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市生态环境局第二分局
关于3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做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对3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做出审批决定。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2月26日-2025年1月4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陕州区高阳路中段三门峡市生态环境局第二分局
邮编:472100
联系电话:0398-3832431
受理和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受理时间 | 环评文件/环评机构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基本情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联系电话 |
1 | 三门峡市陕州区兴龙涧河硖石乡段山洪沟治理工程 | 12月10日 | 郑州正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河南省三门峡市陕州区硖石乡 | 三门峡市陕州区水利局 | 三门峡市陕州区水利局拟投资970.5万元对陕州区兴龙涧河硖石乡段进行治理,项目治理河段起始端位于硖石乡硖石桥上游450m,末端位于310国道桥下游100m。治理段总长2.79km。 主要建设内容:两岸新建护岸2.06km、原护岸基础加固1.81km、原护岸加高1.81km、河道疏浚长2.79km、布置防冲坎34道、标识牌1座 | 一、施工期 (1)废气:施工过程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对扬尘进行管理,严格落实扬尘治理“两个标准”要求、渣土物料运输车辆管理纳入日常安全文明施工监督范围,组织做好重污染天气预警、大风天气条件下施工工地、道路扬尘管控;土石方开挖面应及时洒水抑尘,当日施工结束后及时清扫施工场地,对开挖面裸露地表进行临时覆盖;散料等易散失物料在装卸、使用、运输和存放等过程中,必须采取防风遮盖措施,以减少扬尘的产生;配备洒水车和雾炮,对施工场地和进出堆场的道路以及主要物料运输道路进行洒水,路面硬化;每个施工区设置1套车辆冲洗装置,车辆驶入、驶出工地应对车轮、车身等部位进行清洗,保证清洁上路;渣土运输车辆要全部采取密闭措施,严禁渣土车沿途洒落,设置运输指定通道,按规定时间、路线进行运输作业;施工各类运输车辆进入施工范围区域后均应保持低速。施工机械设备在挖土、装土、堆土等作业时,应当同时采取洒水等降尘措施;加强大型施工机械和车辆的管理;施工机械使用优质燃料;机械及运输车辆要定时保养,调整到最佳状态运行;施工现场安装扬尘在线监测监控设备并与当地行业主管部门联网;施工现场设置高度不低于2m的围挡,围挡不得有间断、敞开,确保整个施工区域与外界充分隔离,围挡上部应设置喷淋装置,保证围挡喷淋全覆盖,每组间隔不宜大于4m;无组织粉尘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2)废水:机械及车辆冲洗废水经隔油池、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及道路洒水降尘;混凝土养护废水几乎全部被吸收,不对外排放废水;基坑排水通过修建沉淀池对基坑废水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用水;淤泥晾晒废水经临时排水沟收集通入沉淀池进行处理,处理后用于道路洒水抑尘;导流废水待一定时间自然沉降后,河道水质可恢复原有水平。 (3)噪声: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减少夜间施工、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维护,对运输车辆限速鸣笛。 (4)固体废物:项目开挖土石方(含表土)挖填总量平衡,各部分之间相互协调,全部利用;建筑垃圾清运到指定的建筑垃圾场处理;河道垃圾和生活垃圾经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淤泥经临时堆场干化处理后,用于边坡的绿化覆土。 二、运营期 项目建成后无废水、废气噪声及固体废弃物产生。项目建成后有利于改善区域水环境,使流域的行洪能力极大提升,也会对周边河道水质改善产生有利影响。因此,无需针对营运期采取污染防治措施。 | 0398-3802033 |
2 | 三门峡仰韶新材料有限公司50MW“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 | 2025年12月11日 | 河南品一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河南省三门峡市陕州区大营镇、原店镇、张汴乡境内 | 华能(三门峡市陕州区)综合能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 项目总装机规模50MW,拟安装8台单机容量为6.25MW的风电机组;新建一座35kV开关站,配套建设30MW/60MWh储能设施,以及场内外道路及集电线路、送出线路等。 | 一、施工期 (1)废气 项目开工前应做到“六个到位”,施工过程中应做到“八个百分之百”并严格落实扬尘治理“两个标准”要求,加强车辆冲洗、湿法作业、密闭运输、物料覆盖等措施,提升扬尘污染精细化管理水平,废气排放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限值。 (2)废水 本项目施工期不设置施工生产生活区,施工人员住宿就近租用民房或工屋,无生活污水产生。车辆清洗废水经沉淀后用于施工场地洒水抑尘,不外排。 (3)噪声 施工期应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对施工运输车辆严格控制和管理,途经村庄时减速慢行、禁止鸣笛;禁止夜间施工作业,噪声排放应满足《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 (4)固体废物 施工期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环卫部门清运处置;施工废料进行分类收集合理利用。 二、运行期 (1)废气 本项目开关站运营期采取“无人值守”模式,运营期无废气产生。 (2)废水 开关站正常运行工况下,站内无工业废水产生。开关站采取“无人值守”的模式,开关站内设置一座化粪池,检修人员产生粪污经处理后用于周边果园施肥。 (3)噪声 项目变压器选用低噪声设备;风电机组采用隔音防震型电机以及减噪型变速齿轮箱、减速叶片和阻尼材料减振隔声等措施。运行期开关站厂界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 运行期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环卫部门清运处置;磷酸铁锂电池收集后交由厂家回收;废弃零部件定期收集后集中外售处理;变压器废变压器油经事故油池/集油坑收集暂存,及时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风机检修产生的废润滑油及废齿轮油、废旧铅酸蓄电池等分类收集,统一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 0398-3832431 |
3 | 华能(三门峡市陕州区)综合能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300MW风电项目(一期200MW) | 2025年12月11日 | 河南品一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河南省三门峡市陕州区西张村镇、菜园乡、张汴乡、大营镇境内 | 华能(三门峡市陕州区)综合能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 总装机规模200MW,拟安装35台风电机组,其中20台单机容量为6.25MW的风电机组,15台单机容量为5.0MW的风电机组;配套建设220kV升压站1座,以及场内外道路及集电线路等。 | 一、施工期 (1)废气 项目开工前应做到“六个到位”,施工过程中应做到“八个百分之百”并严格落实扬尘治理“两个标准”要求,加强车辆冲洗、湿法作业、密闭运输、物料覆盖等措施,提升扬尘污染精细化管理水平,废气排放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限值。 (2)废水 本项目施工期不设置施工生产生活区,施工人员住宿就近租用民房或工屋,无生活污水产生。车辆清洗废水经沉淀后用于施工场地洒水抑尘,不外排。 (3)噪声 施工期应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对施工运输车辆严格控制和管理,途经村庄时减速慢行、禁止鸣笛;禁止夜间施工作业,噪声排放应满足《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 (4)固体废物 施工期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环卫部门清运处置;施工废料进行分类收集合理利用。 二、运行期 (1)废气 运行期食堂油烟执行《餐饮业油烟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604-2018)表1小型餐饮服务单位油烟浓度排放限值要求。 (2)废水 运行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站内绿化。 (3)噪声 项目主变压器选用低噪声设备;风电机组采用隔音防震型电机以及减噪型变速齿轮箱、减速叶片和阻尼材料减振隔声等措施。运行期升压站厂界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 运行期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废弃零部件定期收集后集中外售处理;变压器废变压器油经事故油池/集油坑收集暂存,及时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风机检修产生的废润滑油及废齿轮油、废旧铅酸蓄电池等分类收集,统一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 0398-38324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