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真落实上级“两免”政策要求,“两免”即对城乡义务教育学生实行免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从2023年春季学期起,我区义务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标准为:小学720元/生/年,初中学生940元/生/年,寄宿制学校按照寄宿生年生均300元公用经费标准补助;按照实际在校学生人数征订免费教科书。
“一补”针对在陕州区义务教育阶段就读的具有正式学籍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寄宿生标准为每生每年小学1250元、初中1500元,非寄宿生生活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年小学625元、初中7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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