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
三门峡市陕州区司法局部门决算
二〇二二年九月
目 录
第一部分 XX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二、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三门峡市陕州区司法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负责开展全面依法治区理论与实践调查研究工作,提出政策建议。负责协调制定全面依法治区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拟定全面依法治区决策部署的年度督察工作计划,指导、督促依法治区决策部署落实。负责组织开展重大专项督察,提出督察意见、问责建议。组织起草全面依法治区有关重要文件、文稿。负责司法行政重大理论与实践调查研究工作。负责推进司法行政改革工作。
(二)负责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方面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督促指导、考核评价工作。统筹全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年度部署和报告制度。指导监督乡镇政府和区政府各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负责全区依法行政考核等工作。负责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负责指导行政调解工作。负责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承担区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全区行政执法综合协调工作,指导监督全区行政执法工作。负责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及考核评议工作。负责推行行政执法权责清单制度。负责全区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工作。建立完善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有关制度。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检查。负责区政府行政执法部门和乡(镇)政府作出的重大行政处罚的备案审查工作。负责受理行政执法投诉工作。协调解决法律、法规、规章实施和行政执法中存在的争议和问题。指导行政裁决工作。负责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工作。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负责“放管服”改革措施的法制协调工作。
(三)负责区政府涉法重大决策、“放管服”改革措施和重要事务合法性审查工作。承办区政府交办的法律事务,负责对以区政府名义制发的重要规范性文件进行签发前的合法性审查。负责指导监督全区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工作。承担机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和复议应诉工作。承担区政府法律顾问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指导全区政府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承担乡镇政府和区政府各部门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承担区政府规范性文件向市政府、区人大常委会备案工作。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申请,对乡镇政府和区政府各部门违法或不适当的规范性文件进行督促整改,或提出撤销建议。组织开展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负责指导司法行政系统法治建设工作。
(四)负责拟订全区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各乡(镇)各部门普法责任制落实,推进全民普法。指导监督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指导全区依法治理、法治创建及全区法治文化建设工作。统筹协调、组织实施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宣传和舆情监测工作。负责机关新闻发布工作。负责局党组意识形态责任制推进落实工作。承担区普法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五)负责指导推进司法所建设。负责指导全区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负责指导监督全区社区矫正对象的刑罚执行工作。组织开展社区矫正对象管理、教育和社会适应性帮扶工作。指导社会力量和志愿者参与社区矫正工作。
(六)负责拟订保障人民群众参与、促进、监督法治建设的制度措施。指导人民团体、群众自治组织和社会组织参与、支持法治社会建设工作。负责全区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指导乡村公共法律服务室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律师、公证、司法鉴定、基层法律服务、法律援助指导管理工作。指导人民调解和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工作。
三、机构设置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三门峡市陕州区司法局部门决算为本级决算,没有设立下属二级预算单位。
纳入三门峡市陕州区司法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包括9个局内设科室、13个派出机构、2个二级机构。
1、内设科室分别是办公室、法治调研督查科、依法行政指导和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科、法制审核和规范性文件管理科、普法与依法治理科、基层和社区矫正管理科、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计财装备科、政治部。
2、13个派出机构分别是大营、原店、张汴、张湾、西张村、菜园、张茅、王家后、观音堂、硖石、西李村、宫前、店子司法所。
3、2个二级机构分别是社区矫正中心、法律援助中心。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支总计均为1150.56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289.28万元,增长33.59%。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和公用经费支出增加。
二、收入决算表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合计1150.5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50.56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其中:
1、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40601。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01.05万元,占43.55%;
2、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40602。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5万元,占0.22%;
3、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事务(款)基层司法业务(项)2040604。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7.06万元,占6.7%;
4、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事务(款)公共法律服务(项)2040607。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99万元,占1.04%;
5、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事务(款)社区矫正(项)2040610。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6.43万元,占11.85%;
6、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事务(款)其他司法支出(项)2040699。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31.5万元,占20.12%;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80501。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8.88万元,占2.51%;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80505。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9.99万元,占6.08%;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2080801。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8.7万元,占1.63%;
1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101101。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6.25万元,占2.28%;
