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受理和拟审批信息公开> 正文

三门峡市生态环境局第二分局 关于3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做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5-12-26 14:51     字体:

三门峡市生态环境局第二分局

关于3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做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对3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做出审批决定。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2月26日-2025年1月4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陕州区高阳路中段三门峡市生态环境局第二分局

邮编:472100

联系电话:0398-3832431

 

受理和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受理时间

环评文件/环评机构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基本情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联系电话

1

三门峡市陕州区兴龙涧河硖石乡段山洪沟治理工程

1210

郑州正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河南省三门峡市陕州区硖石乡

三门峡市陕州区水利局

三门峡市陕州区水利局拟投资970.5万元对陕州区兴龙涧河硖石乡段进行治理,项目治理河段起始端位于硖石乡硖石桥上游450m,末端位于310国道桥下游100m治理段总长2.79km

主要建设内容:两岸新建护岸2.06km、原护岸基础加固1.81km、原护岸加高1.81km、河道疏浚长2.79km、布置防冲坎34道、标识牌1

一、施工期

1)废气:施工过程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对扬尘进行管理,严格落实扬尘治理“两个标准”要求、渣土物料运输车辆管理纳入日常安全文明施工监督范围,组织做好重污染天气预警、大风天气条件下施工工地、道路扬尘管控土石方开挖面应及时洒水抑尘,当日施工结束后及时清扫施工场地,对开挖面裸露地表进行临时覆盖;散料等易散失物料在装卸、使用、运输和存放等过程中,必须采取防风遮盖措施,以减少扬尘的产生;配备洒水车和雾炮,对施工场地和进出堆场的道路以及主要物料运输道路进行洒水,路面硬化;每个施工区设置1套车辆冲洗装置,车辆驶入、驶出工地应对车轮、车身等部位进行清洗,保证清洁上路渣土运输车辆要全部采取密闭措施,严禁渣土车沿途洒落,设置运输指定通道,按规定时间、路线进行运输作业;施工各类运输车辆进入施工范围区域后均应保持低速。施工机械设备在挖土、装土、堆土等作业时,应当同时采取洒水等降尘措施;加强大型施工机械和车辆的管理;施工机械使用优质燃料;机械及运输车辆要定时保养,调整到最佳状态运行施工现场安装扬尘在线监测监控设备并与当地行业主管部门联网施工现场设置高度不低于2m的围挡,围挡不得有间断、敞开,确保整个施工区域与外界充分隔离,围挡上部应设置喷淋装置,保证围挡喷淋全覆盖,每组间隔不宜大于4m;无组织粉尘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2)废水:机械及车辆冲洗废水隔油池、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及道路洒水降尘;混凝土养护废水几乎全部被吸收,不对外排放废水;基坑排水通过修建沉淀池对基坑废水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用水;淤泥晾晒废水经临时排水沟收集通入沉淀池进行处理,处理后用于道路洒水抑尘;导流废水待一定时间自然沉降后,河道水质可恢复原有水平。

3)噪声: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减少夜间施工、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维护,对运输车辆限速鸣笛。

4固体废物:项目开挖土石方(含表土)挖填总量平衡,各部分之间相互协调,全部利用;建筑垃圾清运到指定的建筑垃圾场处理;河道垃圾和生活垃圾经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淤泥经临时堆场干化处理后,用于边坡的绿化覆土。

二、运营期

项目建成后无废水、废气噪声及固体废弃物产生。项目建成后有利于改善区域水环境,使流域的行洪能力极大提升,也会对周边河道水质改善产生有利影响。因此,无需针对营运期采取污染防治措施。

0398-3802033

2

三门峡仰韶新材料有限公司50MW“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

20251211

河南品一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河南省三门峡市陕州区大营镇、原店镇、张汴乡境内

华能(三门峡市陕州区)综合能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总装机规模50MW,拟安装8台单机容量为6.25MW的风电机组;新建一座35kV开关站,配套建设30MW/60MWh储能设施,以及场内外道路及集电线路、送出线路等。

一、施工期

1)废气

项目开工前应做到“六个到位”,施工过程中应做到“八个百分之百”并严格落实扬尘治理“两个标准”要求,加强车辆冲洗、湿法作业、密闭运输、物料覆盖等措施,提升扬尘污染精细化管理水平,废气排放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限值。

2)废水

本项目施工期不设置施工生产生活区,施工人员住宿就近租用民房或工屋,无生活污水产生。车辆清洗废水经沉淀后用于施工场地洒水抑尘,不外排。

3)噪声

施工期应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对施工运输车辆严格控制和管理,途经村庄时减速慢行、禁止鸣笛;禁止夜间施工作业,噪声排放应满足《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

4)固体废物

施工期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环卫部门清运处置;施工废料进行分类收集合理利用

二、运行期

1)废气

本项目开关站运营期采取“无人值守”模式,运营期无废气产生。

2)废水

开关站正常运行工况下,站内无工业废水产生。开关站采取“无人值守”的模式,开关站内设置一座化粪池,检修人员产生粪污经处理后用于周边果园施肥。

3)噪声

项目变压器选用低噪声设备;风电机组采用隔音防震型电机以及减噪型变速齿轮箱、减速叶片和阻尼材料减振隔声等措施。运行期开关站厂界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

运行期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环卫部门清运处置;磷酸铁锂电池收集后交由厂家回收;废弃零部件定期收集后集中外售处理;变压器废变压器油经事故油池/集油坑收集暂存,及时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风机检修产生的废润滑油及废齿轮油、废旧铅酸蓄电池等分类收集,统一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0398-3832431

3

华能(三门峡市陕州区)综合能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300MW风电项目(一期200MW

20251211

河南品一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河南省三门峡市陕州区西张村镇、菜园乡、张汴乡、大营镇境内

华能(三门峡市陕州区)综合能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总装机规模200MW,拟安装35台风电机组,其中20台单机容量为6.25MW的风电机组,15台单机容量为5.0MW的风电机组;配套建设220kV升压站1座,以及场内外道路及集电线路等。

一、施工期

1)废气

项目开工前应做到“六个到位”,施工过程中应做到“八个百分之百”并严格落实扬尘治理“两个标准”要求,加强车辆冲洗、湿法作业、密闭运输、物料覆盖等措施,提升扬尘污染精细化管理水平,废气排放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限值。

2)废水

本项目施工期不设置施工生产生活区,施工人员住宿就近租用民房或工屋,无生活污水产生。车辆清洗废水经沉淀后用于施工场地洒水抑尘,不外排。

3)噪声

施工期应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对施工运输车辆严格控制和管理,途经村庄时减速慢行、禁止鸣笛;禁止夜间施工作业,噪声排放应满足《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

4)固体废物

施工期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环卫部门清运处置;施工废料进行分类收集合理利用

二、运行期

1)废气

运行期食堂油烟执行《餐饮业油烟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604-2018)表1小型餐饮服务单位油烟浓度排放限值要求。

2)废水

运行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站内绿化。

3)噪声

项目主变压器选用低噪声设备;风电机组采用隔音防震型电机以及减噪型变速齿轮箱、减速叶片和阻尼材料减振隔声等措施。运行期升压站厂界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

运行期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废弃零部件定期收集后集中外售处理;变压器废变压器油经事故油池/集油坑收集暂存,及时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风机检修产生的废润滑油及废齿轮油、废旧铅酸蓄电池等分类收集,统一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0398-3832431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