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福利机构收养弃婴登记户口办理指南
一、受理部门
户籍所在地派出所
二、办理条件
社会福利机构接收弃婴的,可在福利机构所在地公安机关申请出生登记入户集体户。
三、办理流程
由社会福利机构提交申报材料,派出所核准后报县级公安机关治安(户政)部门审批。
四、所需材料
1、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函件;
2、社会福利机构的《集体户口簿》;
3、弃婴入院登记表。
五、办理时限
20个工作日。
六、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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