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是国家落实耕地保护和保障粮食安全的重要举措,是重要的惠民惠农政策之一,涉及广大农民群众切身利益,以稳步提升耕地质量和提高粮食及重要农产品综合生产能力为目标,耕地地力保护为根本要求,确保粮食安全为重点,持续推进“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通过实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引导农民综合实施科学轮作、秸秆还田、农机化作业、科学施用化肥、增施有机肥、病虫害绿色防控等耕地保护举措,稳步提升耕地质量,夯实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生产能力。现将我区2026年中央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发放工作情况公示如下。
一、资金规模
根据《三门峡市财政局三门峡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6年中央财政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预算的通知》(三财预〔2026〕426号)文件精神,上级下达我区2026年中央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共4459.85万元。
二、补贴对象
原则上以拥有耕地承包经营权的种地农民为补贴对象。
三、补贴依据
原则上以县(市、区)人民政府确认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面积为基础,尚未完成确权登记工作的地方以二轮土地承包面积为基础,据实核减改变耕地性质的面积。对已作为畜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的耕地、非农业征(占)用耕地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不得再给予补贴,对抛荒地、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不予发放补贴。经确权的国有农场耕地,根据农场职工与国有农场签订的承包、租赁等合同(协议)参照上述排除法调整后的面积兑付补贴资金。
四、补贴标准
补贴标准根据补贴资金规模,按照全区粮食作物审定纳入补贴范围的耕地面积,统一计算并确定亩均补贴标准。全区按统一标准发放,严禁擅自统筹使用耕地地保护补贴,确保资金不折不扣发放到补贴对象社保卡账户。
五、工作流程
工作流程包括补贴面积确定和补贴资金发放两个方面,由各村委会完成补贴面积申报、初核和公示,各乡镇(街道)对村委会报送的耕地补贴对象信息进行核实公示,确认无异议后上报区农业农村局。区农业农村局对各镇(街道)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上报符合补助条件的耕地补贴面积进行审核,确认无异议后拟定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经县财政局复核,严格按照河南省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平台的相关要求和工作流程,完成补贴资金核算发放工作。
六、资金发放
经全区13个乡镇(街道)核实、公示和审定,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审核和复核,共涉及全区13个镇(街道)65494户农户。根据今年的补贴资金规模4459.85万元,全区审定纳入补贴范围的耕地面积417466.39亩,经测算,全县统一补贴标准为106.83元/亩,补贴资金于6月30日前通过河南省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平台足额兑付到补贴对象社保卡账户,共计发放补贴资金4459.794902万元,结余资金550.98元。全区资金兑付率100%。各乡镇(街道)发放情况详见附件:
行政区划 | 补贴数量 | 补贴金额(元) | 亩数 |
大营镇 | 4187 | 1495902.05 | 14002.63 |
原店镇 | 1385 | 422083.51 | 3950.98 |
张汴乡 | 3293 | 2852832.4 | 26704.41 |
张湾乡 | 4726 | 1621993.33 | 15182.92 |
西张村镇 | 13820 | 6605703.54 | 61833.75 |
菜园乡 | 9238 | 4877536.68 | 45656.97 |
张茅乡 | 4986 | 4258231.45 | 39859.88 |
王家后乡 | 4505 | 3651463.25 | 34180.13 |
硖石乡 | 2779 | 2360617.25 | 22096.95 |
观音堂镇 | 5715 | 5259984.01 | 49236.95 |
西李村乡 | 5986 | 5538900.13 | 51847.77 |
宫前乡 | 3842 | 4996059.04 | 46766.44 |
店子乡 | 1032 | 656642.38 | 6146.61 |
合计 | 65494 | 44597949.02 | 417466.3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