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张仲景大药房股份有限公司陕州龙飞路店因地址、名称变更提出申请。根据《三门峡市陕州区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2026版)》、《关于印发<河南省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和<河南省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豫医保[2025]10号)相关规定,经组织开展现场实地评估,拟同意其医保定点地址、名称变更。现予以公示,基本信息如下:
原机构名称:河南张仲景大药房股份有限公司陕州龙飞路店
现机构名称:河南张仲景大药房股份有限公司陕州龙飞店
法定代表人:孙峰
原地址:三门峡市陕州区龙飞路东侧龙飞华城21号楼自西向东01号商铺
现地址:三门峡市陕州区商务中心区滨河湾小区17号楼1层0110 商铺
公示期7天,自2026年8月10日起至2026年8月16日止。在公示期内如对以上情况有异议的,可向区医疗保障部门反映。
监督电话:3834328
2225502
三门峡市陕州区医疗保障服务中心
2026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