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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陕州分局网络餐饮的典型案例,

发布日期:2026-08-28 14:57     字体:

案例一:三门峡市陕州区某餐饮店未按要求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和采购食品未查验供货者资质或合格证明文件案

2026年7月10日,三门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陕州分局单位执法人员依法对正在营业的三门峡市陕州区某餐饮店进行现场检查,现场检查发现当事人从业人员工作未戴帽子口罩,采购食品猪肉和海天生抽酱油(保质期18个月,生产日期20260415)未查验供货商资质或合格证明文件。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河南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和小摊点管理条例》第十二条第八项;《河南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和小摊点管理条例》第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该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案例二:三门峡市陕州区某早餐店未取得健康证明的从业人员从事接触入口食品案

2026年7月13日,三门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陕州分局执法人员对三门峡市陕州区某早餐店进行日常监督检查,发现该店安排未取得健康证明的从业人员从事接触入口食品的行为。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该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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