1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210201。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6.22万元,占4.02%。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支出合计1150.5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91.09万元,占60.07%;项目支出459.47万元,占39.9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其中:
1、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40601。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01.05万元,占43.55%;
2、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40602。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5万元,占0.22%;
3、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事务(款)基层司法业务(项)2040604。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7.06万元,占6.7%;
4、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事务(款)公共法律服务(项)2040607。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99万元,占1.04%;
5、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事务(款)社区矫正(项)2040610。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6.43万元,占11.85%;
6、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事务(款)其他司法支出(项)2040699。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31.5万元,占20.12%;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80501。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8.88万元,占2.51%;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80505。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9.99万元,占6.08%;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2080801。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8.7万元,占1.63%;
1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101101。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6.25万元,占2.28%;
1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210201。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6.22万元,占4.02%。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1150.56万元。与上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289.28万元,增长33.59%。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和公用经费支出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50.56万元,占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89.28万元,增长33.59%。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和公用经费支出增加。
(二)结构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50.5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公共安全支出960.53万元,占83.4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7.57万元,占10.22%;卫生健康支出26.25万元,占2.28%;住房保障支出46.22万元,占4.02%。
(三)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074.93万元,支出决算为1150.5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7.04%。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一是项目支出增加。其中:
1、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40601。年初预算为560.56万元,支出决算为501.05万元,完成预算89.38%,差异原因是人员退休及支出降低。
2、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40602。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5万元,差异原因是区级追加。
3、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事务(款)基层司法业务(项)2040604。年初预算为167万元,支出决算为77.06,完成预算46.14%,差异原因是公用经费、人民调解工作经费支出减少及专职人民调解员工资延发。
4、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事务(款)公共法律服务(项)2040607。年初预算为167万元,支出决算为11.99万元,完成预算7.18%,法律援助区级配套在基层司法业务经费列支。
5、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事务(款)社区矫正(项)2040610。年初预算为165万,支出决算为136.43万元,完成预算82.68%,差异原因是社会工作者工资延发。
5、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事务(款)其他司法支出(项)2040699。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31.5万元,是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完成100%。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80501。年初预算为18.82万元,支出决算为28.88万元,完成预算153.45%,差异原因是退休人员平时健康休养费,以及退休人员取暖补、住房物业补增加。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2080502。年初预算为7.84万元,支出决算为0,完成预算的0%,差异原因是没有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80505。年初预算为57.91万元,支出决算为69.99万元,完成预算120.86%,差异原因是养老金计算基数变化。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80506。年初预算为28.95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0%,差异原因是没有缴纳职业年金单位部分。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2080801。年初预算为0,支出决算为18.7万元,差异原因是退休老干部去世。
1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101101。年初预算数为25.43万元,支出决算数为26.25万元,完成预算103.22%。差异原因医保缴费增加。
1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210201。年初预算数为43.43万元,支出决算数为46.22,完成预算106.42%。差异原因是公积金缴费增加。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91.09万元。与上年度相比,增加6.49万元,增长0.95%,主要原因:晋级晋档工资等增加。其中:
人员经费655.48万元,主要包括:30101基本工资170.96万元、30102津贴补贴119.31万元、30103奖金56.10万元、30107绩效工资4.54万元、30108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69.99万元、30109职业年金缴费11.51万元、30110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6.25万元、30112其他社会保障缴费31.04万元、30113住房公积金92.44万元、30199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5.77万元、30304抚恤金18.70万元、30305生活补助22.82万元、30399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06万元支出等。
