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领导班子分工
薛长春(党委书记、局长,兼任三门峡市陕州区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负责陕州区应急管理局全面工作。
王学超(党委委员、副局长):分管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股、环境保护工作。完成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观音堂镇、宫前乡和公安局(交警)、商务局(成品油)、生态环境局第二分局、先进制造业开发区、行政审批和政务信息管理局(政数中心)等单位。
张新波(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分管办公室(政务服务股、宣传训练股)、三门峡市陕州区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工贸行业安全监督股)。完成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张茅乡、硖石乡和人大、政协、区委办、政府办、政法委、纪委监委、巡察办、信访局、法院、检察院、财政局、税务局、审计局、市公积金中心陕州区管理部、和商务局、烟草局、工业和信息化局、科技局、市场监管局陕州分局、专汽园区、寨根工业园区、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社会工作部、总工会、团区委、妇联、编办、人社局、医疗保障局、统计局、残联、机关事务中心、国安办、档案馆(含党史地方史编纂中心)、科协、人武部、退役军人事务局、区委党校、工商联、红十字会、人防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自来水公司、融媒体中心、文联、接待服务中心、邮政公司等单位。
李 永(应急救援保障中心主任):兼任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常务副主任,负责应急救援保障中心全面工作。完成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店子乡和司法局、交通运输局、住建局、卫健委等单位。
赵青博(应急救援保障中心副主任):分管非煤矿山安全监督股。完成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西张村镇、王家后乡和自然资源局、公安局、矿业公司、黄金公司等单位。
赵浩然(应急救援保障中心副主任):兼任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分管防汛抗旱和火灾防治指导股(地质和地震灾害救援股)、风险监测综合减灾和救灾与物资保障股、应急指挥和救援协调股(规划和科技信息化股)工作。完成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菜园乡、甘棠街道和水利局、消防大队、林业局、甘山林场、城管局、民政局、河务局、国动办、烟办(气象局)、人社局(培训、职业技能提升)、发改委、商务局(生活物资)、供销社、教体局、文广旅局、粮油流通储备管理中心、供电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电信公司等单位。
刘矿利(八级职员):组织筹建陕州区综合应急救援大队,分管应急救援股。完成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大营镇、西李村乡。
郭桂祥(八级职员):组织筹建陕州区综合应急救援大队,分管应急物资股。完成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原店镇、张汴乡。
郭跃生(八级职员):分管驻村帮扶、乡村振兴工作。完成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组织部(驻村办)、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等单位。
张 琨(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分管安全生产综合协调和调查评估统计股(政策法规股)工作。完成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关职能
(一)负责全区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全区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煤矿除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二)拟订全区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政策规定,负责全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资源综合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区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组织制定相关规程和标准并监督实施。
(三)指导全区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全区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 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四)牵头建立统一的全区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信息传输和共享,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五)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区应对重大灾害指挥机构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区委、区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重大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六)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衔接驻陕州区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七)统筹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负责森林和草原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含煤矿)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指导全区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八)组织协调消防工作,指导各级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
(九)指导协调全区森林和草原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十)组织协调全区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按权限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十一)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区政府有关部门和各乡(镇)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督促、指导安全生产责任落实。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承担区安全生产委员会日常工作。
(十二)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依法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并对执行情况进行指导和监督。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经营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十三)依法组织指导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协助国家、省、市调查处理较大以上事故。综合管理全区生产安全伤亡事故、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安全生产统计分析工作。
(十四)制定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等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十五)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依法组织、指导并监督特种作业(不含煤矿安全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考核工作和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不含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相关工作,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工作。
