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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防接种

发布日期:2023-08-10 16:00     字体:

一、服务对象:辖区内0~6岁儿童和其他重点人群

二、服务机构名称:

  陕州区疾控中心、各乡镇街道卫生院

  三、服务机构地点:

陕州区疾控中心

观音堂中心卫生院

西张村中心卫生院

张茅中心卫生院

宫前中心卫生院

大营中心卫生院

原店卫生院

张汴卫生院

甘棠卫生院

宜村卫生院

菜园卫生院

东凡卫生院

硖石卫生院

西李村卫生院

王家后卫生院

柴洼卫生院

大延洼卫生院

店子卫生院

  四、服务时间: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五、服务项目及内容:

   1.收集适龄儿童和其他受种者信息,并在免疫规划信息系统中登记注册,建立预防接种档案,办理预防接种证。

   2.制定并上报免疫规划疫苗使用计划和非免疫规划疫苗采购计划,负责疫苗接收和使用管理。

   3.提供预防接种服务,记录和保存接种信息。

   4.对疫苗出入库和接种数据进行录入、上传,维护和使用免疫规划信息系统。

   5.报告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和非免疫规划疫苗接种情况。

   6.报告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病例,做好应急处置,协助开展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调查和处置等工作。

   7.协助托育机构、幼儿园和学校做好儿童入托、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

   8.开展疫苗冷链设备使用管理和温度监测工作。

   9.开展预防接种知识宣传教育和公众沟通,开展预防接种工作人员培训。

   10.收集、汇总、报告预防接种有关的基础资料。

六、服务要求:

   1.收集适龄儿童信息,为适龄儿童和其他受种者在免疫规划信息系统中登记注册,建立预防接种档案,办理预防接种证。

   2.制定并上报免疫规划疫苗和非免疫规划疫苗使用计划,负责疫苗接收、储存和使用管理。

   3.按照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免疫程序、非免疫规划疫苗使用指导原则、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和接种方案要求,提供预防接种服务,记录和保存接种信息。

   4.负责预防接种数据录入、上传。

   5.负责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和非免疫规划疫苗接种情况报告工作。

   6.负责免疫规划信息系统的维护和使用,收集疫苗管理和疫苗接种相关信息。

   7.承担冷链设备使用管理和疫苗冷链温度监测工作。

   8.协助托育机构、幼儿园和学校开展儿童入托、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

   9.开展预防接种知识宣传教育和公众沟通,开展预防接种工作人员培训。

   七、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34号 2016年4月23日《国务院关于修改〈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的决定》修订)

  【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国卫基层发〔2017〕13号)

  【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预防接种工作规范(2023年版)》

  【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关于做好2024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国卫基层发〔2024〕3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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