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奔涌开新局,民生浩荡暖中原。中国式现代化的壮阔征程在华夏大地铺展,“民生为大”的初心在河南民政事业的实践中熠熠生辉。第十八次全省民政会议以来,河南各级民政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河南考察时重要讲话精神和关于河南工作的重要论述,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第十五次全国民政会议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和民政部的工作安排,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在加强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上不断取得新进展新成效,不断完善政策制度体系、服务保障体系、监督管理体系、社会参与体系,有力推动新时代全省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中原百姓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增强。 坚持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 为民爱民初心更加坚定 旗帜引领方向,初心映照山河。近年来,河南省民政系统广大党员干部坚持把深化理论学习、接受思想洗礼作为必修课。推动党员干部强化党的创新理论武装,把牢正确政治方向,进一步坚定为民爱民初心、强化使命担当,切实把学习成效转化为推动民政事业改革发展的生动实践和务实举措。 省民政厅党组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强化党组书记领学导读、班子成员研讨交流,不断提升运用党的创新理论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认真落实“四下基层”要求,结合日常工作督导调研,厅领导班子成员多次带队深入基层,宣讲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及民政工作法规政策等,深化了“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 全厅各基层党组织充分依托多种形式开展集体学习,确保全员覆盖、主题聚焦,学习氛围日益浓厚,干部队伍工作作风和效能不断改进,党组织战斗力不断增强,形成了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干事创业的浓厚氛围。 养老服务保障网越织越密 老年人幸福生活可感可及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有效应对我国人口老龄化,事关国家发展全局,事关亿万百姓福祉。”近年来,河南深入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一项项惠老政策见行见效,一件件民生实事落地落实,全省老龄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 ——强化组织保障,凝聚工作合力。调整设立新一届省老龄工作委员会,明确省老龄委、老龄办工作规则和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发挥老龄办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作用。多次将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纳入政府重点民生实事,颁布了《河南省养老服务条例》,印发了《“十四五”河南省养老服务体系和康养产业发展规划》,制定了《关于加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关于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省直部门相继出台了加强养老设施建设、资金扶持、人才保障等配套政策。 协同省老龄委各成员单位,不断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养老服务体系、健康支撑体系。积极发展银发经济,推动康复辅具、智能老年产品等制造业创新发展,餐饮、家政服务、物业、医疗健康、文旅、体育等行业与养老深度融合。优化老年宜居环境,丰富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不断拓展老年优待,持续开展“敬老月”活动,老年友好社会氛围日益浓厚。 ——完善设施布局,夯实城乡阵地。覆盖县(区)、乡(镇)、村(社区)的三级养老服务设施网络初步建成。全省157个县(市、区)建有县级特困人员供养中心,全省719个街道、7681个社区基本实现养老服务设施全覆盖,城市“一刻钟”居家养老服务圈加快构建。各个乡镇基本建有养老服务设施,村里建成1万个村级幸福院,形成了有序衔接的养老服务链条。 深入实施居家适老化改造工程,惠及18万户老年人家庭。因地制宜推进农村互助养老设施建设,探索推广“党建+农村养老”“志愿+养老”等互助模式,持续实施农村敬老院改造提升工程,农村养老短板加快补齐。 ——提升供给能力,加强多元化供给。推动养老服务资源不断向老年人床边、身边、周边聚集。推动公办养老机构改革发展,786个区域养老服务中心在做好兜底保障的基础上将剩余床位向社会老年人开放,普惠服务不断拓展。引导专业养老服务机构连锁化运营街道(乡镇)养老服务中心和社区(村)养老服务设施。培育经营主体1.9万余家,评选38家养老服务品牌机构,市场活力持续激发。 ——抓住关键环节,要素保障更加有力。在建强人才队伍上,联合支持130多所职业院校开设养老服务相关专业,创建41个省级养老服务人才基地、248家养老服务人才评定机构,实现“订单式培养”。 在加强资金保障上,通过财政补助一批、中央预算内项目争取一批、金融贷款扶持一批、专项债支持一批,“十四五”以来共争取到省级以上养老资金233亿元。 在强化综合监管上,持续开展养老机构消防安全、食品安全、非法集资等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近5年来,投入中央和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2.9亿元,持续提升县乡公办养老机构安全管理和服务水平。 健全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 兜牢基本民生保障网 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 “对困难群众,我们要格外关注、格外关爱、格外关心,帮助他们排忧解难。”