兹有我单位执法人员行政执法证件不慎遗失,现将有关信息公告如下:
姓名:苗慩生,工作单位:三门峡市陕州区林业局,证件编号:16120214011,有效期:2025年12月31日;
姓名:沈建军,工作单位:三门峡市陕州区林业局,证件编号:16120214047,有效期:2025年12月31日;
姓名:李志祥,工作单位:三门峡市陕州区林业局,证件编号:16120214039,有效期:2025年12月31日;
姓名:唐 毅,工作单位:三门峡市陕州区林业局,证件编号:16120214040,有效期:2025年12月31日;
姓名:张 波,工作单位:三门峡市陕州区林业局,证件编号:16120214059,有效期:2025年12月31日;
姓名:张义勇,工作单位:三门峡市陕州区林业局,证件编号:16120214019,有效期:2025年12月31日。
以上执法证件遗失,现声明作废。
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凡持该编号证件进行行政执法活动或其他活动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可拒绝配合并举报,举报电话:0398--2751578。利用行政执法证件进行犯罪活动的,将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特此公告。
三门峡市陕州区林业局
2025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