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陕州区2025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公告公示 202506
根据相关管理办法要求,现将陕州区2025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分配情况公示如下:
一、资金来源
中央资金1878.238152万元
(分配文件:三陕财预〔2025〕1097号490.2万元、三陕财预〔2025〕1098号485.2万元、三陕财预〔2025〕1099号167.1万元、三陕财预〔2025〕1100号165万元、三陕财预〔2025〕1101号62.5万元、三陕财预〔2025〕1107号4.816242万元、三陕财预〔2025〕1108号120.673409万元、三陕财预〔2025〕1109号207.748501万元、三陕财预〔2025〕1110号155万元、三陕财预〔2025〕1111号20万元)
省级资金962.8万元
(分配文件:三陕财预〔2025〕1096号300万元、三陕财预〔2025〕1101号590万元、三陕财预〔2025〕1122号72.8万元)
市级资金520万元
(分配文件:三陕财预〔2025〕1097号260万元、三陕财预〔2025〕1098号260万元)
区级资金1500.480224万元
(分配文件:三陕财预〔2025〕1097号219.8万元、三陕财预〔2025〕1098号214.8万元、三陕财预〔2025〕1099号167.094487万元、三陕财预〔2025〕1100号164.962001万元、三陕财预〔2025〕1101号362万元、三陕财预〔2025〕1121号8.5013万元、三陕财预〔2025〕1122号363.268587万元、三陕财预〔2025〕1128号0.053849万元)
二、分配原则
根据三门峡市财政局 三门峡市农业农村局《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预算的通知》(三财预〔2024〕1071号)、《关于下达2025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三财预〔2025〕335号)、《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预算的通知》(三财预〔2025〕402号)及中共三门峡市陕州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项目批复文件进行分配。
三、资金分配情况
资金使用单位:相关乡镇和区直单位
四、监督举报:
陕州区财政局监督举报电话: 0398-3839205
邮箱:szqncg666@163.com
三门峡市陕州区农业农村局:0398-3832627
2025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