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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告

发布日期:2026-03-30 15:13     字体:

三门峡市交投低空经济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本委已受理申请人毋文峰与你公司劳动争议一案(案号为三劳人仲案字[20260018号),申请人主要仲裁请求:

1、依法解除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的事实劳动关系。

2、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工资9000元

3、裁决被申请人申请人支付未签订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5000。

4、裁决被申请人申请人支付经济补偿金2250元。

5、裁决被申请人申请人支付伙食补助费1953元以及报销费用153元。

因其他方式无法向你公司送达法律文书,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上述案件应诉通知书、申请书副本及开庭通知书等材料。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十日内,逾期不影响仲裁程序进行。本委定于2026519日上午9时00分,开庭审理毋文峰与你公司的劳动争议一案,开庭地址为三门峡市陕州区人力资源市场四楼仲裁庭。请你公司准时参加庭审,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对你公司依法缺席审理。

特此公告。

 

三门峡市陕州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6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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