公用经费35.61万元,主要包括:30201办公费11.78万元、30202印刷费0.08万元、30205水费0.18万元、30206电费2.94万元、30207邮电费0.26万元、30208取暖费2.17万元、30209物业管理费3014万元、30211差旅费4.53万元、30215会议费0.22万元、30217公务接待费0.09万元、30226劳务费1.30万元、30229福利费4.61万元、3023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20、302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11万元支出等。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20万元,支出决算为33.95万元,完成预算的169.75%。2021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购置执法执勤车1辆。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完成预算的0%,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33.37万元,完成预算的185.39%,占98.2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58万元,完成预算的29%,占1.71%。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不存在差异。全年安排本单位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比上年度减少0万元,下降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33.37万元。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年初预算为18万元,支出决算为33.3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85.39%。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购置执法执勤车1辆。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比上年度增加25.69万元,增加334.51%,主要原因是购置执法执勤车1辆以及公车运行维护费跨年度支付。其中:
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17.98万元,购置车辆1辆。
②公务用车运行支出15.39万元。主要用于车辆燃油、交强险、商业险、车辆年检、维修保养、北斗定位等费用。2021年度期末,部门财政拨款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3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0.58万元。
公务接待费年初预算为2万元,支出决算为0.5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9%。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减少。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上年度减少0.12万元,下降17.14%,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减少。
其中:
外宾接待支出0万元。2021年共接待国(境)外来访团组0个、来访外宾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58万元。主要用于公务接待支出。2021年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8个、来宾59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为确保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我局根据年初预算批复,对财政资金采取全方位监控,切实促进绩效目标的实现。
1、绩效评价目的、对象、范围
绩效评价的目的是督促司法行政机关在依法治区、依法行政、法制宣传教育、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社区矫正对象的刑罚执行、人民调解、法律援助等工作开展进度、效果及效益。
绩效评价的对象为三门峡市陕州区司法局。
绩效评价的范围为2020年预算编制的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
2、绩效评价依据
依据年初预算、决算,结合部门工作任务,采取听取汇报和现场查阅档案台账等方式,按照绩效评价各级指标进行监控、评价,最后形成自评报告。
3、评价指标体系
绩效评价依据二级指标:(投入管理指标、产出指标、效益指标),三级指标(绩效目标合理性、成本、数量、质量、完成率、满意度等),结合年初预算与部门工作实际进行评价。
4、评价方法及实施
依据年初绩效目标,通过单位监控和财政重点监控相结合的方式实现绩效评价。通过收集资料、日常支出监控、工作进度检查、发放调查问卷等形式,进行绩效评价。
(二)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自评结果
(1)一般行政管理事务自评100分,其中:产出指标8个全部完成,得分50分;效益指标1个全部完成,得分30分;满意度指标1个全部完成,得分10分;资金执行指标1个全部完成,得分10分。
(2)基层司法业务自评100分,其中:产出指标11个全部完成,得分50分;效益指标1个全部完成,得分30分;满意度指标1个全部完成,得分10分;资金执行指标1个全部完成,得分10分。
(3)公共法律服务自评100分,其中:产出指标6个全部完成,得分50分;效益指标2个全部完成,得分30分;满意度指标1个全部完成,得分10分;资金执行指标1个全部完成,得分10分。
(4)社区矫正自评100分,其中:产出指标6个全部完成,得分50分;效益指标1个全部完成,得分30分;满意度指标1个全部完成,得分10分;资金执行指标1个全部完成,得分10分。
(5)其他司法支出自评100分,产出指标13个全部完成,得分50分;效益指标3个全部完成,得分30分;满意度指标2个全部完成,得分10分;资金执行指标1个全部完成,得分10分。
2、偏差较大项目说明
绩效目标全部完成,没有超过年初设定的绩效指标值较多(20%及以上)的项目。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因为本单位2021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所以基金公示表无数据,为空表。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三门峡市陕州区司法局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55.87万元,主要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需要的办公费、水费、电费、培训费以及公务接待费,与上年56.97万元对比减少1.1万元,降低1.93%,主要原因:人员退休,公用经费减少。
公用经费35.61万元,主要包括:30201办公费11.78万元、30202印刷费0.08万元、30205水费0.18万元、30206电费2.94万元、30207邮电费0.26万元、30208取暖费2.17万元、30209物业管理费3014万元、30211差旅费4.53万元、30215会议费0.22万元、30217公务接待费0.09万元、30226劳务费1.30万元、30229福利费4.61万元、3023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20、302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11万元支出等。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6.9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7.9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9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2021年期末,本单位共有车辆2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6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16辆,其他用车主要是三门峡市司法局无偿调拨的速达电动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本单位没有其他重要事项需要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上级补助收入: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四、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事业单位取得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根据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事业单位在当年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基本支出: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二、工资福利支出:单位支付给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三、商品和服务支出: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十四、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单位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五、年末结转: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已执行但尚未完成或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六、年末结余: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已执行完毕或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预算安排实施,不需要再使用或无法按原预算安排继续使用的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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