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市生态环境局第二分局
关于同意撤回三门峡市陕州区石门中型灌区新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报批申请的复函
三门峡市陕州区水利局:
三门峡市生态环境局第二分局于2025年10月21日受理了《三门峡市陕州区石门中型灌区新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报批申请,你局因项目设计方案需要进一步优化调整,请求撤回行政审批申请,并于2025年10月24日向我局提交《关于撤回<三门峡市陕州区石门中型灌区新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报批申请的函》。
经研究,我局同意你局撤回《三门峡市陕州区石门中型灌区新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报批申请。你局在设计方案调整好并按调整好方案修改完善报告表后,应按规定程序重新报批。
特此复函。
2025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