
个行政村)。
2
、每所村卫生室投资十五万元(含二万元医疗器械配备),卫生室房屋建设面积
100
平方米。
二、时间要求
1
、
7
月底之前完成村卫生室建设设计方案及施工图纸。
2
、
9
月底之前全面完成村卫生室施工建设。
3
、
10
月中旬进行全面验收。
三、任务分解
1
、按照《三门峡市卫生局
三门峡市财政局关于做好
2014
年村卫生室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三卫农卫〔
2014
〕
11
号)要求,县卫生局负责做好村卫生室建设的设计方案、施工图纸绘制及项目竣工的验收工作。
2
、各乡镇政府及所在行政村负责村卫生室的选址、工程招标及施工建设工作(按照提供的统一图纸和施工标准)。
3
、县财政局负责资金筹措、项目竣工验收和资金拨付工作。
四、检查验收
1
、各乡镇所分配的村卫生室建设项目完工后,向县卫生局及财政局申请验收,县卫生局和财政局组织验收小组对照施工设计方案和施工图纸,统一进行验收。
2
、验收合格后由县财政局统一拨付项目资金。
五、资金使用办法
1
、每所村卫生室基本建设资金
13
万元,由县财政局拨付至各乡镇财政所。
2
、每所村卫生室医疗器械资金
2
万元,由县卫生局和县财政局统一采购并配发。
2014
年
7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