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
三门峡市陕州区自然资源局部门决算
二〇二二年九月
目 录
第一部分 三门峡市陕州区自然资源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二、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三门峡市陕州区自然资源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根据三陕办【2019】 37(号)文件规定,三门峡市陕州区自然资源局是区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主要职责是:
(一)履行全区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贯彻落实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等地方性法律法规和规章。拟定城乡规划政策、制度草案、监督检查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等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
(二)负责全区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贯彻执行国家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的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建立统一规范的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度。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
(三)负责全区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建立健全全区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负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等。
(四)负责全区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贯彻执行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负责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负责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拟定考核标准。组织实施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拟定土地储备政策并监督实施,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责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理,依法收缴相关资产收益。
(五)负责全区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组织拟订自然资源发展规划,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标准并组织实施,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自然资源利用评价考核,指导节约集约利用。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组织研究自然资源管理涉及宏观调控、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的政策措施。
(六)负责建立全区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落实主体功能区战略和制度。组织编制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并监督实施。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组织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严格执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按规定权限研究拟定城乡规划政策并监督实施。按规定权限指导乡镇和村庄规划编制和实施。承担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相关的审查报批和保护监督工作。组织拟订并实施土地等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负责土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工作。负责土地征收征用管理。
(七)按规定权限具体承担城乡规划管理职责。负责陕州区在三门峡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建设项目的选址、建设用地规划、建设工程规划审批及批后管理的相关工作,负责陕州区在三门峡市城市规划区范围以外的镇、乡规划和村庄规划管理工作。
(八)负责统筹全区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牵头组织编制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并实施有关生态修复重大工程。负责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工作。牵头建立和实施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制定合理利用社会资金进行生态修复的政策措施,提出重大备选项目。
(九)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落实国家耕地保护政策,负责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保护。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完善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
(十)负责管理全区地质勘查和地质工作。编制地质勘查规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管理区财政出资的地质勘查项目。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及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负责古生物化石的监督管理。
(十一)承担全区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落实全区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管理区财政出资的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项目。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管理地质灾害相关资质、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
(十二)负责全区矿业权管理工作。负责矿业权出让及审批登记管理。调处矿业权权属纠纷。会同有关部门承担保护性开采矿种的总量调控及相关管理工作。
(十三)负责全区矿产资源保护与监督工作。拟定全区矿产资源政策和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矿产资源储量管理,负责压覆矿产资源审批。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监督指导地质资料管理。
(十四)负责全区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基础测绘、地理国情监测及测绘行业管理。负责测绘资质资格与信用管理,监督管理地理信息安全和市场秩序。负责地理信息公共服务管理。负责测量标志保护。会同有关部门规范和监管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的建设及运行维护。
(十五)推动全区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科技发展。制定并实施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科技创新发展、人才培养规划和计划。贯彻执行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科技工程及创新能力建设,推进自然资源和规划信息化和信息资料的公共服务。
(十六)根据区委、区政府授权或国家和省、市自然资源督察机构安排,对乡(镇)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以及区委、区政府关于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的重大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及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督察。查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违法案件。
(十七)负责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拟定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规范性文件、规划、标准并组织实施,起草相关政策、制度草案。负责林业和草原相关行政执法监管工作。组织开展森林、草原、湿地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
(十八)组织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承担林业和草原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承担三门峡市陕州区绿化委员会日常工作。
(十九)负责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编制并监督执行全区森林采伐限额。负责林地管理,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拟订湿地保护规划并指导实施,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负责草原禁牧、草蓄平衡和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工作,监督管理草原的开发利用。指导公益林划定和管理工作,管理国有森林资源。指导基层林业工作站的建设和管理。
(二十)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提出国家和省级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植物名录调整的意见建议,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按分工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
(二十一)负责监督管理各类自然保护地。拟订各类自然保护地规划并指导实施。根据授权,负责国家公园等自然保护地的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提出新建、调整各类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并按程序报批。组织世界自然遗产的申报,会同有关部门对世界自然和文化双重遗产进行申报。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有关工作。
(二十二)负责推进林业和草原改革相关工作,贯彻落实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场、草原等重大改革意见并监督实施。拟订农村林业发展,维护林业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工作。开展退耕(牧)还林还草,负责天然林保护工作。
(二十三)贯彻落实林业和草原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监督实施相关林业产业地方标准,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指导林业产业工作,推动林业产业高质量发展。指导生态扶贫相关工作。
(二十四)指导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承担经济林、花卉管理工作,组织林木种子,草种种质资源普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草种质量。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
