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规范三门峡市陕州区行政审批和政务信息管理局的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根据《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和党中央对行政审批和政务信息管理工作的有关要求,以及《中共三门峡市委办公室、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门峡市陕州区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三办文〔2024〕6号)精神,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三门峡市陕州区行政审批和政务信息管理局是区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第三条 职能转变。以便捷、高效、共享、优质为方向,推动政府职能加快转变,系统性重塑行政审批制度,整体性优化政务服务环境。推进全区数字政府一体化统筹建设,加强政务信息管理和安全防护,建立健全政务数据共享、分类分级有序开放等服务机制,破除“信息孤岛”和“数据烟囱”,着力构建“一朵云、一张网、一道墙”总体架构。
第四条 本规定确定的主要职责、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等,是三门峡市陕州区行政审批和政务信息管理局机构职责权限、人员配备和工作运行的基本依据。
第五条 三门峡市陕州区行政审批和政务信息管理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行政审批和政务信息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把坚持和加强党中央对行政审批和政务信息管理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落实到履行职责过程中。主要职责是:
(一)研究起草全区行政审批、政务服务、数字政府、政务信息管理等相关政策性措施并组织实施;贯彻落实行政审批、政务服务、政务信息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承担全区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工作。
(二)牵头推进全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研究拟订有关方案并组织实施。
(三)组织编制、管理和动态调整全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及实施规范,建立健全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动态管理机制。清理规范政务服务领域中介服务事项。
(四)负责“互联网+监管”系统平台应用,推动相关监管信息归集共享和创新应用,构建一体化在线监管平台;组织推进一体化协同办公体系建设。
(五)统筹构建全区一体化政务服务体系,协调推进政务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站)、政务服务平台建设,推动政务服务线上线下深度融合、协调发展,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一窗通办”。组织协调全区政务服务环境整体性优化工作。参与营商环境建设有关工作。
(六)统筹全区数字政府建设管理,加强全区数字政府建设统筹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管理,研究拟订全区数字政府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制订全区政务信息化项目年度计划,负责年度计划衔接和建设实施管理。
(七)负责统筹全区政务云、电子政务外网,统筹区级数字政府公共基础支撑平台和公共应用系统的规划建设、监督管理,协调推进相关政务信息系统整合融通。
(八)统筹全区一体化政务大数据平台和政务数据资源体系建设管理,组织编制政务数据目录,建立健全政务数据供需对接机制,负责政务数据归集、共享、开放等管理工作;推动政务大数据应用技术研究和人才队伍建设;统筹政务数据中心系统建设、应用和管理。
(九)贯彻落实政务信息安全相关政策,统筹推进全区政务云、电子政务外网、政务数据中心等基础设施以及“甘棠政务”等非涉密政务信息系统、政务数据资源等安全保障体系建设,完善提升一体化安全防护配置和监管能力;负责数字政府安全运营体系建设,建立分级运维保障流程和安全防护运营机制。
(十)建立健全政务服务“好差评”“有诉即办”和电子监察工作机制。
(十一)指导各乡镇(街道)行政审批和政务信息管理相关工作。
(十二)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六条 三门峡市陕州区行政审批和政务信息管理局根据本规定第五条所明确的主要职责,编制权责清单,逐项明确权责名称、权责类型、设定依据、履责方式、追责情形等。在此基础上,制定办事指南、运行流程图等,进一步优化行政程序,规范权力运行。
第七条 三门峡市陕州区行政审批和政务信息管理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政策法规股)。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综合协调、文电会务、机要保密、综合治理、信访稳定、督察督办、对外交流等工作;负责财务管理、政务公开、内部审计等工作;负责组织人事、档案、机构编制、离退休干部服务等工作;负责纪检、宣传、精神文明等工作;承担指导全区行政审批和政务信息管理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工作。
负责组织开展全区行政审批、政务服务、数字政府、政务信息管理等问题研究,组织起草相关政策性措施;负责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清理工作。承担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负责起草综合性文稿。负责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微博运营管理工作;承担全区政府职能转变工作。
(二)行政审批管理和政务服务股。负责牵头推进全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研究拟订有关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编制、管理和动态调整全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及实施规范,审核发布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及实施清单并进行动态调整,指导、协调和监督区乡两级目录清单实施;负责协调区直各部门确定区政务服务大厅进驻事项,指导其优化办事流程、压缩承诺时限、编印办事指南;承担统筹协调全区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流程优化重塑和方式创新具体工作;负责清理规范政务服务领域中介服务事项。
负责全区一体化政务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全区政务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站)、政务服务平台及其移动端、自助终端等建设,推进线上线下政务服务深度融合、协调发展,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一窗通办”;承担组织协调全区政务服务环境整体性优化工作,建立健全政务服务“好差评”“有诉即办”和电子监察工作机制;参与全区营商环境建设有关工作。
(三)数字政府规划建设和政务信息管理股。负责全区数字政府统筹建设管理工作,加强全区数字政府建设统筹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管理,研究拟订全区数字政府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政务信息化项目年度计划衔接和备案管理;统筹推进区级数字政府公共基础支撑平台和公共应用系统的规划建设,协调推进相关政务信息系统整合融通。
负责全区政务云的统筹规划、指导监督和统一纳管工作,承担区级政务云建设管理,组织开展区级政务云资源使用审核、动态调整、效率考评等工作;负责统筹全区电子政务外网建设和管理的具体工作,加强非涉密政务网整合融通;组织推进全区“互联网+监管”体系建设,推动相关监管信息归集共享和创新应用,构建一体化在线监管平台;负责全区政务类公共基础支撑平台和公共应用系统的应用推广。
负责统筹全区一体化政务大数据体系和政务数据资源体系建设管理的具体工作,组织编制政务数据目录,建立健全政务数据供需对接机制;负责建设管理政务数据共享平台,建立政务数据对接、认领和反馈制度,协调解决政务数据管理和开发利用中的有关问题;负责全区政务数据归集、共享、开放等管理工作,推动政务大数据应用技术研究。
负责统筹全区政务云、电子政务外网等基础设施以及非涉密政务信息系统、政务数据资源等安全保障体系建设的具体工作,完善提升一体化安全防护配置和监管能力,拟订相关政策性措施和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数字政府安全运营体系建设工作,建立分级运维保障流程和安全防护运营机制,组织开展区级非涉密政务信息系统安全监测和检查。
机关党支部。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第八条 三门峡市陕州区行政审批和政务信息管理局机关行政编制6名。局长1名,副局长2名。
第九条 三门峡市陕州区行政审批和政务信息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第十条 本规定由区委负责解释,具体工作由区委编办承担,规定的调整由区委编办按规定程序办理。
第十一条 本规定自2024年5月30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