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市生态环境局第二分局
关于2025年9月9日受理和拟作出行政审批的建设项目情况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七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陕州区高阳路中段三门峡市生态环境局第二分局
邮编:472100
受理和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受理时间 | 环评文件/环评机构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基本情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联系电话 |
1 | 三门峡市陕州区涧里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 | 2025年9月9日 | 河南冠众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三门峡市陕州区西张村镇、菜园乡 | 三门峡市陕州区水利局 | 在现有的总干渠明渠段铺设预应力混凝土空心板覆盖,铺设输水管道2.01km;一干渠铺设输水管道6.11km;二干渠内铺设输水管道9.5km;新建17条支管,铺设输水管道49.86km,并配套相应阀门等渠系建筑物、量水设施和信息化建设。 | 一、施工期 (1)废气 施工机械及燃油车辆尾气:选用尾气排放合格的国五及以上运输车辆、国四及以上非道路移动机械进行施工;对施工机械科学管理,合理安排运行时间;加强施工机械设备和运输车辆的检修和维护;大型运输车辆、推土机、挖掘机等施工设备车辆安装尾气净化装置;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环保教育。 施工扬尘:施工工地开工前必须做到“六个到位”;严格落实扬尘“6个100%”;设置控制扬尘污染责任标志牌,标明扬尘污染防治措施;主要道路适时洒水和清扫;转运土石方、拆除临时设施等易产生扬尘的工序必须采取降尘和湿法作业措施。 道路运输扬尘:选择合理运输路线,定期对施工区道路进行养护、清扫;配备洒水车,定期洒水清扫运输车进出的主干道,保持车辆出入口路面清洁、湿润,并尽量减缓行驶车速;使用篷布遮盖或对物料适当加湿;对出场运输车辆进行冲洗,防止带泥上路。 管道焊接烟尘:选用低污染的焊接设备,焊机配套设置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器。 清淤恶臭气体:密闭罐车运输淤泥,喷洒植物除臭剂。 (2)废水 设置旱厕定期清掏,生活洗漱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全部用于施工区地面洒水抑尘;车辆冲洗废水经隔油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试压废水用于机械设备、车辆冲洗补充水及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地表水体。 (3)噪声 设置临时声屏障、安装隔声窗;合理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设备;合理布局施工现场;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规范运输车辆管理。施工场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声环境保护目标处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类标准。 (4)固体废物 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废玻璃钢管道在施工现场装车后运至废弃资源回收单位外售处置;施工建筑耗材加工过程中产生的废铁、废钢筋等废料,收集后作为废弃资源外售,不能利用的建筑垃圾按照政府规定运至建筑垃圾处置场;弃土全部就近用于沿线农田整治;淤泥干化后用于一干渠沿线农田整治;顶管泥浆沉淀池沉淀后,用于沿线农田整治。隔油池污油清理后采用专用容器收集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禁止自行处置,不在施工区暂存。机械设备至维修厂进行维修,产生的废润滑油及润滑油桶,不在施工场内暂存。固体废物均得到合理处理 (5)生态环境保护 植物保护措施:施工前对占用的农用地进行表土剥离,剥离的表土采取遮盖、拦挡措施,施工结束后表土回覆,进行植被恢复或复耕;严格控制施工活动范围,减少临时占地面积和临时占地的植被破坏;充分利用现有农村道路,合理安排施工进度,缩短临时占地使用时间;尽量压缩土石方开挖量,并尽量做到挖填平衡,最大限度减少工程开挖造成的水土流失和植被破坏;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及工序,土石方开挖应避开大风天气和雨天;做好施工区域树木的移植;加强管理,增强施工人员的环保意识;采取逐步逐段施工、边施工边修复的措施,降低生态影响;施工结束后对临时施工区边坡进行平整、覆土、复耕。 动物保护措施:减少占地,以免破坏动物的栖息环境,施工结束后应做好植被恢复工作。优化施工程序及方案,减小施工噪声。加强施工人员环保宣传和教育。加强施工区管理,禁止无关人员在施工区范围内进行捕鸟、破坏陆生脊椎动物生境等活动。避免夜间施工,减小灯光噪声影响。 二、运营期 施工结束后进行场地清理平整、陆生植被恢复,施工场地和植被绿化均可得到全面恢复,对当地生态环境具有一定的改善作用。运营期无大气、水、固体废物污染物产生。运营期泵站噪声采取选用低噪声、低振动型号的泵组设备,设置基础减震垫;建设全封闭泵站管理房;泵组安装在泵房中部,泵房远离声环境保护目标;泵站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 | 0398-38324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