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河南孚德科技有限公司的环评批复文件予以撤销的公告
2024年11月25日,河南孚德科技有限公司申请撤销年产4万吨高性能无水氟化铝和年产两万吨电子级氢氟酸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保护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经研究,现撤销《关于河南孚德科技有限公司年产4万吨高性能无水氟化铝和年产两万吨电子级氢氟酸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三陕开审〔2023〕7号)、《关于河南孚德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00吨锂离子电池用高端盐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三陕开审〔2024〕1号),并予以公告。
自公告之日起,公告的建设项目环评批复文件即行作废。
三门峡陕州区先进制造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4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