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实施《三门峡市陕州区城镇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更新调整成果的
公 告
根据《河南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城镇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更新调整工作方案的通知》(豫自然资办函〔2023〕10 号)要求及相关技术规程,我区组织开展了《三门峡市陕州区城镇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更新调整工作,更新调整成果已通过省自然资源厅验收,经报请区政府研究同意后,现将《三门峡市陕州区城镇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更新调整成果向社会公布并执行(自2025年5月29日起执行)。
附件:1、陕州区各乡镇级别和基准地价成果表
2、《三门峡市陕州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公布实施<三门峡市陕州区城镇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更新调整成果的批复》
附件2-《三门峡市陕州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公布实施三门峡市陕州区城镇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更新调整成果的批复》.pdf
三门峡市陕州区自然资源局
2025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