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市职改通知,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中小学教师职称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社办〔2022〕67号)中“讲课答辩最终成绩合格以上且位居同类人员前80%的人员,讲课答辩成绩在2年内有效,在下一年度参加评审时可以不再进行讲课答辩(不含申报正高级教师)。”的规定,经审核,现将2022年度申报中小学一级教师讲课答辩学科成绩前80%,但评审未通过的人员名单予以公布。
2023年1月16日
附件:
序号 | 姓名 | 单位名称 | 城乡 | 申报职称 | 申报专业 | 评审类型 |
1 | 张燕 | 三门峡市陕州区原店镇中心学校 | 城市 | 中小学一级教师 | 外语 | 评审(正常) |
三门峡市陕州区2022年度申报中小学系列教师讲课答辩学科成绩前80%部分人员名单(中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