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8月1日受理和拟作出行政审批的建设项目情况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单位拟对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受理和拟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8月1日至8月7日。
通讯地址:陕州区神泉路东段三门峡陕州区先进制造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邮 编:472100。
受理和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受理时间 | 环评文件/环评机构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基本情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联系电话 |
1 | 陕县产业集聚区集中供热改扩建项目 | 2022年7月29 | 河南普清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河南省三门峡市陕州区产业集聚区 | 三门峡茂森清洁能源有限公司 | 项目位于陕县产业集聚区泰合路与中泰路交叉口东南角,在三门峡茂森清洁能源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进行扩建,新增65t/h生物质锅炉,扩建工程完成后,厂区现有25t/h生物质锅炉将转为备用。 | 一、施工期 ①结合《河南省2022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三门峡市2022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等大气污染防治有关规定,严格施工扬尘污染管控,强化开复工验收、“三员”管理、“两个禁止”等扬尘治理机制。施工场地做到“六个百分百”,确保工地现场扬尘污染得到有效控制。 ②施工期人员的生活污水依托厂区现有污水收集处理设施预处理后排入陕县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 ③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加强对运输车辆的管理,尽量压缩施工区汽车数量和行车密度,控制汽车鸣笛。建设管理部门应加强对施工工地的噪声管理。 ④施工期不涉及土石方工程,施工固废主要为少量建筑垃圾及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定期清运至城市指定消纳场所,生活垃圾依托厂区内现有垃圾收集装置,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二、营运期 (1)废气 ①锅炉焚烧烟气采用“SNCR炉内脱销+旋风除尘+袋式除尘+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组合工艺,处理后废气经50m高排气筒排放,各污染物排放浓度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2089-2021)表1生物质锅炉排放限值。 ②燃料输送廊道封闭,在料仓上料口、皮带转接口等易产尘点设置集气罩,废气引至袋式除尘器处理;设置封闭式灰库,并配备仓顶除尘器,卸灰时粉尘经仓顶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颗粒物排放浓度限值120mg/m3,15m高排气筒排放浓度3.5kg/h),同时满足《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通用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 (2021年修订版 )》涉锅炉/炉窑企业B级基本要求(其他工序PM 排放浓度不高于10mg/m3)。 (2)废水 本次扩建无新增生活污水,生产废水主要为化学水处理系统清净下水,由厂区总排口接入市政管网,再进入陕县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后外排。 (3)噪声 采用先进的低噪声机械,并加强管理、及时维护保养等;设备基础减振。 (4)固体废物 灰渣、脱硫石膏外售综合利用;废包装材料定期外售;废离子交换树脂由厂家回收再生利用。 | 0398-383028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