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市交投低空经济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本委已受理申请人毋文峰与你公司劳动争议一案(案号为三陕劳人仲案字[2026]0018号),申请人主要仲裁请求:
1、依法解除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的事实劳动关系。
2、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工资9000元。
3、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未签订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5000。
4、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经济补偿金2250元。
5、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伙食补助费1953元以及报销费用153元。
因其他方式无法向你公司送达法律文书,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上述案件应诉通知书、申请书副本及开庭通知书等材料。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十日内,逾期不影响仲裁程序进行。本委定于2026年5月19日上午9时00分,开庭审理毋文峰与你公司的劳动争议一案,开庭地址为三门峡市陕州区人力资源市场四楼仲裁庭。请你公司准时参加庭审,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将对你公司依法缺席审理。
特此公告。
三门峡市陕州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6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