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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2024年陕州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管理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4-07 16:10     字体:

 

水利局、区交通运输局:

为加强衔接推进乡村振兴项目管理,确保项目建设顺利推进,现将2024年陕州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管理费下达给你们( 具体金额详见附件)。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此次下达的资金为2024年陕州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管理费按照《关于印发<三门峡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三财农综〔2021〕4号)文件规定执行,主要用于项目前期设计、评审、招标、监理、验收、绩效管理等与项目管理相关的支出,不得用于机构、人员开支及其它限支项目。

附件:

2024年陕州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管理费分配表.xlsx

监督电话:

国务院乡村振兴局电话            12317

河南省乡村振兴局电话            0371-65919535

三门峡市乡村振兴局电话          0398-2939759

陕州区财政局监督电话            0398-3839205

陕州区乡村振兴局电话            0398-2718991

 

三门峡市陕州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工作领导小组

2024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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