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市生态环境局第二分局关于2025年8月18日受理和拟作出行政审批的建设项目情况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受理和拟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七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陕州区高阳路中段三门峡市生态环境局第二分局
邮 编:472100。
受理和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受理时间 | 环评文件/环评机构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基本情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联系电话 |
1 | 三门峡中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危险废物仓库扩建项目 | 2025年8月18日 | 环保管家(洛阳)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河南省三门峡市陕州区张茅乡后崖村 | 三门峡中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三门峡中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在现有贮存仓库西北方向建设一座占地820平方米的危废仓库用于厂区危险废物的储存:最大储存规模约1400吨,并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规定进行建设。本项目贮存的危险废物均属于《河南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豫环许可危废字151号》中包含的危废类别,不贮存放射性废物;爆炸性及反应性废物;未经拆解的废电池、废家用电器和电子产品;含汞的温度计、血压计、荧光灯管和开关;铬渣;未知特性和未经过检测的不明性质废物;另外,根据项目设计,不贮存医疗废物;不贮存液态危废,固态和半固态危废不贮存高氯、含铅、铬、镍、汞等的废物。危险废物入厂检测时如检测出高氯、含铅、铬、镍、汞的危险废物及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名录(2018年)中的污染物,则不能进场贮存及处理。 | (1)废气 危废仓库废气:库房内保持负压,废气经集气收集后送往回转窑焚烧处理;回转窑检修时,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5m排气筒排放,非甲烷总烃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要求;硫化氢、氨、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2相关标准。非甲烷总烃厂界无组织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要求,硫化氢、氨、臭气浓度厂界排放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1恶臭污染厂界标准值二级标准。 (2)废水 本项目地面清洗废水、初期雨水及事故废水经收集池收集后送水泥窑内焚烧处置。回转窑检修时,废水采用吨箱收集后暂存于现有工程液态危废贮存区。 (3)噪声 本扩建项目营运期噪声源主要为搬运噪声、危险废物专用运输车辆进出产生的噪声,以及回转窑检修时,环保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采取基础减振、隔声罩隔声、规范装卸操作、车辆减速慢行、禁止鸣笛等措施后,东、西、北厂界(锦荣公司厂界)昼、夜间噪声贡献值均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南厂界(锦荣公司厂界)昼、夜间噪声贡献值均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 废包装容器、废活性炭设置专门容器收集后暂存于厂区危废库,暂存时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标准;暂存后及时送水泥窑焚烧处理。 | 0398-38324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