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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峡市陕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综合性涉企收费目录清单

发布日期:2025-11-26 13:21     字体:

序号

部门名称

收费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收费项目

收费性质

服务内容或涉及事项

收费标准

标准制定方式及部门

政策依据

备注

1

三门峡市陕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本级

政府部门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政府性基金

城区规划区范围内新建、扩建和改建建设项目(含临时建设项目)

城市配套费的征收标准按建设项目的建筑面积计征,每平方米征收90元。设计中无热力设施的按照65元/平方米征收,无燃气设施的按照73元/平方米征收,既无热力设施又无燃气设施的按照48元/平方米征收。其中:

 

(一)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各类建设项目,按建筑面积征收。

 

(二)原享受减免城市配套费优惠政策的建设项目,若用途发生改变,按改变用途后建设项目的建筑面积征收。

 

(三)经行政执法部门处罚后予以保留的违章建设项目,应当按规定一次性全额补缴城市配套费。

政府制定,三门峡市人民政府、陕州区人民政府

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三门峡市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三政办〔2020〕1号)、《三门峡市陕州区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陕州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三陕政〔2022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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