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领导班子及分工:
薛彦宾(党委书记):主持乡党委全面工作。
赵猛猛(党委副书记、政府乡长):主持乡政府全面工作,分管财政所。
水卫东 分管乡村建设办公室(人居环境工作)。负责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联系清尘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电信公司。
张嘉灵(党委委员、人大主席):分管人大、经济发展办公室。牵头税收、项目洽谈、立项、论证、建设、招商引资、审计、统计、优化营商环境、企业服务等工作。
郝倩倩(党委委员、副书记、政法委员):分管党政综合办公室、党建工作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财务、后勤、督察督办和组织建设、人事等工作。
赵晓晶(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分管乡纪委。负责巡察整改、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制度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
盛 晓(宣传委员、副乡长):分管公共服务办公室、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文化旅游办公室。负责宣传、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残联、老体协、医保、红十字会、教育、体育、卫生健康、退役军人事务、拥军优属、文化旅游、姚崇故里纪念馆运行等工作。联系卫生院、中心校、基金会、互助会。
南 博(党委委员、武装部长):分管平安建设办公室、武装部。牵头应急办,负责社会稳定、平安建设、法治建设、社会治理、矛盾纠纷排查、来信来访处理及武装、民兵预备役等工作。联系派出所、司法所、铁路等部门。
员孟孟(党委委员、副乡长):分管产业发展办公室。负责编制执行产业发展规划、产业项目申报、组织实施及后续跟踪服务、种植业、畜牧业、农业机械、农产品质量检测、烟叶、林业、水利、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和名特优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的宣传推介等工作。联系农商银行、供电所、烟站、供销社、粮所。
张 辉(党委委员、组织委员):协助郝倩倩管理党建工作办公室。负责统战、民族宗教、工会、老干部、共青团、科协、妇联等工作。联系邮局。
刘 轩(副乡长):分管自然资源所、乡村建设办公室(生态环境工作)。负责生态环境污染防治、生态保护修复、燃煤散烧、自然资源等工作。联系市场监管所。
段玉霞(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队长):分管村镇规划建设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队。负责乡村规划、乡村建设管理、公路、危房改造、行政执法等工作。
李 晶(平安建设办主任):协助南博管理平安建设办公室,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监管、防灾减灾救灾、防汛、消防等工作。联系消防队。
二、机关职能
1、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
2、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行政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3、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权利。
4、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5、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
6、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7、承担区政府及其职能部门依法下放的县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
8、办理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机构设置:
张茅乡设下列机构
(一)统一设置机构10个:
1、党政综合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文秘信息。政多公开、机要,保密、档案。财务、后勤等工作。对应区党委办、政府办、人大和政协机关、改革办、机构编制、督察等部门。
2、党建工作办公室。负责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服务乡镇党委加强自身建设,指导村级党组织建设等工作。对应区纪检监察、组织、宜传、统战、民族宗教,老干部、工会、团委、妇联等部门。
3、经济发展办公室。负责统等落实区域经济发展规划,推进产业结构调整,促进城乡经济融合发展,增加村(居)民收入,文化旅游等工作。负责投资项目的洽谈、立项、论证、审批;负责招商引资目标任务的分解和统计考核奖励等工作。对应区农业农村、发展改革、财政、工信和科技、交通运输、商务、文化和旅游、审计、统计、金融监管、市场监管、粮食和物资储备、金融等部门。
4、乡村建设办公室。负责乡村振兴工作;落实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保等工作;承担乡村人居环境整治等工作。对应区生态环境、农业农村等部门。对应区人防部门承担的职责划入党政综合办公室。
5、公共服务办公室。负责推进区域公共服务工作,组织实施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各项公共服务。对应区教育体育、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卫生健康、医保、残联、红十字会等部门。
6、平安建设办公室。承担辖区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公共安全风险防控以及社会稳定等工作。贯彻落实国家应急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负责应急和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做好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的应对和应急救援;负责辖区内消防安全等工作。对应区党委政法委、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行政、网信、信访、应急管理等部门。
7、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根据法律法规授权和省政府下放权限,以乡镇名义行使行政处罚权;负责健全执法配合联动机制;加强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等工作。对应农业农村、 交通运输、生态环境、文化旅游等设在区的综合执法机构及区城市管理等具有执法权的部门。
8、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根据法律法规和省政府授权集中办理有关审批和服务事项,负责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建设、运行和监督管理等工作。宣传贯彻退役军人有关政策、法律法规,保障退役军人合法权益落实;负责拥军优属工作;负责培育宣传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典型等工作。对应区行政审批和信息管理部门以及具有审批权限和政务服务事项的部门。
9、村镇规划建设办公室。负责组织编制、实施村镇规划,指导做好村(社区)规划的实施和住宅建设的管理,危房改造工作;依法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以及村镇建设规划许可等工作。对应区自然资源、农业农村、住房城乡建设、乡村振兴、生态环境等部门。
10、产业发展服务中心。负责农业、林业及水利相关事务性工作;负责编制和执行产业发展规划;负责产业项目申报、组织实施及后续跟踪服务;承担“药、牧、烟、菜、果” 等经济作物和名特优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的宣传推介、 推广应用、科技培训等工作;为乡村农文旅融合发展提供政策、技术、资金、管理等方面的支持与保障。对应区农业农村、林业、水利、发展改革、文化旅游、商务等部门。
(二)实行属地管理机构3个:
11.三门峡市陕州区张茅乡财政所。
机构规格相当于正股级。主要职责为负责乡财政预决算编制、预算执行、预算调整和预算内外收支管理;负责辖区内涉农及社会保障等专户资金的管理和核算;负责村级资金专户存储、核拨和监督管理;负责各项农民补贴的核定和兑付工作。
12.三门峡市陕州区张茅乡自然资源所。
机构规格相当于正股级。主要职责为负责宣传贯彻执行自然资源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党的方针政策;协助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等专项规划的修编和实施工作;负责辖区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组织实施土地开发复垦整理项目,以达到耕地总量动态平衡;开展自然资源执法巡查,配合区自然资源局查处各类违法案件;负责辖区内土地调查、统计等地籍和矿产资源工作;协助区自然资源局做好各类非农业建设用地管理,土地有偿使用以及调查处理。
13.三门峡市陕州区张茅乡市场监督管理所。
机构规格为副科级。主要职责为负责宣传、贯彻、实施市场监管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依法办理有关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行政许可;依法开展市场监管领域的日常监督管理、检查、专项整治等工作,加强对辖区内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和产品质量的监管;承办违反市场监管法律、法规、规章的简易程序案件,承办上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授权的一般程序案件;受理辖区内消费者的咨询、投诉和举报;参与市场监管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
四、政务公开目录
五、依申请公开
三门峡市陕州区张茅乡人民政府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流程图.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