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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峡市陕州区责任督学基本职责和督导事项

发布日期:2023-07-31 16:55     字体:

三门峡市陕州区责任督学基本职责和督导事项


(一)基本职责

中小学基本职责:

1.对学校依法依规办学进行监督。

2.对学校管理和教育教学进行指导。

3.受理、核实相关举报和投诉。

4.发现问题并督促学校整改。

5.向区教育督导室报告情况,并向区教体局提出督导建议。

幼儿园基本职责:

1.监督指导幼儿园安全管理情况。

2.监督指导幼儿园规范办园情况。

3.监督指导幼儿园师德师风建设情况。

4.完成教育督导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5.向区教育督导室报告情况,并向区教体局提出督导建议。

(二)督导事项

中小学督导事项:

1.校务管理和制度执行情况。

2.招生、收费、择校情况。

3.课程开设和课堂教学情况。

4.学生学习、体育锻炼和课业负担情况。

5.教师师德和专业发展情况。

6.校园及周边安全情况,学生交通安全情况。

7.食堂、食品、饮水及宿舍卫生情况。

8.校风、教风、学风建设情况。

9.区教体局重点工作、专项临时性工作等落实情况。

幼儿园督导事项:

1.校务管理和制度执行情况。

2.招生、收费、择校情况。

3.课程开设和课堂教学情况。

4.学生学习、体育锻炼和课业负担情况。

5.教师师德和专业发展情况。

6.校园及周边安全及学生交通安全情况。

7.食堂、食品、饮水及宿舍卫生情况。

8.校风、教风、学风建设情况。

9.区教体局重点工作、专项临时性工作等落实情况。

 

 

         三门峡市陕州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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