(二十五)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国有林场和草原开展防火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工作。必要时,可以提请应急管理部门,以区级应急指挥机构名义,部署相关防治工作。依法履行林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指导全区国有林场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林业系统安全生产统计分析,依法参加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
(二十六)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中央、省、市拨付我区的资金、区级资金及国有资产,提出林业和草原预算内投资、国家级、省级、市级和区级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规定权限审核国家、省级、市级、区级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投资项目。参与拟订林业和草原经济调节政策,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及生态补偿工作。
(二十七)负责林业和草原科技、教育工作,指导全区林业和草原人才队伍建设。承担湿地、濒危野生动植物等国际公约履约工作。
(二十八)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十九)有关职责分工。
二、机构设置
陕州区自然资源局内设科室26个,包括:(一)办公室(二)政策法规科(三)政务服务科。(四)自然资源调查监测与科技科(测绘地理信息管理科)。(五)自然资源确权登记科。(六)自然资源所有者权益科。(七)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科。(八)国土空间规划科。(九)城市规划科。(十)村镇规划科。(十一)规划实施管理科。(十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科。(十三)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科。(十四)耕地保护监督科。(十五)地质勘查和资源保护监督科。(十六)矿业权管理科。(十七)重点项目建设自然资源保障协调办公室。(十八)自然资源和规划执法监督科(三门峡市陕州区自然资源督查办公室)。(十九)生态建设修复科(三门峡市陕州区绿化委员会办公室)。(二十)森林资源管理科。(二十一)自然保护地和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科(湿地管理科)。(二十二)林业改革发展和科学技术科(国有林场和种苗管理科)。(二十三)森林草原灾害预防科。(二十四)财务科。(二十五)人事科。(二十六)机关党委。
18个事业单位:包括:
1、三门峡市陕州区地产交易管理中心;2、三门峡市陕州区土地开发储备中心;3、三门峡市陕州区土地整理中心;4、三门峡市陕州区不动产登记中心;5、三门峡市陕州区城乡规划服务中心;6、三门峡市陕州区国土资源管理站;7、三门峡市陕州区国土资源测绘大队;8、三门峡市陕州区国土资源监察大队;9、三门峡市陕州区天然林保护和公益林管理中心;10、三门峡市陕州区林业工作站;11、三门峡市陕州区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12、三门峡市陕州区林权管理中心;13、河南黄河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三门峡市陕州区管理站;14、三门峡市陕州区林业科学研究所15、三门峡市陕州区森林消防队16、三门峡市陕州区森林资源管理站17、三门峡市陕州区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队18、甘山林场。
三门峡市陕州区自然资源局无二级机构。本决算为本级决算。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2021年自然资源局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公开04表).xls
2021年自然资源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公开05表).xls
2021年自然资源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公开06表).xls
2021年自然资源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公开07表.xls
2021年自然资源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08表).xls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支总计均为42872.88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4847.38万元,增长12.7 %。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增加。
二、收入决算表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合计42872.8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2872.88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支出合计42872.8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458.96万元,占8.1 %;项目支出39413.92万元,占91.9 %;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42872.88 万元。与上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4847.38万元,增长12.7 %。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461.03万元,占支出合计的17.4 %。与上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3352.88万元,增长81.6 %。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增加。
(二)结构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461.03 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科学技术支出50万元,占0.7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88.19万元,占3.8 %;卫生健康支出41.87万元,占0.6 %;节能环保支出59.48万元,占0.8 %;城乡社区支出1483.5万元,占19.9%;农林水支出1206.65万元,占16.2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4249.45万元,占56.9 %;81.9万元,占1.1 %。
(三)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448.8万元,调整预算数为7461.03万元,支出决算为7461.0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增加。其中:
1、2060499科学技术(类)技术研究与开发(款)其他科学技术研究与开发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数为50万元。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重点项目奖励支出。
2、20805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单位事业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为24.6万元,支出决算数为55.9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27.2 %。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增加。
3、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机关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43.5万元,支出决算数为225.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7.3%。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养老保险基数提高 。
4、20808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数为6.48万元。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死亡抚恤金需支出。
5、210110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42.8万元,支出决算数为41.8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8%。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一是医保金支出增加;二是医保金基数提高 。
6、2110501节能环保支出(类)天然林保护(款)森林管护(项)。年初预算为 0万元,支出决算数为59.48万元。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森林管护支出。
7、2120303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项)。年初预算为0 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483.5万元。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高速西出口生态提升项目支出增加。
8、2130202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 0万元,支出决算数为30.9万元。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
11、2130202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森林资源培育(项)。年初预算为 0万元,支出决算数为692.35万元。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森林资源培育支出增加。
12、2130209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年初预算为 0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35.52万元。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护林员管护支出。
13、2130211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动植物保护(项)。年初预算为 0万元,支出决算数为4万元。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动植物保护支出。
14、2130211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湿地保护(项)。年初预算为0 万元,支出决算数为 30万元。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湿地保护支出。
15、2130234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林业草原防灾减灾(项)。年初预算为90万元,支出决算数为69.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7.7 %。主要原因是:农林水支出减少。
16、2130299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数为243.98万元。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
17、2200101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1244.6万元,支出决算数为 2538.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03%。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增加。
