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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村委会强行填埋地坑院20多年,不给重新分配宅基地,补偿款被侵吞,一直四处借宿
姓名: 刘守玉
时间: 2022-01-30 10:23
内容:         尊敬的冯书记
        您们好!
        我是西张村镇营前村六队刘守玉,我已是80多岁的耄耋之年的老人,2000年左右村委会以退宅还耕为由,强行填埋我祖上的地坑院,变为耕地让别人家种,声称自己找地方住,政府的退宅还耕的补助款也被侵吞。致使独立户口的我20多年来。一直四处漂泊借宿,无家可归
       请政府领导明察村霸,尽快归还我的宅基地,补偿损失,使我老有所居,安享晚年!急盼
回复部门: 陕州区西张村镇
回复内容: 尊敬的网友:
     您的来信陕州区区委区政府督察局正在督促办理,请您耐心等候。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 
     经调查,地坑院20多年前按照“退宅还耕”统一回填,“退宅还耕”没有补偿款,不存在强行填埋、补偿款被侵吞问题。根据2011年1月5日公布的河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36号修订的河南省农村宅基地用地管理办法第九条,因大儿子与二儿子各自拥有宅基地,故不再安排宅基地用地。镇、村干部将继续积极引导教育,化解矛盾,让三个儿子共同承担起赡养义务。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回复时间: 2022-01-31 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