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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农民工朋友的一封信

发布日期:2023-04-24 15:05     字体:

广大农民工朋友们:

您们好!感谢您用勤劳的双手为陕州区经济发展和城乡建设做出的贡献!我们深知您外出务工的不易,也始终高度重视劳动维权服务工作值此《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实施三周年之际,为了继续维护您的合法权益,三门峡市陕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温馨提示您:

一、详细了解用人单位信息。要通过合法的职业介绍机构找工作,要到具备法人资格的用人单位去工作,直接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不要与自然人形成雇佣关系。上岗前,请务必留心张贴于工地的《维权信息公示牌》,记清楚用人单位名称或项目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具体工作地点,并及时告诉你的家人或朋友,便于您及时维护合法权益。

二、务必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是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最直接的证明材料。请您在上岗前务必要以书面形式签订劳动合同,不符合建立劳动关系的可签订书面用工协议,切记不轻信任何口头承诺,合同(协议)中必须明确工作岗位、工作时间劳动报酬等具体事项劳动合同一经签订,双方均须遵守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内容。同时请您务必自己保存好一份书面形式的劳动合同。

、配合做好用工管理。请您配合用人单位将本人有关信息录入河南省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系统,并坚持上班打卡考勤,这将确保您的工资通过银行按时发放,出现有工资拖欠问题的我们能够及时发现并第一时间进行纠正,同时请您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银行卡,用人单位或者其他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扣押您的身份证等证件和银行卡

四、按月核算确认应得工资。用人单位核算每月工资请您签字确认,工程建设施工现场每月工资公示期间,对工资数额有异议的,及时通过公示的渠道进行反映。公示后发放到您本人工资卡中,若您对工资数额有异议的,要及时与用人单位协商,同时请您保留好工资清单,防止因工资问题发生争议时缺少维权证据。

、收集保管维权证据为了最大限度地保障您的合法权益,请您尽量收集并妥善保管好以下材料:劳动合同书、用于发放工资的银行卡、工作证或上岗牌、考勤记录、工资条、从用人单位领取工资的相关凭证、收取押金的凭据、被拖欠工资的结算单或欠条以及其它能够证明你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书面材料,以备发生纠纷时提供一手证据,证据材料越充分,人社部门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为您追回工资时间越快。

、掌握维权合法途径。如果您认为自己被拖欠工资,可以准备好相关证据材料后向用工所在地的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陕州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联系电话:3834530;如果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因追索劳动报酬产生争议,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劳动仲裁(陕州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联系电话:3834523);如果持有用人单位工资欠条,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追索劳动报酬。

、依法理性维护权益到有关部门举报、投诉时,请您注意依法理性维权。涉及人数较多时,可以选出不超过3人的农民工代表。避免采取过激行为或者扰乱公共秩序受到公安机关的追究。

请您放心,保障农民工朋友们劳有所得是我们共同的责任!祝广大农民工朋友身体健康、工作顺利、生活幸福!

 

三门峡市陕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二年四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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