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市陕州区民政局2023年度预算公开 |
三门峡市陕州区民政局2023年度部门预算公开说 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三门峡市陕州区民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及机构设置情况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三门峡市陕州区民政局 2023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附件:三门峡市陕州区民政局2023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支出情况表
十、本级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表
十一、本级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汇总表
第一部分
三门峡市陕州区民政局概况
一、陕州区民政局2023年职责
根据《中共陕州区委办公室 陕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三门峡市陕州区民政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三陕办文〔2019〕19号)文件规定,三门峡市陕州区民政局为区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职责是:
1.拟订全区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草案并组织实施。
2.拟订全区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和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依法对全区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
3.拟订全区社会救助政策、标准,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4.拟订全区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5.拟订全区行政区划管理政策和行政区划界限、地名管理办法,负责全区村以上行政区域的设立、命名、变更和乡镇以上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报批相关工作,负责跨乡(镇)重要自然地理实体命名、更名的审核相关工作,负责全区行政区域界线勘定、管理和地名管理服务相关工作。
6.拟订全区婚姻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婚俗改革。
7.拟订全区殡葬管理政策、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推进殡葬改革。
8.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全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9.拟订全区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和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
10.拟订全区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11.组织拟订全区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指导社会捐助工作,负责福利彩票管理相关工作。
12.拟订全区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政策和标准,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13.统筹指导全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
14.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三门峡市陕州区民政局预算单位构成
三门峡市陕州区民政局属本级部门预算,没有设立下属二级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
三门峡市陕州区民政局2023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收入总计4264616.79元,支出总计 4264616.79元,与2022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 123975.63元,增长 3 %。主要原因是:一是民政领域部分救助标准提高;二是单位人员增加,工资提高。
二、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收入预算共4264616.79 元,其中,财政拨款3964616.79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元、返还的缴入财政专户的行政事业性收费 258000元、返还罚没收入0元,返还专项收入0元。
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支出合计4264616.79元,其中:基本支出3776616.79元,占89%;项目支出488000元,占11%。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4264616.79元,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 0 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4264616.79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 元,占0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923418.69元,占9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126642.424元,占 3%;住房保障支出214555.68元,占5%。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776616.79元,其中:人员经费3732641.16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公用经费42000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等支出。
七、“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为0元,较上年10000元,减少10000元,下降100%。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0元,较上年0元,无增减变化。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 0 元;公务用车购置较上年 0元,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0元,主要用于开展工作所需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运行费较上年10000元,减少10000 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压缩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三)公务接待费0元。较上年0元,增加0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0 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国有资本经营收支预算为0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3年运行经费支出预算2732342.33元,主要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需要。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0元,其中:
(三)关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2022年,三门峡市陕州区民政局组织对0个项目进行了预算绩效评价,涉及资金0万元。2023年,三门峡市陕州区民政局对0个项目进行了预算绩效评价,涉及资金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2年期末,我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五)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情况
我单位负责管理的专项转移支付项目共有0项,我单位将按照《预算法》等有关规定,积极做好项目分配前期准备工作,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财政部门提出资金分配意见,根据有关要求做好项目申报公开等相关工作。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六、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是指纳入区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三门峡市陕州区民政局2023年度部门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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