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处罚人 | 张建云 |
身份证号 | 411222197103224030 |
案件名称 | 三门峡德利得纺织机械有限公司未按照隐患排查制度开展排查行政处罚案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三陕)应急罚〔2023〕3号 |
处罚决定时间 | 2023年3月6日 |
处罚结果 | 罚款人民币贰万叁仟元整 |
处罚事由 | 2022年11月24日,我局工贸科执法人员对三门峡德利得纺织机械有限公司进行安全检查时,发现该企业存在企业车间、岗位级未按照四级隐患排查制度进行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仅有部门级每月隐患排查内容的违法行为。 |
处罚依据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九十四条第一款 |
救济渠道 | 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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