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利民大药房在陕州区医疗保障局工作人员督导检查中发现存在暂停结算医保费用后机构整改仍不符合要求。根据《陕州区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2026版)》第五十九条第四项“经查实,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乙方解除医保协议处理......并向社会公布解除医保协议情况:(四)暂停结算医保费用后仍拒绝整改或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和《陕州区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2025版)》第六十条第四项“经查实,乙方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乙方解除医保协议处理.......并向社会公布解除医保协议情况:(四)......暂停结算医保费用后仍拒绝整改或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的相关规定。按照《三门峡市陕州区医疗保障局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处理意见书》要求,现决定自2026年6月30日起拟解除与你单位的医保服务协议,对拟解除医保服务协议的定点医疗机构予以公示,基本信息公示如下:
三门峡利民大药房 法定代表人:马朝峰 地址:三门峡市陕州区观音堂镇段岩长途汽车站楼下
公示期7天,自2026年6月30日起至2026年7月6日止。在公示期内如对以上情况有异议的,可向区医疗保障部门反映。
监督电话:3834328
2225502
三门峡市陕州区医疗保障服务中心
2026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