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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止陕州区基本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5-12-31 15:32     字体:

河南张仲景大药房股份有限公司陕州龙飞路店于2025年12月30日因门店经营困难自愿申请暂停医保业务,中止医保服务协议180天(6个月)。经审核研究,依据相关政策和双方签订的《三门峡市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第七十三条的规定,现决定自2025年12月31起,中止与河南张仲景大药房股份有限公司陕州龙飞路店签订的《三门峡市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现对中止医保服务协议的定点零售药店予以公示,基本信息公示如下:

河南张仲景大药房股份有限公司陕州龙飞路店 地址:河南省三门峡市陕州区龙飞路东段南侧龙飞花城21号楼自西向东第01号商铺  法定代表人:孙锋

公示期7天,自2025年12月31日起至2026年1月6日止。在公示期内如对以上情况有异议的,可向区医疗保障部门反映。

监督电话: 3834328

2225502


陕州区医疗保障局  

2025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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