18、2200102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 0万元,支出决算数为75.49万元。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增加。
19、2200106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自然资源利用与保护(项)。年初预算为 0万元,支出决算数为323万元。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基本农田保护和生态保护修复项目支出。
20、2200109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自然资源调查与确权登记(项)。年初预算为0 万元,支出决算数为230万元。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国土调查项目支出。
21、2200199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其他自然资源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76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082.8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24%。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自然资源事务项目支出增加。
22、221020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71.8万元,支出决算数为81.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4 %。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公积金基数调整。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458.96万元。与上年度相比,减少649.19万元,下降15.8 %,主要原因:压减支出。其中:
人员经费3259.06万元,主要包括:30101基本工资1149.88万元、30102津贴补贴168.58万元、30103奖金228.38、30107绩效工资323.8万元、30108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25.8万元、30109职业年金缴费65.35万元、30110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7.36万元、30112其他社会保障缴费325.09万元、30199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37.11万元、30302退休费5.88万元、30304抚恤金6.48万元、30305生活补助45.19万元、30114医疗费24.51万元、30113住房公积金435.65万元;
公用经费199.9万元,主要包括:30201办公费16.94万元、30202印刷费12.26万元、30203咨询费29万元、30205水费1.2万元、30206电费13.09万元、30211差旅费1.65万元、30214租赁费2.59万元、30216培训费9.12万元、30226劳务费61.82、30229福利费2.33万元、3023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56万元、302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1.35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0万元,支出决算为8.9万元,完成预算的89%。2021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压减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完成预算的0%,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8.9万元,完成预算的89%,占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完成预算的0%,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不存在差异。全年安排本单位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比上年度减少0万元,下降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8.9万元。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年初预算为10万元,支出决算为8.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9 %。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压减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比上年度减少33.43万元,下降80.6%,主要原因是无业务用车购置。其中:
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②公务用车运行支出8.9万元。主要用于公务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21年度期末,部门财政拨款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1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
公务接待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不存在差异。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上年度减少0万元,下降0%。其中:
外宾接待支出0万元。2021年共接待国(境)外来访团组0个、来访外宾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万元。2021年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0个、来宾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七、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评价目的、对象、范围
全面实施绩效管理是党中央和、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我单位高度重视,认真履行绩效责任,统筹组织本部门的绩效评价工作,结合项目特点,运用科学、规范的评价方法,客观地对项目进行综合性评价。通过绩效评价,在项目资金管理中引入绩效管理理念,总结项目管理经验,不断加强项目资金管理,全面提高资金的使用率和效益效果。
2、绩效评价依据
(1)《财政部关于印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20〕10号);
(2)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的通知(财预〔2018〕167号)
3、评价指标体系
根据“财政和项目评价指标的权重根据各项指标在评价体系中的重要程度确定,应当突出结果导向,原则上产出、效益指标权重不低于60%。同一评价对象处于不同实施阶段时,指标权重应体现差异性,其中,实施期间的评价更加注重决策、过程和产出,实施期结束后的评价更加注重产出和效益”的要求,项目产出和项目效益的权重分值为60分。
3、评价方法及实施
(1)政策、文献研究法。通过学习相关政策,依据项目背景、范围、内容、绩效目标及预算资金安排等信息,进行项目管理。
(2)比较法。
(3)公众评判法。主要包括通过问卷调查、实地调查、专家评估等方法对项目实施效果进行评判,得出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
(4)社会调查法。通过实地调研,访谈和有关满意度调查问卷。
(二)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自评结果
通过绩效评价、资料分析、现场抽样调研、问卷调查等方法的实施和应用,依据《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等规定,对项目进行了全面、系统、科学、客观公正的分类评价。
从评价结果来看,项目实施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有不足之处。在今后的工作中,有待于进一步改进和提高,加快预算资金和专项资金拨付进度,提高使用率,不断提升自然资源管理事业承担项目的管理水平和资金使用效益。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6384万元,调整预算数35411.84万元,支出决算为35411.8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2120805补助被征地农民支出794.88万元,2120899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34616.96万元。与上年度相比,增加7958.58万元,增长29%。其中:
1、2120805补助被征地农民支出794.88万元
2、2120899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34616.96万元。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我单位不是行政机关,也不是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没有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944.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3383.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53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044.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51.8%,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561.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4.2%。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2021年期末,本单位共有车辆1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10辆,其他用车主要是防灭火业务用车、巡查巡护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本单位没有其他重要事项需要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上级补助收入: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四、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事业单位取得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根据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事业单位在当年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基本支出: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二、工资福利支出:单位支付给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三、商品和服务支出: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十四、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单位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五、年末结转: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已执行但尚未完成或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六、年末结余: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已执行完毕或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预算安排实施,不需要再使用或无法按原预算安排继续使用的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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