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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发布日期:2022-01-20 08:46     字体: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类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是否办结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1

D411200000000202201120004

陕州区宫前乡杨河村马克亮、周某某,在永昌河河道挖沙造成了周边生态环境破坏,老百姓吃水困难,盗取国家资源。请求处理。

陕州区

生态

经查,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陕州区宫前乡永昌河杨家河村段采砂企业为三门峡鼎力建材有限公司,举报人所说的马克亮,在该公司担任现场负责人。该公司于2019年5月17日取得采砂许可证, 2020年12月31日换证,设计开采量34.5万立方米。该公司在采砂许可的河道范围内进行采砂,未对周边生态环境造成破坏,也不存在盗采国家资源情况。

陕州区宫前乡杨河村共有8个组164户537人,其中有4个组87户290人原来生活用水主要取自永昌河河道边渗水井。现在群众生活用水是自来水,是由该公司建投资修建了2座大口井及水泵、管道等配套设施,将自来水通入群众家中供群众使用。

经查,周某某是三门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陕州区分局工作人员,目前,关于周某某是否参与该公司投资管理问题已经移交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部分属实

陕州区人民政府责令水利、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公安等部门严厉打击非法采砂活动,加强对合法采砂企业的日常监管;责令采砂企业与周边群众搞好关系,切实保障群众合法权益。

 

已办结



D411200000000202201120005

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禹王路与209国道交叉口向西铁路货场有大量废渣,仅用遮阳网简单盖了一下,废渣堆放粉尘较大,周边空气质量很差。

陕州区

大气

经查,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群众反映实为三门峡市鑫隆煤炭供销有限公司在陇海铁路三门峡西站铁路站台旁边建设的货场,公司法定代表人曹某某,该公司于2011年11月30日租用陕州区原店镇原店村三组村民土地进行建设,2021年6月,曹某某将该货场出租给陕州区西张村镇张一村村民赵某某堆放铁粉作为中转使用,现堆放铁粉2万余吨。

部分属实

陕州区原店镇人民政府于2022年1月14日向赵某某下达取缔通知书,责令其立即对堆放的铁粉进行清理整治。赵某某正在组织机械进行清运,截至1月19日已清理800余吨,预计2022年2月28日前清理完毕。

阶段性办结

陕州区原店镇党委给予原店村党支部书记王进伟同志、原店村村委委员、村环保监督员蔡宝鹏同志通报批评,并责令其做出深刻检查。


D411200000000202201120006

陕州区宫前乡杨河村负责人马克亮从2016年2月以整理河道为名进行挖沙,造成毁坏河道两旁树木,使耕地两旁的道路挖断,老百姓吃水井被毁坏。

陕州区

经查,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陕州区宫前乡永昌河杨家河村段采砂企业为三门峡鼎力建材有限公司,举报人所说的马克亮,在该公司担任现场负责人。该公司于2019年5月17日取得采砂许可证, 2020年12月31日换证,设计开采量34.5万立方米2021年10月1日开始开采。采砂范围内有1条农耕道路,但该公司是在采砂许可的河道范围内进行采砂,采砂过程中并未造成农耕道路挖断的情况。目前该企业处于停工状态

2016年2月前后确实有人在永昌河私自挖砂,陕州区宫前乡政府发现后已取缔,但挖砂人并非马克亮

近年来永昌河径流量较小,河床出现裸露,在杨河村段采砂之前,部分群众在裸露的河道内种植有树木,为保护群众利益不受损失,鼎力建材有限公司对树木按大小给予每棵10元至120元的补偿,于 2020年1月21日和2021年12月28日,通过陕州区宫前乡政府乡村财务服务中心,分两次向杨河村支付树木移栽补偿款62905元,由杨河村村委会向群众支付。

陕州区宫前乡杨河村共有8个组164户537人,其中有4个组87户290人原来生活用水主要取自永昌河河道边渗水井。现在群众生活用水是自来水,是由该公司建投资修建了2座大口井及水泵、管道等配套设施,将自来水通入群众家中供群众使用。

部分属实

陕州区人民政府责令水利、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公安等部门严厉打击非法采砂活动,加强对合法采砂企业的日常监管;教育引导群众科学规范种树,严禁在河道内违规栽植树木,责令采砂企业与周边群众搞好关系,切实保障群众合法权益。

 

已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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