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处罚人 | 三门峡桥南加油站 |
社会信用代码 | 91411222668850574J |
案件名称 | 三门峡桥南加油站未按照规定配备应急物资违法行为行政处罚案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三陕)应急罚〔2023〕2号 |
处罚决定时间 | 2023年2月 21日 |
处罚结果 | 罚款人民币壹万捌仟元整 |
处罚事由 | 2022年12月8日,我局执法人员对三门峡桥南加油站进行安全检查时,发现该企业存在未按照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配备应急物资(未配备应急药箱)的违法行为。 |
处罚依据 | 依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第(六)项 |
救济渠道 | 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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