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市陕州区自然资源局2023年度预算公开 |
三门峡市陕州区自然资源局2023年度
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三门峡市陕州区自然资源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及机构设置情况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三门峡市陕州区自然资源局 2023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附件:三门峡市陕州区自然资源局2023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支出情况表
十、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表
十一、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汇总表
第一部分
三门峡市陕州区自然资源局概况
一、陕州区自然资源局2023年职责
根据三陕办【2019】 37(号)文件规定,三门峡市陕州区自然资源局是区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主要职责是:
(一)履行全区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贯彻落实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等地方性法律法规和规章。拟定城乡规划政策、制度草案、监督检查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等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
(二)负责全区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贯彻执行国家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的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建立统一规范的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度。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
(三)负责全区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建立健全全区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负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等。
(四)负责全区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贯彻执行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负责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负责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拟定考核标准。组织实施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拟定土地储备政策并监督实施,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责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理,依法收缴相关资产收益。
(五)负责全区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组织拟订自然资源发展规划,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标准并组织实施,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自然资源利用评价考核,指导节约集约利用。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组织研究自然资源管理涉及宏观调控、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的政策措施。
(六)负责建立全区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落实主体功能区战略和制度。组织编制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并监督实施。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组织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严格执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按规定权限研究拟定城乡规划政策并监督实施。按规定权限指导乡镇和村庄规划编制和实施。承担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相关的审查报批和保护监督工作。组织拟订并实施土地等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负责土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工作。负责土地征收征用管理。
(七)按规定权限具体承担城乡规划管理职责。负责陕州区在三门峡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建设项目的选址、建设用地规划、建设工程规划审批及批后管理的相关工作,负责陕州区在三门峡市城市规划区范围以外的镇、乡规划和村庄规划管理工作。
(八)负责统筹全区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牵头组织编制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并实施有关生态修复重大工程。负责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工作。牵头建立和实施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制定合理利用社会资金进行生态修复的政策措施,提出重大备选项目。
(九)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落实国家耕地保护政策,负责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保护。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完善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
(十)负责管理全区地质勘查和地质工作。编制地质勘查规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管理区财政出资的地质勘查项目。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及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负责古生物化石的监督管理。
(十一)承担全区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落实全区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管理区财政出资的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项目。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管理地质灾害相关资质、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
(十二)负责全区矿业权管理工作。负责矿业权出让及审批登记管理。调处矿业权权属纠纷。会同有关部门承担保护性开采矿种的总量调控及相关管理工作。
(十三)负责全区矿产资源保护与监督工作。拟定全区矿产资源政策和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矿产资源储量管理,负责压覆矿产资源审批。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监督指导地质资料管理。
(十四)负责全区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基础测绘、地理国情监测及测绘行业管理。负责测绘资质资格与信用管理,监督管理地理信息安全和市场秩序。负责地理信息公共服务管理。负责测量标志保护。会同有关部门规范和监管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的建设及运行维护。
(十五)推动全区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科技发展。制定并实施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科技创新发展、人才培养规划和计划。贯彻执行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科技工程及创新能力建设,推进自然资源和规划信息化和信息资料的公共服务。
(十六)根据区委、区政府授权或国家和省、市自然资源督察机构安排,对乡(镇)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以及区委、区政府关于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的重大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及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督察。查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违法案件。
(十七)负责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拟定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规范性文件、规划、标准并组织实施,起草相关政策、制度草案。负责林业和草原相关行政执法监管工作。组织开展森林、草原、湿地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
(十八)组织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承担林业和草原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承担三门峡市陕州区绿化委员会日常工作。
(十九)负责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编制并监督执行全区森林采伐限额。负责林地管理,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拟订湿地保护规划并指导实施,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负责草原禁牧、草蓄平衡和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工作,监督管理草原的开发利用。指导公益林划定和管理工作,管理国有森林资源。指导基层林业工作站的建设和管理。
