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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发布日期:2021-12-20 08:48     字体:

学生资助工作是体现党和政府对困难群体关心的一项重要举措,是一项保民生、暖民心的长期工程。为巩固脱贫成果,落实河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21年秋季学生资助工作通知》(豫教资〔2021〕47号)及河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做好提高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额度工作的通知》(豫教资〔2021〕52号)精神,确保“不让一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学前教育。按照年生均400元标准补助家庭困难儿童学前教育生活费;脱贫享受政策户和风险未消除户儿童按照年生均600元标准补助学前教育保教费,和生均400元的生活补助费。

——义务教育。在免除学杂费、教科书费基础上,按照年生均小学生1000元、初中生1250元的标准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寄宿生发放生活补助费;2019年秋季起按照年生均小学生500元、初中生625元的标准对非寄宿的贫困家庭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发放生活补助费。将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范围扩大到全省脱贫享受政策户和风险未消除户贫困家庭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发放标准为每生每年800元。

——普通高中教育。免除脱贫享受政策户和风险未消除户贫困家庭学生普通高中学费、住宿费,并按照每生每年不低于2000元的标准发放国家助学金。

——中等职业教育。免除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贫困家庭学生学费,并对脱贫享受政策户和风险未消除户学生按照每生每年2000元的标准发放国家助学金,同时由当地扶贫部门按照每生每年3000元的标准发放“雨露计划”扶贫助学补助金。

——高等教育。对在本省就读的脱贫享受政策户和风险未消除户贫困家庭普通本科学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分别按照每生每年4000元、6000元、13000元标准发放国家助学金。专科学生按照每生每年4000元标准发放国家助学金,并由扶贫部门按照每生每年3000元标准发放“雨露计划”扶贫助学补助金。优先发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或高校国家助学贷款,最高额度为:普通本专科生每生每年不超过12000元,研究生每生每年不超过16000元。对完成学业仍有经济困难的学生,各高校通过安排勤工助学岗位、发放特殊困难补贴等措施解决。学生可通过勤奋学习,争取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

特别困难的新生可在户籍所在地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新生入学资助经费,考入省内高校的资助标准为500元,考入省外高校的资助标准为1000元;可通过“绿色通道”直接办理入学手续,确保入学前、入学时和入学后“三不愁”。

陕州区学生资助服务热线:0398-38587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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