近年来,全省民政系统牢记习近平总书记的殷殷嘱托,深入推进社会救助改革,健全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切实兜牢基本民生底线,把党和政府的温暖送到困难群众的心坎上。 ——完善制度体系,强化政策保障。健全完善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出台《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和救助帮扶 巩固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成果的实施意见》。全省127.2万脱贫人口和41.1万防返贫监测对象通过低保或特困供养进行兜底保障,占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总数的20.6%和47.6%,牢牢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 研究制定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认定办法、低保审核确认办法、特困人员认定办法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规范低保审核确认流程,适当放宽特困人员认定条件,重点抓好“单人保”“渐退期”“分类施保”“就业成本扣减”等政策。将社会救助审核确认权全面下放至乡镇(街道),缩短办理时限,打通服务困难群众“最后一米”。 ——“大数据+铁脚板”,让救助更精准。建成河南省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将529万已脱贫人口和防返贫监测对象全部纳入监测范围。主动发现需要救助的困难群众,监测信息平台自2023年1月开通以来,共对19.7万户突发严重困难家庭发出风险预警,经入户走访核实后对14.9万名符合条件的给予相应救助帮扶。 加强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规范化、信息化建设,省级居民家庭经济状况信息共享数据扩展到11个部门41项,市级共享数据达到60余项。开展数字监督,全省年均受委托核对救助信息875万人次。 ——提高救助水平,建立长效机制。社会救助离不开真金白银的投入,2019年—2025年,省级以上财政累计投入各类救助资金758亿元。建立基本生活救助标准动态调整长效机制,城乡低保标准与当地人均消费支出挂钩,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按照不低于当地低保标准的1.3倍同步提高,城乡低保标准从月人均520元、322元提高到714元、530元,分别增长37.3%和64.6%,城乡低保标准之比缩小到1.35∶1,惠及352万城乡困难群众。 打破户籍地和居住地的限制,全面推行急难发生地实施临时救助,年均临时救助20万人次,救助标准达1137元/人次,充分发挥了临时救助“兜底中的兜底”作用。 ——规范监督管理,创新工作实践。健全救助资金监管长效机制,省民政厅与省财政厅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困难群众救助资金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中央和省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推动财政“一卡通”系统与社会救助管理系统互联互通,加强资金发放常态化监控。 推进防止返贫和低收入人口帮扶“两项政策”衔接并轨,浚县、临颍县、卢氏县等12个县市成功申报全国试点并取得阶段性成果。兰考县、社旗县、周口市淮阳区被列为全国服务类救助试点单位,驻马店市、许昌市襄城县被民政部确定为全国社会救助创新实践揭榜挂帅单位,省级每年组织开展社会救助创新实践活动。 完善社会福利制度 让更多群体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抓改革、促发展,归根到底是为了让人民过上好日子。近年来,全省民政系统以人民立场谋思路、定举措,让改革红利最大程度落实到群众身上。 ——推动儿童福利事业高质量发展。自2019年以来4次提高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散居和集中供养孤儿最低养育标准分别达到每人每月1174元和1567元,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费参照孤儿标准同步提高。实施“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和“孤儿医疗康复明天计划”项目,资助在校成年孤儿1.04万人次,为残疾孤儿提供康复治疗1.14万人次。 近年来,河南将79个儿童福利机构优化调整为25个,全面完成孤弃儿童向区域性儿童福利机构移交任务。积极开展儿童福利机构“精准化管理 精细化服务”质量提升行动。 实施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质量提升三年行动,持续开展“政策宣讲进村(居)”“润心伴成长,同心护未来”等关爱服务活动。加强基层儿童福利工作网络建设,分别设立市级、县级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18个、114个,基本实现市、县两级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全覆盖;现有乡镇儿童督导员2600多人、村(社区)儿童主任5.2万人,所有村(居)民委员会均配备了儿童主任。 首次将流动儿童群体纳入关爱保护范围,开展全省流动儿童监测摸排和统计分析工作,全面摸清流动儿童底数,建立流动儿童在居住地享有关爱服务基础清单。出台《河南省收养评估实施细则(试行)》,首次从制度上明确对收养家庭抚养教育能力进行评估。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弃婴弃童接收安置流程和促进残疾孤儿回归家庭的通知》,为残疾孤儿回归家庭提供有力政策保障。 ——残疾人保障更有温度。河南先后在2022年、2025年两次提高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目前,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省定标准分别达到每人每月不低于81.5元、87元,惠及全省218.5万困难和重度残疾人。实施残疾人两项补贴申请“跨省通办”和“全程网办”,全面实现残疾人服务“高效办成一件事”。 