(十六)负责监督指导和组织协调全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
(十七)开展应急管理方面的交流与合作,组织参与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的跨区域救援工作。
(十八)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机构设置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政务服务股、宣传训练股)。负责机关 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 对外合作与交流等工作。负责部门预决算、财务和资产管理、 内部审计等工作。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和教育工作;受上级应急管理部门委托,做好综合 性消防救援队伍管理指挥干部、专业技术干部、消防员招录 有关工作;负责应急管理系统干部培训工作;指导应急管理 系统思想政治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工作;指导注册安全工程 师人才队伍管理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工作。
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政务服 务有关政策,负责本部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牵头协调 并负责统一办理本部门全部政务服务工作;负责本部门政务 服务信息数据管理、共享工作。指导本系统政务服务及政务
服务信息数据管理、共享工作。
指导应急救援队伍教育训练,负责培训基地(不含消防 救援培训基地)建设和管理工作;拟订全区综合性应急救援 队伍(不含消防救援队伍)管理保障办法并组织实施;承担 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新闻发布、舆情监测和 应对、文化建设等工作,开展公众知识普及工作;监督指导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工作,依法组织指导和监督管理有关 安全生产考试考核工作。
(二)非煤矿山安全监督股。负责全区非煤矿山(含地 质勘探)、石油(不含炼化、成品油管道)行业安全生产基 础工作和执法工作;拟定相关行业安全生产规程、标准;依 法监督检查本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 规和标准情况,依法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非煤矿山生 产经营单位。指导监督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和安全预防 控制体系建设等工作;承担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准入管理 相关工作。
(三)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股。负责化工(含石油 化工)、医药、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 作,承担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承担有关安全 生产准入管理相关工作。承担全区化工(含石油化工)、医 药、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行业安全生产执法工作,依法监 督检查相关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和标准情况,依法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 位。组织指导区内危险化学品登记,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 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工作。
(四)工贸行业安全监督股。负责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工商贸行业安全生产基础 工作和执法工作,拟订相关行业安全生产规程、标准;依法 监督检查本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和标准情况,依法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工贸行业生产 经营单位。指导监督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等工作。
(五)防汛抗旱和火灾防治指导股(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股)。组织协调水旱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协调指导重要江 河和重要水工程实施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和应急水量调 度工作,指导协调台风防御工作;指导协调地震应急救援工 作,指导协调地质灾害防治相关工作,组织重大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监督实施地方性消防法规和技术标准,指导城镇、农村、 森林、草原消防工作规划编制并推进落实,指导消防监督、 火灾预防、火灾扑救工作。
(六)风险监测综合减灾和救灾与物资保障股(预案管理股)。建立重大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和评估论证机制, 承担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 险与减灾能力调查评估;指导城市安全发展工作。承担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等灾害救助工作, 拟订应急物资储备规划和需求计划,组织建立应急物资共用 共享和协调机制,组织协调重要应急物资的储备、调拨和紧 急配送,承担区级救灾款物的管理、分配和监督使用工作, 会同有关方面组织协调紧急转移安置受灾群众、因灾毁损房 屋恢复重建补助和受灾群众生活救助。统筹应急预案体系建设,组织编制全区总体应急预案和 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并负责各类应急预案衔接 协调,负责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工作,承担安全生产 类、自然灾害类预案演练的组织实施和指导监督工作。
(七)安全生产综合协调和调查评估统计股(政策法规股 )。依法依规指导协调和监督有专门安全生产主管部门的 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全区性安全生 产检查以及专项督查、专项整治等工作,组织实施安全生产 巡查、考核工作。依法承担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和 责任追究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 作;负责应急管理与安全生产统计分析工作;负责受理生产 安全事故的举报、查处和举报奖励等工作。
承担重大政策研究、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 清理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有关工作;指导全区应急管理系统的法治建设,组织开展普法工作,承担执法监督 综合性工作,负责执法计划编制、执法队伍建设和执法规范 化建设工作。
(八)应急指挥和救援协调股(规划和科技信息化股)。 承担应急值守、政务值班等工作,拟订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 级应对制度,发布预警和灾情信息,提请衔接驻陕州区解放 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承担全区应对重大灾害指挥机构的现场协调保障工作, 指导乡镇(街道)和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组织指导应急 管理社会动员工作;组织参与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 发事件的跨区域救援工作;指导协调煤矿抢险救灾工作。
编制全区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 并组织实施,推动应急重点工程和避难设施建设,承担规定 权限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安全生产检测 检验、安全评价中介机构资质管理相关工作;承担应急管理、 安全生产的科技和信息化建设工作;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 获取和共享机制,拟订有关科技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
机关党支部。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下设二级机构:
(一)陕州区应急救援保障中心
(二)陕州区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三)陕州区灾害防御中心
四、政务公开目录
五、依申请公开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