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市陕州区应急管理局2023年度预算公开 |
三门峡市陕州区应急管理局
2023年度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三门峡市陕州区应急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及机构设置情况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三门峡市陕州区应急管理局 2023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附件:三门峡市陕州区应急管理局2023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政府性基金支出情况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支出情况表
十、本级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表
十一、本级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汇总表
第一部分
三门峡市陕州区应急管理局概况
一、陕州区应急管理局2023年职责
根据《中共陕州区委办公室 陕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门峡市陕州区应急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三陕办文[2019]18号)文件规定,三门峡市陕州区应急管理局为区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全区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全区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煤矿除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二)拟订全区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政策规定,负责全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资源综合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区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组织制定相关规程和标准并监督实施。
(三)指导全区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全区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四)牵头建立统一的全区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信息传输和共享,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五)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区应对重大灾害指挥机构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区委、区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重大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六)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衔接驻陕州区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七)统筹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负责森林和草原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含煤矿)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指导全区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八)组织协调消防工作,指导各级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
(九)指导协调全区森林和草原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十)组织协调全区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按权限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十一)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区政府有关部门和各乡(镇)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督促、指导安全生产责任落实。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承担区安全生产委员会日常工作。
(十二)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依法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并对执行情况进行指导和监督。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经营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十三)依法组织指导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协助国家、省、市调查处理较大以上事故。综合管理全区生产安全伤亡事故、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安全生产统计分析工作。
(十四)制定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等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十五)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依法组织、指导并监督特种作业(不含煤矿安全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考核工作和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不含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相关工作,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工作。
(十六)负责监督指导和组织协调全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
(十七)开展应急管理方面的交流与合作,组织参与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的跨区域救援工作。
(十八)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九)有关职责分工。
二、三门峡市陕州区应急管理局预算单位构成
三门峡市陕州区应急管理局属本级部门预算,设立下属二级预算单位:
1、三门峡市陕州区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大队
2、三门峡市陕州区应急救援保障中心
3、三门峡市陕州区灾害防御中心
第二部分
三门峡市陕州区应急管理局2023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收入总计10162104.8元,支出总计10162104.8元,与2022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518157.38元,增长17.56%。主要原因是职能增加及人员增多,需加大应急管理成本,保证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执法检查等日常工作顺利开展。
二、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收入预算共10162104.8元,其中,财政拨款7864104.8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元、返还的缴入财政专户的行政事业性收费0 元、返还罚没收入2298000元,返还专项收入0元。
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支出合计10162104.8元,其中:基本支出5654104.8 元,占55.64%;项目支出4508000元,占44.36%。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10162104.8元,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0元。与 2022年相比,增长17.56%。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10162104.8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24453.12元,占8.11%;卫生健康支出224452.86元,占2.21%;农林水事务400000元,占3.9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4225688.26元,占41.58%;住房保障支出379510.56元,占3.73%;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4108000元,占40.43%。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5654104.80 元,其中:人员经费5603104.8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公用经费51000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等支出。
七、“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为155000元,较上年140000元,增加15000元,增长10.71%。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0元,较上年0元,无增减变化。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50000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公务用车购置较上年0元,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0000元,主要用于开展工作所需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运行费较上年130000元,增加20000元,增长15.38%,主要原因是由于职能增加,安全生产执法检查等日常工作增加。
(三)公务接待费5000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较上年10000元,减少5000元,降低50%,主要原因:主要是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等办法,不断规范公务接待管理,严格接待审批控制,厉行勤俭节约。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0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国有资本经营收支预算为0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3年运行经费支出预算3698000元,主要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需要。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0元。
(三)关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2022年,三门峡市陕州区应急管理局组织对6个项目进行了预算绩效评价,涉及资金342万元。2023年,三门峡市陕州区应急管理局对6个项目进行了预算绩效评价,涉及资金450.8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2年期末,我单位共有车辆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3 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五)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情况
我单位负责管理的专项转移支付项目共有0项,我单位将按照《预算法》等有关规定,积极做好项目分配前期准备工作,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财政部门提出资金分配意见,根据有关要求做好项目申报公开等相关工作。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六、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是指纳入区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三门峡市陕州区应急管理局2023年度部门预算表
6.三门峡市陕州区应急管理局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xls
8.三门峡市陕州区应急管理局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xls
11.三门峡市陕州区应急管理局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汇总表.xlsx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