全省新建和改扩建农村重度残疾人照护服务机构2782个,建成床位11.8万张,集中照护重度残疾人5.3万名,切实改善了农村重度残疾人的生存状况。 ——加快精神卫生福利服务发展。推进民政精神卫生福利机构建设,积极填补市级民政精神卫生福利机构空白点,到2025年年底实现每个省辖市至少有1所或开工建设1所精神卫生福利机构。促进精神障碍社区康复融合发展,实施“精康融合行动”,构建市、县、乡三级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体系,支持建设16个精神障碍社区康复市级中心机构,103个县级示范机构,161个乡镇(街道)社区康复站点,全省95%的县(市、区)已开展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 创新社会事务工作 以群众需求为导向提升公共服务水平 民之所向,政之所往。近年来,全省民政系统以群众需求为“指南针”,以改革创新为“驱动力”,在社会事务领域认真书写公共服务的提质答卷。 ——殡葬改革稳步推进。坚持强化殡葬公益属性,大力支持殡仪馆和公益性公墓建设,公益性公墓安葬设施坚持免费或按照管理成本收费。省民政厅等部门先后印发文件,明确了土地使用、审批监管、经费来源、公益性公墓建设标准等内容。省民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市场监管局印发了《河南省加强和改进殡葬服务收费管理八条措施》《河南省殡葬基础服务“一口价”模式工作指引》《河南省个人身后“一件事”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优化殡葬服务,减轻治丧负担。 推动惠民殡葬政策提标扩面,在落实好原有的遗体接运、暂存、火化、骨灰寄存费用减免的基础上,将可降解骨灰盒、公益性公墓墓穴(骨灰堂格位)纳入惠民殡葬服务项目;实行火化的,由市县财政按照不低于1000元/具的标准补助。积极引导群众开展树葬、花葬、草坪葬等节地生态安葬方式,郑州、开封、洛阳等15市出台了生态安葬奖补政策,推进移风易俗、倡树文明殡葬新风。 ——婚姻管理工作质效有效提升。贯彻执行新修订的《婚姻登记条例》《婚姻登记工作规范》,顺利实施婚姻登记“全国通办”。持续推广全国、全省婚俗改革实验区的典型经验,大力开展婚姻家庭辅导服务、倡导简约适度婚俗礼仪。常态化开展结婚颁证、集体婚礼、公益相亲等特色服务。积极推进河南省“结婚落户”一件事联办。 ——对特殊困难群体的救助力度不断加大。持续开展“寒冬送温暖”“夏季送清凉”专项救助行动,加强流浪乞讨人员、临时遇困人员等特殊困难群体的救助力度,通过采取DNA比对、人像识别、头条寻人等方式,帮助走失人员回归家庭。开封、洛阳、商丘、驻马店和省救助管理事务中心成为全国跨区域救助工作试点城市和单位。 健全社会治理制度机制 服务高质量发展大局 治理有道天下安,机制有方发展兴。近年来,全省民政系统以“固根本、利长远”为目标,在社会治理领域织密制度之网、激活机制之能。 ——行政区划工作不断加强。提请省政府印发《河南省设立镇标准》《河南省设立街道标准》,为科学开展镇和街道的设立工作提供了基本遵循。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洛阳副中心城市建设、推动洛阳都市圈高质量发展的工作要求,推动洛阳市行政区划调整和组织实施工作平稳有序完成。 ——地名文化宣传保护和界线管理工作卓有成效。推动修订《河南省地名管理办法》,推动出台《省级地名文化遗产鉴定规范》等政策文件,公布河南省地名文化遗产“千年古镇、千年古村落”名单,推动建立省级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名录。 开展“乡村著名行动”,助力乡村振兴。确定巩义市等20个县(市、区)为第一批河南省“乡村著名行动”先行区。全省共命名乡村地名4.7万条,设置维护乡村地名标志6.3万块,安装楼门(户)牌18万余块。 深入推进平安边界建设,联合省广播电视台制作了“平安·豫界行”大型融媒体宣传片并出版《平安·豫界行》图书。 ——坚持慈善为民,着力扶危济困。积极培育发展慈善组织,全省现有慈善组织(基金会)391家。支持公益慈善社会组织在保障和改善民生、创新社会治理、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等方面发挥作用。建立慈善表彰制度,设立“河南慈善奖”。2024年3月15日,省政府召开首届“河南慈善奖”表彰大会,对88名先进代表进行了表彰。 在服务国家重大战略中彰显作用。聚焦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动员公益慈善等社会力量投入扶贫资金50.77亿元,受益贫困人口842.32万人次。聚焦乡村振兴,开展了“乡村振兴豫善同行”活动,共募集善款12.6亿元。 在服务困难群众中彰显温度。全省开展“关爱你我他(她)·温暖千万家”“我为群众办实事,慈善社工暖中原”等活动。创新建立省、市、县三级“困难群众救急难慈善专项基金”,已建立188家专项基金,筹集资金总额1.88亿元,救助困难群众18万人,进一步擦亮河南慈善事业优秀品牌。 ——围绕“建好、管好、用好”,扎实做好社会组织登记管理。简化登记流程,严把登记关口,推动健全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联合审核制度,强化社会组织发起人责任。强化监管,扎实开展社会组织年度检查、社会组织等级评估。截至2024年年底,全省共登记社会组织48581个,包括社团14876个、民非33548个、基金会157个。 持续开展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治理专项行动,五年间共减免涉企收费4.2亿元,查处违法违规收费161.62万元。加强执法,五年间共清理“僵尸型”社会组织3440家,整治社会团体分支机构违规问题510个,打击取缔非法社会组织461个。 ——培育发展与能力建设并重,引导社会组织主动服务大局。全省社会组织孵化基地累计培育孵化社会组织3000余家。引导和支持各级各类社会组织发挥自身优势,积极助力乡村振兴、大学生就业、基层社会治理等中心工作。 黄河奔涌承过往,中原奋进启新程。站在“十四五”决胜收官、“十五五”谋篇布局的关键时刻,全省民政系统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河南考察时重要讲话精神,落实省委十一届九次全会部署,怀揣“民之所忧,我必念之”的赤诚,肩负“民之所盼,我必行之”的使命,聚焦“两高四着力”和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为奋力谱写中原大地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新篇章贡献民政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