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市陕州区责任督学基本职责和督导事项
(一)基本职责
中小学基本职责:
1.对学校依法依规办学进行监督。
2.对学校管理和教育教学进行指导。
3.受理、核实相关举报和投诉。
4.发现问题并督促学校整改。
5.向区教育督导室报告情况,并向区教体局提出督导建议。
幼儿园基本职责:
1.监督指导幼儿园安全管理情况。
2.监督指导幼儿园规范办园情况。
3.监督指导幼儿园师德师风建设情况。
4.完成教育督导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5.向区教育督导室报告情况,并向区教体局提出督导建议。
(二)督导事项
中小学督导事项:
1.校务管理和制度执行情况。
2.招生、收费、择校情况。
3.课程开设和课堂教学情况。
4.学生学习、体育锻炼和课业负担情况。
5.教师师德和专业发展情况。
6.校园及周边安全情况,学生交通安全情况。
7.食堂、食品、饮水及宿舍卫生情况。
8.校风、教风、学风建设情况。
9.区教体局重点工作、专项临时性工作等落实情况。
幼儿园督导事项:
1.校务管理和制度执行情况。
2.招生、收费、择校情况。
3.课程开设和课堂教学情况。
4.学生学习、体育锻炼和课业负担情况。
5.教师师德和专业发展情况。
6.校园及周边安全及学生交通安全情况。
7.食堂、食品、饮水及宿舍卫生情况。
8.校风、教风、学风建设情况。
9.区教体局重点工作、专项临时性工作等落实情况。
三门峡市陕州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