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陕州区2025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公告公示 202512
根据相关管理办法要求,现将陕州区2025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分配情况公示如下:
一、资金来源
中央资金400万元
(分配文件:三陕财预〔2025〕1517号400万元,该文件资金来源:三财预〔2025〕402号99.2万元、三财预〔2024〕1071号300.8万元,其中下达至2025年陕州区西张村镇丰阳村果品仓储厂房建设项目90万元,2025年陕州区西张村镇水淆村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210.8万元。)
省级资金85.9万元
(分配文件:三陕财预〔2025〕1517号85.9万元)
市级资金469.767074万元
(分配文件:三陕财预〔2025〕1517号400万元、三陕财预〔2025〕1522号51.540774万元、三陕财预〔2025〕1525号18.2263万元。其中三陕财预〔2025〕1517号资金来源:三财预〔2025〕349号180.420314万元、三财预〔2025〕335号219.579686万元,其中下达至2025年陕州区西张村镇丰阳村果品仓储厂房建设项目200万元、2025年陕州区西张村镇水淆村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19.579686万元)
区级资金734.690787万元
(分配文件:三陕财预〔2025〕1517号335.887625万元、三陕财预〔2025〕1522号59.172162万元、三陕财预〔2025〕1523号6.09万元、三陕财预〔2025〕1524号333.541万元)
二、分配原则
根据三门峡市财政局 三门峡市农业农村局《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预算的通知》(三财预〔2024〕1071号)、《关于下达2025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三财预〔2025〕335号)、《关于下达2025年度市派驻村第一书记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三财预〔2025〕349号)、《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预算的通知》(三财预〔2025〕402号)及中共三门峡市陕州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项目批复文件进行分配。
三、资金分配情况
资金使用单位:相关乡镇和区直单位
四、监督举报:
陕州区财政局监督举报电话: 0398-3839205
邮箱:szqncg666@163.com
三门峡市陕州区农业农村局:0398-3832627
2025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