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排污许可管理制度,规范企业排污行为,助推企业绿色发展,近期,市生态环境局第二分局针对已核发39家重点管理排污许可证、56家简化管理排污许可证企业,开展了排污许可证后监督核查帮扶。
工作人员深入企业,对污染物排放、排污口设置、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等内容逐项核查,核实企业是否落实排污许可证事项和管理要求,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目前,25个一般问题已立行立改,7个重点问题,指导企业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时限。
下一步,市生态环境局第二分局将持续落实《排污许可管理条例》要求,提升排污许可证核发质量,增强企业落实“持证排污按证排污”主体责任意识,提升辖区排污许可管理水平,为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戚浩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