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日,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吴自力主持召开陕州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葛海水、贺清平、李洋出席会议,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刘威雷,区人民法院院长孙凤云,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海勇,区监察委、区政府办及各乡镇(街道)人大主席或分管人大工作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审议表决通过了《关于接受冯勇辞去三门峡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决定》(草案);补选何飞、蒋立庆为市八届人大代表;审议表决通过了区人民法院《关于提请任免康海莉等111人人民陪审员职务的议案》。(记者:任江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