(二十)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提出国家和省级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植物名录调整的意见建议,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按分工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
(二十一)负责监督管理各类自然保护地。拟订各类自然保护地规划并指导实施。根据授权,负责国家公园等自然保护地的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提出新建、调整各类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并按程序报批。组织世界自然遗产的申报,会同有关部门对世界自然和文化双重遗产进行申报。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有关工作。
(二十二)负责推进林业和草原改革相关工作,贯彻落实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场、草原等重大改革意见并监督实施。拟订农村林业发展,维护林业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工作。开展退耕(牧)还林还草,负责天然林保护工作。
(二十三)贯彻落实林业和草原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监督实施相关林业产业地方标准,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指导林业产业工作,推动林业产业高质量发展。指导生态扶贫相关工作。
(二十四)指导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承担经济林、花卉管理工作,组织林木种子,草种种质资源普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草种质量。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
(二十五)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国有林场和草原开展防火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工作。必要时,可以提请应急管理部门,以区级应急指挥机构名义,部署相关防治工作。依法履行林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指导全区国有林场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林业系统安全生产统计分析,依法参加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
(二十六)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中央、省、市拨付我区的资金、区级资金及国有资产,提出林业和草原预算内投资、国家级、省级、市级和区级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规定权限审核国家、省级、市级、区级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投资项目。参与拟订林业和草原经济调节政策,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及生态补偿工作。
(二十七)负责林业和草原科技、教育工作,指导全区林业和草原人才队伍建设。承担湿地、濒危野生动植物等国际公约履约工作。
(二十八)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十九)有关职责分工。
二、三门峡市陕州区自然资源局预算单位构成
三门峡市陕州区自然资源局部门预算为局机关本级预算,没有设立下属二级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
三门峡市陕州区自然资源局2023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收入总计17348482.42元,支出总计17348482.42元,与2022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14746537.26元,减少45.9%。主要原因是:压减支出。
二、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收入预算共17348482.42元,其中,财政拨款13454482.42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元、返还的缴入财政专户的行政事业性收费360000元、返还罚没收入3522000元,返还专项收入12000元。
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支出合计17348482.42元,其中:基本支出12344482.42元,占71.2%;项目支出5004000元,占28.8%。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17348482.42元,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0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17348482.42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87374.16元,占11.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36150.26元,占2.5%;农林水事务支出1050000元,占6%;自然资源海洋等支出13133347.92元,占75.7%;住房保障支出741610.08元,占4.3 %。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 12344482.42元,其中:人员经费12210982.42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公用经费133500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等支出。
七、“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为88000元,较上年100000元,减少12000元,下降12 %,主要原因是压减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0元,较上年0元,增加(减少) 0元,增长(下降)0 %。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88000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 元;公务用车购置较上年0元,减少0元,下降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8000元,主要用于开展工作所需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运行费较上年100000元,减少12000元,下降12%,主要原因是压减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0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较上年0元,增加(减少)0元,增长(下降)0 %,主要原因:主要是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等办法,不断规范公务接待管理,严格接待审批控制,厉行勤俭节约,不断压缩公务接待费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0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国有资本经营收支预算为0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3年运行经费支出预算0元,主要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需要。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190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260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640000元 。
(三)关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2022年,三门峡市陕州区自然资源局组织对5个项目进行了预算绩效评价,涉及资金500.4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2年期末,我单位共有车辆1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五)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情况
我单位负责管理的专项转移支付项目共有0项,我单位将按照《预算法》等有关规定,积极做好项目分配前期准备工作,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财政部门提出资金分配意见,根据有关要求做好项目申报公开等相关工作。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六、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是指纳入区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三门峡市陕州区自然资源局2023年度部门预算表
4、三门峡市陕州区自然资源局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xlsx
5、三门峡市陕州区自然资源局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xlsx
6、三门峡市陕州区自然资源局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xlsx
8、三门峡市陕州区自然资源局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xlsx
9、三门峡市陕州区自然资源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xlsx
11、三门峡市陕州区自然资源局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汇总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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